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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农业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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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业贷款
分类号:
F830.5
页数:
4
页码:
694-697
摘要:
本节记述永嘉县农业贷款概括了实物贷款、一般性生产贷款、渔业贷款、林业特产贷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扶贫贷款、救灾贷款等。
关键词:
永嘉县
金融
贷款
内容
实物贷款
1949年8月,温州地区人民银行农村工作队,进驻永嘉梧埏乡第三村(今温州瓯海县),发放小麦折实贷款,为永嘉解放后最早的金融活动。1950年,全县发放肥田粉2435公斤,折合大米7500公斤,计币值0.93万元(已折新人民币,下同),重点支持响山和芙蓉两个折实贷款试点村。1951年,温州地区粮食局委托银行发放粮食、肥料折实贷款,计币值2.43万元,当年收回率77%。这种贷款方式随着币值稳定于1953年消失。
一般性生产贷款
该项贷款分生产费用贷款和生产设备贷款两类。生产费用贷款包括肥料、种子、小农具、农药、渔业、副业等贷款;生产设备贷款包括耕牛、农田水利、大型农机具、副业设备等贷款。一般性生产贷款,在1980年前一直是农贷的主体。1970年末余额362万元,占农贷总余额89%;1975年末余额478万元,占农贷总余额94.65%。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贷款增长,一般性生产贷款比重虽有下降,但县农业银行仍不放松对农业生产作重点支持。1990年末,贷款余额1903万元,比1980年增长77%o
肥料贷款 1953年起,县人民银行改用现金发放农业贷款。当年发放肥料贷款21.96万元,解决71053户资金困难。1957年春季农贷30.06万元,肥料贷款占72.3%,贷户51468户,占总农户31.9%。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农民收入增加,1983年以后,此项贷款逐步减少。
种子贷款 1952年县人民银行贷款2385元,扶持3590户购买稻种2.5万公斤。1953年起,贷款主要对象由贫雇农转向农业互助组。1960年,发放贷款114万元,支持上塘、永临等人民公社种子站,收购粮、油、棉、麻、绿肥种子146万公斤。“文化大革命”期间,良种推广被忽视,种子贷款减少。80年代,县农业银行大力扶持作物杂交种子生产和推广,1980年,贷款4.5万元,支持生产队购买晚稻杂交种子4.43万公斤。1983年,三江乡信用社发放贷款11.8万元,支持644户晚稻制种生产。1984年,岭头乡信用社在农业银行贷款支持下,担负起落实在该乡的县杂交稻制种基地生产资金需要。1990年,县农行发放扶贫贷款20万元,解决2054亩杂交晚稻制种资金缺口。
农药贷款 1958年,县农业银行开设农药专项贷款,当年放贷12.9万元。自此成为农贷的主要项目,贷额连年上升,1980年增至45.5万元。1983年后,这项贷款改由农村信用社发放。
农田水利贷款 1952~1953年,贷款7.81万元,支持兴建黄田、灵昆、蓝田3座陡门,受益农田7.98万亩。1956年贷款4万元,支持建成水利工程3251处。1964~1965年,放贷25.69万元,扶持建造35个水轮(锤)泵站,5条水坝,9条防洪堤,8个水库等工程。1966~1967年,发放贷款39.43万元,代发放水轮泵站补助款13.5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水利建设无人过问,贷款停止发放。1978年恢复农田水利贷款。
农机具贷款 1953年开设,当年贷额2.09万元。1954年起,银行承办新式农具贷款,农村信用社承办小农具贷款。1956年,银行发放农贷287.11万元,其中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合作社购买抽水机54台,打稻机1711部,双铧犁1242部,番薯刨丝机与玉米脱粒机10部。1958年,发放生产设备贷款41.82万元,支持农业社购买耕牛452头、抽水机50台、双铧犁577部、打稻机11部、水轮机3台、发电机1台、河泥船199只、水车283架。1961年贷款支持推广新式农具3793件。1978年,支持农村社队添置农业耕作、加工、植保、排灌等机械934台。1979~1980年,贷款支持购买耕牛3873头,为建国以来耕牛增加最多的两个年份。1982年以后,农机具贷款主要对象逐步转向农业专业户。
