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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统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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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1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统计
分类号:
C829.2
页数:
8
页码:
766-773
摘要:
本章记述永嘉县统计工作逐渐形成,概括了统计内容、统计调查、报表制度、服务与监督。
关键词:
永嘉县
经济管理
统计
内容
清代以前有户口、土地、赋税等统计。清德宗光绪二年(1876),中英《烟台条约》签订,永嘉县城区(今鹿城区)开放为通商口岸,始有海关、外贸、商业、运输、税务、金融、工业等统计。民国21年(1932),国民政府颁布《统计法》,统计公务增多;23年(1934),县政府第一科设统计,专人分管。32年(1943)7月,成立县统计室,配备统计员5人专事调查统计工作。33年(1944)9月9日,县城第三次被日本侵略军占领,统计室瘫痪,人员疏散。34年(1945)6月,县城光复,统计工作恢复。35年(1946),统计室定编7人。36年(1947),县警察局、卫生院、救济院、税捐处等部门各设统计员1名,统计事务归政府统计室领导。38年(1949)初,县政府统计室撤销,设主办统计员1名,归县政府秘书室领导。
建国后,统计工作由永嘉县财经委员会兼管。1953年5月,县人委设立统计科。1958年9月,改为永嘉县计划委员会统计科。1962年12月,称县人民委员会统计科。1963年11月,设立永嘉县统计局。1970年9月,并入县计划办公室。198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4月恢复县统计局。嗣后,逐步形成政府、部门、基层单位三级统计网络。
第一节 统计内容
综合统计
建国后,1949年开始,综合统计主要内容有地理位置、行政区划、气候、人口、土地面积、工农业总产值。1981年,增加全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增加农业、工业、建筑业、邮电业、商业、饮食业总产值和净产值。1984年,增加全民固定资产投资、社会商品零售额、信贷收支、综合财政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综合指标。1986年,增加全民所有制单位新增固定资产及集镇、农村私人建房投资。1988年,增加国民生产总值。1989年,增加计划生育综合率。1990年,在国民生产总值下增加国内生产总值和一、二、三产值及1、2、3、4队次内容。至1990年,综合统计内容有地理位置、行政区划、气候、人口变动、社会总产值、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以及各大行业构成、产值、净产值等。
农业
1949年开始,农业统计主要有耕地面积、农田水利、播种面积和复种指数、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业产值以及土产情况等。1952年起,增加粮食分配。1957年,增加农机具、生产合作社收益分配。1978年,增加农电项目。1979年,增加农用动力拥有量和社员自营农作物产量。1984年,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新情况,以抽样方式,增加统计农村家庭收支、农村专业户、新经济联合体、农村劳动力结构、农村住户购买商品量等内容。1986年,增加统计住户主要耐用品拥有量。1988年,增加农业机械、用电、化肥等项目。1990年,增加统计农村能源情况。至1990年,农业统计内容有区乡基本情况,耕地、劳动力,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渔业、畜牧业、林业生产情况,农业机械化、农田水利、农村电气化、农业化学化情况,国营农、林、牧、渔场基本情况,经济作物生产,农村社会总产值,农业净产值,贫困县农村经济开发情况,农村经济卡片。
工业
1949年开始,工业主要统计全民、集体、私营、个体工业企业数、职工人数、工业总产值和分行业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公路通车、水路通行及运输工具、港口吞吐量、客运量、货运量,以及邮电网发展服务情况。1962年,增加统计主要工业产品技术经济指标、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工业企业动力设备、全民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内容。1979年,增加统计工业分月产值、分月主要产品质量、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净产值、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以及邮电业务收入等内容。1982年,增加统计发电设备装机容量。1984年,工业产值中增加乡办工业及集体企业、独立核算乡镇企业基本情况。1985年,增加工业主要指标。1986年,增加统计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工业总产值、利税总额、职工人数、各人分担指标内容。1990年,增加城乡合作经营企业、个体企业各项主要指标。至1990年,工业统计内容有工业企业单位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质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各种类型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物资
