第三节 报表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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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1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报表制度
分类号: C829.2
页数: 2
页码: 772-773
摘要: 本节记述永嘉县报表制订有国家统计局统一颁发年报和各项定期统计报表,包括日报、旬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报表报送有两种形式。
关键词: 永嘉县 经济管理 报表制度

内容

1953年起,逐步建立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报表制订
  有国家统计局统一颁发年报和各项定期统计报表,包括日报、旬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有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制订的部门统计表,是国家统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还有地方各级政府为反映本地区特点和特殊需要而制订的地方性统计表,是国家统计报表必要补充。这三部分报表统计资料组成完整的永嘉县国民经济指标体系。
  报表报送
  有两种形式。一是国家部门统计报表,如工农业生产、社会商品零售额、固定资产投资、职工人数与工资、物资消费与库存等,由基层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定期统计资料,并经同级业务部门和统计部门先会审或送审核实后报送统计局,同时上报县业务主管部门。二是业务部门统计报表,如交通邮电、财政金融、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等,由县业务主管部门搜集汇总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统计局,然后分别汇总报送上级统计局,统计部门不再另行搜集这类统计资料。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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