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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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9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计划
分类号: F123
页数: 9
页码: 749-757
摘要: 本章记述永嘉县经济计划概括了管理体制、计划编制与执行、 固定资产投资、国民经济结构。
关键词: 永嘉县 经济管理 经济计划

内容

第一节 管理体制
  1951年1月,建立县财政经济委员会,定期听取经济部门汇报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综合后向县委、县府报告。1954年12月,建立县计划委员会,专司国民经济计划编制、综合平衡与管理。根据“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原则,实行高度集中统一计划管理体制。按照国营、合作社、公私合营、私营个体等经济成分,实行直接和间接计划管理制度。对国营企业及其重要产品下达指令性指标,按照计划供应生产所需要主要物资,产品由物资、商业部门统一收购;对合作社、公私合营经济实行间接计划,通过经济政策、措施、合同等手段,将它们纳入国家计划;对私营个体经济主要指标进行结算。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扩大直接计划管理范围,地方极少主动权。1958年8月,中央将部分经济管理权力下放给地方,形成“块块为主”体制,削弱综合平衡,导致计划失控。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中央收回一些下放不当的计划管理权限,恢复原来“条条为主,条块结合”管理制度,加强调控,对一些关键性计划指标进行直接管理,注意市场调节,一度使国民经济活跃起来。但不久又被“文化大革命”运动冲击,机构瘫痪,计划无人管理,部门单位自成体系。1970年8月,计经委撤销,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代替,计划经济处于无计划状态。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方针,对国民经济采取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国家计划指导下市场调节相结合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地方和企业自主权,采取统一指令性计划、指导参考性计划、自行安排市场调节性计划三种形式。基层单位计划逐步建立在合同基础上,做到产需结合。全县经济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84年9月、10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规定》,下放一些管理权限,有步骤地缩小指令性计划,充分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调节手段,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行不同形式计划承包责任制,破除吃“大锅饭”弊端,打破条块分割状况,加强横向经济联合,从而改变过去集中过多,管理过死的体制。1988年9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指导方针,努力理顺农、工、商等各方面关系,使全县经济计划工作在“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新体制中探索前进。
  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执行
  永嘉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编制,从1950年起,经过三年恢复时期后,每五年编制一次。依据省市下达计划指标,结合实际情况,经过调查研究和论证、修改,编出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经过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付诸实施。
  恢复时期
  1950~1952年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经过生产关系变革,解放生产力,经济发展较快,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6.3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每年递增7.87%,粮食总产量每年递增3.63%。
  “一五”时期
  1953~1957年为“一五”计划时期。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国家投资增加,生产条件改善,社会经济稳步发展。五年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增长52.38%、57.82%,粮食总产量增长36.6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2倍多,年均递增分别为8.79%、9.55%、6.44%和25.44%。
  “二五”时期
  1958~1962年为“二五”计划时期。头年编制“二五”计划,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经济计划指标层层加码,投资规模过大,“瞎指挥”、“浮夸”、“一平二调”(我国农村人民公社化初期出现的平均主义和无偿调拨的简称),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农、工、商各业发展比例失调,生产力下降,市场萎缩、物质奇缺,人民生活处于十分困难境地。1959~1961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下降18.70%、35.60%。1961年1月开始,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缩短工业战线,实行关、停、撤、转、并,调整积累和消费比例,落实各项经济政策,动员职工回乡,压缩城镇人口,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度过国民经济严重困难。
  调整时期
  1963~1965年为调整时期。在总结1958~1960年失误教训和经过1961~1963年三年调整扭转被动困难局面基础上,编制十年(1963~1972)规划,坚持“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把农业放在一切经济工作首位,工农业生产恢复生机,1965年比1962年增长11.57%,年均递增3.71%。
  “三五”、“四五”时期