1952年开始,对基本建设投资情况进行统计。1979年,增加统计新增固定资产、建筑面积和房产价值。1982年,增加全民单位更新改造投资和新增固定资产、城乡集体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村私人建房情况、新机电设备库存与使用情况等统计内容。1983年,增加统计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生产完成情况、物资消费与库存总值。1984年,增加全民零星基建、集镇集体单位建筑面积及造价、集镇私人建房情况。1985年,又增加农村私人投资情况。至1990年,固定资产投资和物资统计内容有全民城镇集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完成投资额、新增固定资产、新增生产能力、更新改造建设规模及新增工程效益、城镇和工矿私人建房情况、农村私人建房情况、商品房建设投资、物资消费与库存价值量和实物量、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价值量和实物量、生产用主要物资使用方向、供应机构物资购、销、存总值。
商业
1950年开始,统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国营和供销合作商业主要农副产品及主要商品购、销、调、存数额、城镇公私商业比重、社会购买力等。1979年,增加统计外贸出口总值及主要商品出口量。1982年,增加统计农村集市贸易成交额,外贸商品改为统计收购量。1983年,增加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经济效益主要指标,各类社会消费品零售量及金额。至1990年,统计内容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量、社会商业商品购、销、存,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机构人员及经营情况、社会农副产品收购、农副产品出口交货情况、全民商业和供销社经济效益主要指标。
财政 金融
1949年开始,统计银行存贷余额和现金收支。1953年,增加统计财政预算内收支和各项税收。1956年,增加财政预算外收支。1979年,增加统计银行各项农贷及预购定金。1981年,增加统计银行、信用社贷款及发放数。1985年开始,统计内容有银行信贷和现金收支二大部类。至1990年,财政金融统计内容有地方财政收支、银行存放贷、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现金收支、保险业务基本情况。
劳动工资
1952年,统计全民所有制职工及工资情况。1979年,增加统计计划外用工人数、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增加来源和去向变化、工资构成及劳动生产率、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情况。1985年,增加统计全民所有制单位福利费用构成。至1990年,劳动工资统计内容有各种所有制职工人数与工资、职工增减情况、工业、建筑业职工分类、工资总额构成、城镇个体劳动者、城乡劳动力资源与分配平衡、劳保福利费用构成及使用。
文化 教育 卫生
1949年开始,对各级学校、在校学生、教职员工、入学率等基本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以后,统计内容逐年增多。至1990年,内容扩大到学龄儿童入学率,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在校生人数,教职员工及校舍等,以及文化事业、卫生医药事业、计划生育各项基本数字。
至1990年,县统计局按规定向上填报统计年报表有159种。其中综合统计19种、工业22种、农村社会统计25种、基本建设7种、商业17种、劳动工资12种、物资(能源)14种、外资外贸旅游13种、各类型企业科技统计6种、农村住户调查9种、城镇住户调查7种、物价统计8种。全县各主管业务部门定期填报报表有人口、财政金融、科研、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福利、广播、电视、环境保护、城镇住房、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等。
第二节 统计调查
统计资料,除全面定期报表外,还从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等方面取得。
普查
普查是专业组织对某一事项进行一次性全面调查。建国以来,永嘉县进行普查有如下几项。
人口普查 第一次人口普查,以1953年6月30日为标准时间,查清全县总户数97048户,总人口368367人,男195861人,女172506人。第二次,以1964年6月30日为标准时间,查清全县总户数109008户,总人口453452人,男240273人,女213179人。第三次,以1982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查清全县总户数160561户,总人口723788人,男378377人,女345411人。第四次,以1990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查清全县总户176065户(家庭户),总人口804598人(户籍管理人口),男424511人,女380087人。
