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统计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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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1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统计调查
分类号: C829.2
页数: 4
页码: 769-772
摘要: 本节记述永嘉县统计调查统计资料,除全面定期报表外,还从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等方面取得。
关键词: 永嘉县 经济管理 统计调查

内容

统计资料,除全面定期报表外,还从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等方面取得。
  普查
  普查是专业组织对某一事项进行一次性全面调查。建国以来,永嘉县进行普查有如下几项。
  人口普查 第一次人口普查,以1953年6月30日为标准时间,查清全县总户数97048户,总人口368367人,男195861人,女172506人。第二次,以1964年6月30日为标准时间,查清全县总户数109008户,总人口453452人,男240273人,女213179人。第三次,以1982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查清全县总户数160561户,总人口723788人,男378377人,女345411人。第四次,以1990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查清全县总户176065户(家庭户),总人口804598人(户籍管理人口),男424511人,女380087人。
  工业普查 1950年3月,根据国务院财经委员会部署进行第一次工业普查,以1949年全年为动态指标,1949年底为静态指标,还有产品产量、单位产品出厂价等个别指标,凡是国营、公私合营及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工矿企业,不论有无机器动力设备、不分规模大小,都在调查之列,查清全县工业总产值按1949年当年价计算为364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为443万元。1952年根据国家统计局部署对全县私营工业户数、从业人数、工资、产值和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库存、资本额、营业额、主要原材料、燃料、设备等进行概况调查。是年10月,对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和劳动就业进行调查,工农业总产值分别按1950年6月价和1952年9月价计算,劳动就业是查清城乡就业、待业和无业人口、劳动力数。这两项调查为总结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成就和制订“一五”计划提供依据。1954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布置,对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基本情况,包括户数、人数、资金、产值、主要产品等进行全面调查。1956年按省统计局布置,对公私合营和私营工业1949~1955年的资金、利润、盈余又进行一次全面调查。1986年,根据国务院布置进行第二次工业普查。普查范围是各种类型工业企业,包括全民工业、集体工业、全民与集体合营工业、中外合资、外资工业等,分甲、乙、丙和外资企业四类。调查内容是生产、销售、库存、设备、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劳动工资、能源消耗、成本、价格、新产品开发等。对于村办工业、个体工业及非独立核算工业,则按工商、税务渠道取得数据。这次普查从1986年开始至1989年结束历时四年,对全县全民工业24家、县属集体工业205家、城镇街道工业286家、乡办工业1680家、村及村以下个体工业1420家进行全面调查。查清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计算为27201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为27227万元,其中重工业10004万元、轻工业17223万元、乡镇工业22387万元。这是一次重要的县情县力调查,为我县经济体制改革,为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技术改造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
  私营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普查按照商业部、供销社、国家统计局布置,以1955年6月30日为标准时间,对全县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进行一次普查。普查内容包括户数、从业人员、资本额,1954年和1955年上半年商品销售和收益额等,为商业市场安排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依据。
  物资普查 1955年,据国家统计局布置,以1955年10月1日为标准时间,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普查内容包括煤炭、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制品、木材、水泥、废金属和工具性材料8大类96种物资,为国家编制物资分配计划提供依据。1957年11月,按省人民委员会布置,以1958年1月1日为标准时间又进行一次物资普查。根据国家统计局布置,以1973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对全县钢材、生铁、有色金属和木材等10种主要物资库存进行普查。以1975年12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再进行普查。以1976年6月1日为标准时间,对全县机电产品库存进行普查。以1988年9月底为时限,对全县钢材库存进行普查。
  固定资产投资普查 1962年,按国家计划委员会布置,对1958~1962年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清产算帐调查,内容为全县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个数、投资数、财务拨款,在用、停用、报废项目个数、金额、停废建项目财产、建筑物、土地情况、征用土地及已用或退还情况。1978年6月,按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统计局等四单位部署,对全县5万元以上基本建设和挖潜、革新、改造项目进行普查。1980年7月10日,按省统计局等四个单位布置,以197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对全县独立核算全民和集体企事业施工单位进行普查。1981年1月26日根据国家建设委员会、国家统计局通知,对农村社队建筑队进行普查;是年7月,对上半年全民单位资金10万元以上的停建、缓建项目进行快速调查。1985年按国家城建环保部和国家统计局布置,以6月30日为标准时间,对全县城镇房屋进行第一次普查。
  劳动工资和科技人员普查 按省人事局、统计局布置,以1955年9月30日为标准时间,进行全县职工普查,内容包括各部门单位职工人数、构成、分布及工资状况,为国家编制劳动计划和培训提供依据;同年12月,按省工会、统计局布置,对公私合营和私营工业的资方从业人员进行普查。1956年9月,按国家统计局和劳动部、人事部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布置,对机关团体、国营、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等企事业单位的全部固定性、季节性、临时性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根据省人委部署,以1961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对全县文教、卫生、科研机构、国家机关、工业、基建、交通、商业、农林、城市公用事业中自然科学方面从事生产、科研、教学工作的科技人员进行调查。1978年,按国家科委、国家统计局布置,对全县科技人员又进行一次调查。1983年,按省工资改革办公室布置,对全县专业人才进行一次调查;1985年5月,按省人民政府布置,对全县专门人才和干部又进行一次普查。
  其他普查 1981年,按省统计局部署,对1979、1980年两年国民收入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和试算,1979年全县国民收入为10148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其中农业6409万元,工业2312万元,建筑业647万元,交通邮电219万元,商业饮食业561万元,全县人均国民收入为147元。1983年5月,按国务院通知,对国家财政预算外资金进行一次普查。1985年,按国家统计局布置,对1984~1985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首次进行调查和试算。1988年,按省统计局布置,对全县进行投入产出国情国力调查。
  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是以样本指标数值来推断总体指标数值的调查。建国以来,先后进行过职工家计、农民家计、农业产量抽样调查。1964年6~8月,对早稻产量进行抽样调查。据10个大队调查推算,1964年全县早稻面积16.42万亩,单产189公斤,总产量31050吨,基本符合当年实际情况。“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一度中断。1980年,恢复职工家计和农民家计调查。1980年7月,永嘉被选为国家点,1981年开始调查30户农民生活状况。1984年,永嘉被定为省点,调查内容有农村住户基本情况、收支情况、农副业生产和销售情况、粮食收入、商业购买、主要实物消费量和耐用品拥有量等。1987年以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1%人口抽查。还有残疾人抽样调查、儿童抽样调查等。
  典型调查
  每年对农业产量进行划分类型典型调查一次。1957年8月,对建国前后全县工业、手工业、农民、文教等进行一次生活水平典型调查。1980年,对建筑业和私人建房净产值及实耗率进行一次典型调查。1984年5月,对桥头镇农村商品生产进行一次重点调查。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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