  1966~1970年“三五”计划时期和1971~1975年“四五”计划时期,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扰乱,工厂停工,农业生产滑坡,生产力连年下降,除乡镇工业外,各项经济指数都低于1965年水平。1965年,编制“三五”计划。1973年,编制“四五”、“五五”发展计划,但“四五”期间受“以阶级斗争为纲”影响,批判“小私有”经济,限制商品经济发展,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再次失调,除工业产值有所上升外,工农业总产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再次下降,农业和财政收入降到“一五”计划以来最低点,人民群众生活再次陷入困境。
  “五五”、“六五”、“七五”时期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进入“五五”(1976~1980)计划时期。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施改革开放,确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经过拨乱反正,在农村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乡镇工业,在工业企业中进行扩权试点,增强企业活力,同时努力做好财政、银行、信贷、物资、电力等方面综合平衡,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把国民经济逐步纳入按比例、高速度发展轨道。1982年起,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85年,农村取消农副产品统派购制度,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乡镇工业,促进农业向综合经济、商品经济转化。工业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益为中心,推行承包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加强横向联系。同时,编制扶贫规划。1987年,编制2000年经济发展规划,坚持全民、集体、个体经济一起上,保持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协调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从实际出发,深化改革,理顺关系,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技术协作,注重智力开发,加快科技进步,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永嘉县国民经济建设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面貌都产生深刻变化。1990年,编成《永嘉县国土规划》,反映县域范围内国土资源的基本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布局规律,存在问题及发展方向等,作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制订有关发展规划的主要依据。1990年,全县社会总产值(按8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9.46亿元,比1978年增长4.75倍,年均递增15.70%;国民生产总值4.82亿元,比1978年增长3.17倍,年均递增12.65%;工农业总产值8.31亿元,比1978年增长5.29倍,年均递增16.57%;地方财政收入(当年价计算,下同)5878万元,比1978年增长8.63倍,年均递增20.78%;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8942万元,比1978年增长7.25倍,年均递增9.53%。“七五”时期(1986~1990),固定资产投资5434万元,比“四五”时期增加9倍多,为1949年以来最好时期。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
  1984年,基本建设计划改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包括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两部分。
  基本建设投资
  “一五”时期,建设项目由县人委编报下达,县基本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全民固定资产投资104万元,年平均20.8万元。“二五”时期,基本建设由县计划委员会编报下达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交通、邮电、商业、文教、卫生各部门,投资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均纳入统一计划管理。由于“大办工业”、“大办钢铁”,基本建设投资猛增,1958~1961年投资达877万元,年平均219.25万元,其中生产性建设占83.58%,新增固定资产535万元。嗣后,调整投资结构,仅安排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和粮食仓储建设,对工业企业实行关、停、转、并,调整投资结构,压缩投资8.93倍。“文化大革命”期间,基本建设投资很少。1962~1977年16年中,全县固定资产投资1312万元,年平均82万元,其中生产性建设占80.85%,新增固定资产841万元,占投资总额64.10%。1978年,基本建设投资365万元。1979年,贯彻中央继续进行调整与清理在建项目、压缩非生产性建设方针,1983年比1978年投资下降1.64倍。1985年起,对100万元以下生产性建设项目,50万元以下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按计划指标严格控制,并规定凡是由国家预算安排基建投资,一律由拨款改为贷款;对自筹资金安排基建项目实行“先审后存,先存后批,先批后用”原则,将资金存入建设银行,批准后使用。1986年起,实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属指令性计划,按省、市计划部门下达指标严加控制;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属指导性计划,年度计划由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编报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核定;私营个体合股、联户基建项目,属参考性计划,由县计划经济委员会拟定指标,报温州市计划经济委员会核定。1990年,基本建设投资又有所上升。1978~1990年,全民基本建设投资8535万元,其中生产性建设占58.10%,年平均投资656.54万元,新增固定资产7254万元,占投资额的85.00%,超过前26年新增固定资产5.27倍。
  技术改造项目投资