工业普查 1950年3月,根据国务院财经委员会部署进行第一次工业普查,以1949年全年为动态指标,1949年底为静态指标,还有产品产量、单位产品出厂价等个别指标,凡是国营、公私合营及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工矿企业,不论有无机器动力设备、不分规模大小,都在调查之列,查清全县工业总产值按1949年当年价计算为364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为443万元。1952年根据国家统计局部署对全县私营工业户数、从业人数、工资、产值和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库存、资本额、营业额、主要原材料、燃料、设备等进行概况调查。是年10月,对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和劳动就业进行调查,工农业总产值分别按1950年6月价和1952年9月价计算,劳动就业是查清城乡就业、待业和无业人口、劳动力数。这两项调查为总结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成就和制订“一五”计划提供依据。1954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布置,对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基本情况,包括户数、人数、资金、产值、主要产品等进行全面调查。1956年按省统计局布置,对公私合营和私营工业1949~1955年的资金、利润、盈余又进行一次全面调查。1986年,根据国务院布置进行第二次工业普查。普查范围是各种类型工业企业,包括全民工业、集体工业、全民与集体合营工业、中外合资、外资工业等,分甲、乙、丙和外资企业四类。调查内容是生产、销售、库存、设备、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劳动工资、能源消耗、成本、价格、新产品开发等。对于村办工业、个体工业及非独立核算工业,则按工商、税务渠道取得数据。这次普查从1986年开始至1989年结束历时四年,对全县全民工业24家、县属集体工业205家、城镇街道工业286家、乡办工业1680家、村及村以下个体工业1420家进行全面调查。查清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计算为27201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为27227万元,其中重工业10004万元、轻工业17223万元、乡镇工业22387万元。这是一次重要的县情县力调查,为我县经济体制改革,为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技术改造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
私营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普查按照商业部、供销社、国家统计局布置,以1955年6月30日为标准时间,对全县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进行一次普查。普查内容包括户数、从业人员、资本额,1954年和1955年上半年商品销售和收益额等,为商业市场安排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依据。
物资普查 1955年,据国家统计局布置,以1955年10月1日为标准时间,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普查内容包括煤炭、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制品、木材、水泥、废金属和工具性材料8大类96种物资,为国家编制物资分配计划提供依据。1957年11月,按省人民委员会布置,以1958年1月1日为标准时间又进行一次物资普查。根据国家统计局布置,以1973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对全县钢材、生铁、有色金属和木材等10种主要物资库存进行普查。以1975年12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再进行普查。以1976年6月1日为标准时间,对全县机电产品库存进行普查。以1988年9月底为时限,对全县钢材库存进行普查。
固定资产投资普查 1962年,按国家计划委员会布置,对1958~1962年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清产算帐调查,内容为全县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个数、投资数、财务拨款,在用、停用、报废项目个数、金额、停废建项目财产、建筑物、土地情况、征用土地及已用或退还情况。1978年6月,按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统计局等四单位部署,对全县5万元以上基本建设和挖潜、革新、改造项目进行普查。1980年7月10日,按省统计局等四个单位布置,以197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对全县独立核算全民和集体企事业施工单位进行普查。1981年1月26日根据国家建设委员会、国家统计局通知,对农村社队建筑队进行普查;是年7月,对上半年全民单位资金10万元以上的停建、缓建项目进行快速调查。1985年按国家城建环保部和国家统计局布置,以6月30日为标准时间,对全县城镇房屋进行第一次普查。
劳动工资和科技人员普查 按省人事局、统计局布置,以1955年9月30日为标准时间,进行全县职工普查,内容包括各部门单位职工人数、构成、分布及工资状况,为国家编制劳动计划和培训提供依据;同年12月,按省工会、统计局布置,对公私合营和私营工业的资方从业人员进行普查。1956年9月,按国家统计局和劳动部、人事部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布置,对机关团体、国营、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等企事业单位的全部固定性、季节性、临时性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根据省人委部署,以1961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对全县文教、卫生、科研机构、国家机关、工业、基建、交通、商业、农林、城市公用事业中自然科学方面从事生产、科研、教学工作的科技人员进行调查。1978年,按国家科委、国家统计局布置,对全县科技人员又进行一次调查。1983年,按省工资改革办公室布置,对全县专业人才进行一次调查;1985年5月,按省人民政府布置,对全县专门人才和干部又进行一次普查。
