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业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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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7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业贷款
分类号: F830.5
页数: 2
页码: 697-698
摘要: 本节记述永嘉县工业贷款的流动资金,发放累计贷款额度等。
关键词: 工业贷款 金融 贷款

内容

1951年,人民银行温州地区中心支行驻永嘉工作队,为支持手工业生产人民日常所需用品,贷款3.6万元。1956年,发放集体工业贷款59.18万元,重点扶持制作农业、渔业生产资料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并开始发放国营工业贷款,年末余额5万元。1960年开始发放技术改造特种贷款,当年给永嘉化工厂、永嘉酿造厂等13家企业发放13万元。“文化大革命”前期,工业企业基本处于停工停产状态,银行信贷管理被视为“管、卡、压”,贷款数量不多,经济效益不好。1969年第三季度,企业才陆续恢复生产,工业贷款逐年增加,1971年比上年余额增加136万元。但贷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仍然极差。1976年末,国营工业贷款余额108万元,比1965年增65万元,工业总产值仅186万元,比1965年减690万元。1980年起增加贷款发放量,年末余额达630万元,重点支持针织、皮革、服装等县属集体企业储备原料、扩大生产,增加市场供应。1982年,根据国民经济进一步调整与发展的要求,把贷款工作摆在以社会需要为目的、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位置上,对县乳品厂、人民五金厂、减速机厂、液压站等16家企业、21种产品进行择优扶持,共计累放贷款223.81万元。此后对县防爆机电厂和县葡萄糖厂等作重点支持,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1985年,银行工作继续贯彻“一个中心、两个控制、两个集中”的方针,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植、以销定贷”的信贷原则和各项贷款政策,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20万元,比年初增加76万元。支持县经委9个预算内企业落实经济责任制,9家企业产值达1859万元,销售额1926万元,实现利润164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0%、80.3%与76.3%。县工商银行在严格控制集体工业贷款总额缩短“战线”的同时,积极推行信贷倾斜政策,支持生产正常、产品适销对路、经济效益好的集体工业发展生产。年末贷款余额1933万元。1988年起,采取“择优限劣”和“贷款移位”办法,调整企业等级分类和贷款结构,把贷款重点向国营、大集体工业倾斜。1990年,发放国营工业贷款2018万元,为历史最高数。发放集体工业贷款1188.9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7.26倍和2.4倍。年末工业贷款总余额5611万元,其中国营工业2175万元、集体工业2871万元。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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