  20世纪60年代前,资金来源于企业基本折旧基金,金额上交财政,由国家统一安排使用。企业所需更新改造,由财政拨款。1967年起,企业基本折旧基金全部留给企业和主管局,作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使用,国家不再拨款。1978年起,全民所有制单位提取基本折旧基金50%留给企业,50%上交财政,由国家统一安排使用。1979年起,更新改造正式列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改建扩建项目,建筑面积超30%,按基本建设权限管理;资金不足,按隶属关系向省、地(市)申请。1982年,全县更新改造投资金额203万元。1988年,投资额614万元。1979~1990年12年间,全民所有制企业技术更新改造投资共2369万元,年平均197.42万元,其中生产性建设2244万元,占94.72%,非生产性建设125万元,占5.28%,工业1388万元,占58.59%,交通、邮电736万元,占31.07%。新增固定资产1934万元,占投资总额81.64%。
  第四节 国民经济结构
  建国以来,国民经济结构几经调整,不断完善,逐步趋于合理。
  社会生产结构
  永嘉社会生产结构,历来以农业为主,粮食第一,农林牧副渔综合经营。1949年,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农业总产值3591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89.02%。其中种植业占70.87%,林业占12.59%,牧业占13.34%,副业占3.06%,渔业占0.14%;工业总产值443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10.98%。农业生产曾一度强调以粮为纲,忽视多种经营、综合发展,产业结构单调。1978年,农业总产值7852万元中,种植业占71.66%,林业下降至5.30%,其他各业发展缓慢。社会总产值16442万元,其中农业占47.76%,工业占32.48%,建筑业占14.18%,交通运输、邮电业占1.76%,商业饮食业占3.82%。
  1978年后,逐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农副产品统购任务,建立市场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农业中的种植业,由于蔬菜、水果大量种植,粮食产值比重有所下降,但始终高居首位。1982年,粮食产量达到21.35万吨,创历史最高纪录。在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和家庭工业崛起,农村副业中农兼营工业产值从1981年的338万元增加到1990年的4219万元,占副业总产值比重随之从32.50%上升到86.14%。农业总产值中副业的比重从1949年的第四位上升到1990年的第二位;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总产值比重下降到20.90%,工业总产值上升到79.10%。农村社会总产值、社会总产值和国民生产总值结构都发生历史性变化。人均社会总产值从1978年的243元增加到1582元,年均递增17.07%。
  农轻重比例
  1975年前,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一直占主要地位,轻工业次之。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1949年农业占89.02%,轻工业占10.88%,重工业仅占0.01%。50~60年代,农业经济所占比重都占80%以上。但在“大跃进”期间,由于片面强调高速度、高指标,全民发动“大办钢铁”,盲目开发西坑锰矿等重工业,产业结构失调,经济损失严重。1961年,按农、轻、重次序安排原则调整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缩短基本建设战线,整顿各业规模网点,效益显著。70年代,工业生产逐步上升,农业经济比重相对下降。改革开放后,1980年农业经济占55.66%,轻工业占31.70%,重工业占12.64%。1980年后,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许多农民开展多种经营,第二、三产业兴起,逐步形成以乡镇工业和私营个体工业为主体的农村经济格局。1984年,全县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达18218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57.69%,工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从而根本改变社会经济结构比例,由1949年农、轻、重次序变为1990年轻、重、农次序,所占比重分别为45.53%、33.57%、20.90%。
  经济成分
  建国前,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经济成分全部为私有制。建国初期,私有制仍占绝对优势。1953年后,随着国营企业、公私合营和合作社企业建立和壮大,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格局,特别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私有制逐步转化为集体所有制,到1956年,在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占33.73%,集体所有制占20.71%,村及村以下私营和个体经济占45.56%;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供销社、集体商业占89.80%,私营商业逐步缩小。1958年,在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上升到53.50%,集体所有制上升到46.50%。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后,私营个体经济有所复苏,但在“文化大革命”中,私营个体经济再次受到限制和批判。1980年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贯彻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一批乡镇工业和城乡个体、联户企业掀起,形成各种经济成分并存局面。1980~1985年,乡镇工业产值年平均递增率42.80%,家庭工业产值年平均递增率22.50%。1990年,工业总产值65716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全民所有制工业4108万元,占6.25%,县属二轻工业、乡镇工业和村办集体企业36538万元,占40.38%,个体及联户企业35070万元,占53.37%。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8932万元,全民所有制商业9598万元,占33.17%,供销社及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7049万元,占24.36%,私营个体商业12285万元,占42.46%。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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