其他普查 1981年,按省统计局部署,对1979、1980年两年国民收入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和试算,1979年全县国民收入为10148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其中农业6409万元,工业2312万元,建筑业647万元,交通邮电219万元,商业饮食业561万元,全县人均国民收入为147元。1983年5月,按国务院通知,对国家财政预算外资金进行一次普查。1985年,按国家统计局布置,对1984~1985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首次进行调查和试算。1988年,按省统计局布置,对全县进行投入产出国情国力调查。
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是以样本指标数值来推断总体指标数值的调查。建国以来,先后进行过职工家计、农民家计、农业产量抽样调查。1964年6~8月,对早稻产量进行抽样调查。据10个大队调查推算,1964年全县早稻面积16.42万亩,单产189公斤,总产量31050吨,基本符合当年实际情况。“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一度中断。1980年,恢复职工家计和农民家计调查。1980年7月,永嘉被选为国家点,1981年开始调查30户农民生活状况。1984年,永嘉被定为省点,调查内容有农村住户基本情况、收支情况、农副业生产和销售情况、粮食收入、商业购买、主要实物消费量和耐用品拥有量等。1987年以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1%人口抽查。还有残疾人抽样调查、儿童抽样调查等。
典型调查
每年对农业产量进行划分类型典型调查一次。1957年8月,对建国前后全县工业、手工业、农民、文教等进行一次生活水平典型调查。1980年,对建筑业和私人建房净产值及实耗率进行一次典型调查。1984年5月,对桥头镇农村商品生产进行一次重点调查。
第三节 报表制度
1953年起,逐步建立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报表制订
有国家统计局统一颁发年报和各项定期统计报表,包括日报、旬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有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制订的部门统计表,是国家统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还有地方各级政府为反映本地区特点和特殊需要而制订的地方性统计表,是国家统计报表必要补充。这三部分报表统计资料组成完整的永嘉县国民经济指标体系。
报表报送
有两种形式。一是国家部门统计报表,如工农业生产、社会商品零售额、固定资产投资、职工人数与工资、物资消费与库存等,由基层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定期统计资料,并经同级业务部门和统计部门先会审或送审核实后报送统计局,同时上报县业务主管部门。二是业务部门统计报表,如交通邮电、财政金融、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等,由县业务主管部门搜集汇总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统计局,然后分别汇总报送上级统计局,统计部门不再另行搜集这类统计资料。
第四节 服务与监督
县统计部门坚持如实反映情况原则,在各个时期全面、系统、及时地搜集、整理、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县委、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科学、准确、可靠统计资料,为领导、为部门、为社会提供服务。
统计服务
建国以后,每年汇编一册年度综合性《永嘉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先后又汇编《永嘉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1949~1978)》、《永嘉县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8)》等历史性统计资料汇编。1984年以后,统计工作从封闭走向开放。次年起,每年编印一本《永嘉县统计年鉴》公开发行,还有工业普查、人口普查等专业性统计资料汇编和为不同层次提供服务统计资料、简明统计提要等。每月10日前发布一次《永嘉县经济信息卡》,其次,统计部门还以信息、动态、专题、综合、预测、系列报导等形式,定期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写出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经济信息和咨询服务。
统计监督
主要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责任目标进行有效监督。同时,统计部门对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检查。统计报表由统计部门统一制发、统计数据属国家机密的注意保密。以统计局数据为准,其他部门统计数据力求同统计部门保持一致。在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中,如发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中存在规模、增长速度、结构、各种比例、分配制度、环境条件和效益等问题和薄弱环节,即写出专题分析文章,提请领导和有关部门注意宏观调控。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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