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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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9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管理
分类号: F812.755
页数: 2
页码: 724-725
摘要: 本节记述永嘉县财政管理概括了行政事业财务、企业财务、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货币投放、清理财务。
关键词: 永嘉县 财政 财政管理

内容

行政事业财务
  永嘉县人民政府成立后,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由单位编制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期拨款,按月报结。1952年,乡镇干部每人每月工资13.74元,乡公杂费每月6元,镇公杂费每月7元。县、区行政经费由县统一按月向温州专署实报实销。1953年,永嘉县开始建立财政预算,县、区、乡(镇)三级行政经费均由县财政统一安排。1978年起,各级行政经费预算指标,由县分配给预算单位,试行预算包干。1981年10月开始,对全额拨款预算单位,预算由国家核定,实行包干使用、结余留用办法;对差额拨款管理单位,实行定收入、定支出、定补助、结余留用办法。制订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并进行多次补充、完善。
  企业财务
  1957年以前,国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实行奖励基金和超计划利润分成制度。1958~1961年,实行利润分成制度。1962~1968年,取消利润分成,恢复奖励基金制度。1969~1977年,企业奖励基金制度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改行职工福利基金制度。1978年11月起,实行企业基金制度,企业在完成产量、质量、品种、原材料、动力消耗、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8项计划指标后,按职工工资总额5%,从利润中提取企业基金。1979年,商业企业和商办工业试行利润留成制度。留成比例:百货和燃料为8.5%;烟酒糖业为10%;医药为16.5%;食品为20%;饮食服务业净利润65%留给企业,35%上交县财政。1980年1月起,商业系统企业实行全额利润留成。企业留成可在上年实际实现利润增长部分再提留10%。1980~1982年,共实现利润344.7万元,企业留成73.8万元。1983年1月起,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企业以1982年财务决算为依据,按实现利润55%税率交纳所得税,小型企业按实现利润8级超额累进税率交纳所得税,交税后全部留给企业。企业交税后留利6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20%作为职工福利基金,20%作为职工奖励基金。1985年1月起,实行第二步利改税,重新核定企业交税后留利5项基金比例。1987年起,全县工商企业全面推行承包责任制。1988~1990年,全县11户国营工业累计实现利润1600.70万元,年均利润为533.57万元。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1961年3月,县财政部门开始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审核工作,凡属控制购买商品均要经县财政部门审批。控购商品有22种,1973年增为30种,1980年底为32种,1984年减为小汽车等12种,1986年为18种。1987年,省控购办分配永嘉控购指标30万元,实际购买控购商品52.5万元;1988年,控购指标250万元,其中专控商品50万元,实际购买控购商品187万元,其中专控商品76万元;1989年,控购指标376.4万元,其中专控商品68.4万元,实际购买510.7万元,其中专控商品94.9万元;1990年,控购指标624.06万元,其中专控商品144.06万元,实际购买949.9万元,其中专控商品169.8万元。
  控制货币投放
  为稳定市场,1960年底开始,县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节余资金和企业节余资金存款先后5次采取冻结清理措施。其中:1967年共冻结资金29万元、财政集中数为12.2万元、50%上交中央、50%留地方财政。1981年,商业、供销、粮食三部门受冻结控制节余存款43.56万元,其基层企业受冻结的银行节余存款65.63万元。通过处理,可参与流动周转专项基金12.52万元,实际控制资金14.99万元。
  清理财务
  1963~1964年,对24个行政事业单位“小家当”进行清理(“小家当”指的是有关部门单位非法收入、非法筹募和摊派的资金和物资),共清理出“小家当”金额27.81万元。1969年10月至1970年5月,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经费和物资进行清理,共收缴现金67.79万元,粮票28.025万公斤,粮食8.5万公斤,棉布617.7米,布票500米,实物4630件、药物一批,折价2000元。1990年5~9月,开展清理“小金库”活动,全县115户重点检查户,共查出“小金库”109个,查处违纪金额303.67万元。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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