畜牧业贷款 1953年,开始发放户养畜牧业贷款2.15万元。“大跃进”期间,贷款支持创办92个集体畜牧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猪死场散,部分贷款无法收回。1978年,发放贷款10万元,主要解决集体养猪场资金困难,但收效甚微。1979年,贯彻落实以“公养为主,公私并举”的畜牧方针,发放贷款20万元,支持农户购买小猪2万头。1983年发放贷款64.45万元,扶持2458户发展家庭畜牧业。1988年,畜牧业贷款向养猪专业户倾斜,支持120多户养猪1.8万头。1979年3月,开始发放奶牛专项贷款,支持巽宅、山坑、碧莲、渠口、花坦、溪垟、岩头、枫林等地农户饲养奶牛140头。1980年牛奶产量2030吨,比上年增加809吨。1988年,贷款扶持引进良种奶牛0.15万头,牛奶产量5288吨,比1980年分别增加0.07万头与3258吨。1989~1990年奶牛贷款减少。
渔业贷款
1952年开办渔业贷款,当年发放0.5万元,支持个体渔民修船补网。此后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建造渔船,购置渔具,扩大生产。1958年以后,主要支持七都、黄田等渔业生产队出海捕捞作业和渔业机械化。1962年水产品产量1636吨,比1960年增长82%。1984年,渔业队解体,渔贷向养殖淡水鱼倾斜。1988年全县水产品产量1108吨,全部是淡水鱼,其中田鱼534吨。是年,为瓯北淡水养鱼公司提供贷款50万元,开发涂滩养殖场2646亩。
林业特产贷款
1955年起,实施林业特产贷款,扶持木本油料和桑、茶、果生产。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经营方式转变,1980年发放商品基地贷款30万元。1983年后,农村全面实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农户经营的果园激增,银行贷款在继续支持发展用材林的同时,积极扶持红柿、板栗、文旦、杨梅等名优果品生产。1990年,农行岩头营业所向汤岙村农户贷款10万元,支持建立板栗、杨梅、西瓜基地647亩。
贫农合作基金贷款
1955年7月,县农业银行开始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到1956年底,给3189个农业社中90523户贫农,发放贷款77.21万元,帮助贫农解决入社时定额投资与股份基金困难。此项贷款月息4‰,期限五年。1961年4月底结欠部分经报批,予以豁免。
扶贫贷款
1955年,对7944户特困贫农发放扶贫贷款31.38万元,有效地打击农村高利贷活动。1960年,发放支持穷队贷款31.16万元,占该项贷款总额的29.5%,使60%穷队收入有所增加。1965年,划出无息贷款专项资金9万元,委托信用社发放,扶持困难户发展生产。“文化大革命”期间,银行金融活动受干扰,扶贫贷款曾一度终止,一批已脱贫的队、户因得不到贷款扶持,重新返贫。1985年,全县人均收入在182元以下的有48个乡(镇)、117116户、551715人,分别占总乡(镇)数81.3%、总户数69%、总人数74.2%。据此,县农业银行加大扶贫力度,当年农行和信用社向农村发放贷款4929万元,其中扶贫贷款2321万元,占47.3%。1990年发放扶贫贷款491.07万元,累计为10万户、40万人解决温饱问题。
救灾贷款
1955年,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全县总农户15%的农户翌年发生春荒。县人民银行为此增拨23万元贷款,解决23832户生活困难。1962年境内遭受特大洪涝灾害,银行及时发放贷款扶持灾后生产。1965年,省农行得悉永嘉灾情后,增拨短期生产费用贷款45万元、设备贷款8万元、灾区口粮无息贷款5万元。此外,受省有关部门委托发放水利贷款14万元。
国营农业贷款
1956~1979年,对四海山林场、正江山林场、林业特产场等国营农林单位以少量贷款支持。其中四海山林场和林业特产场,1956~1961年底期间所积欠的2.28万元贷款本息,通过处理由县财政归还1.8万元,省财政归还0.48万元。1980年以后,贷款额有所增加,1990年余额38万元。
农村小水电贷款
县农业银行根据永嘉水电资源丰富特点,于1957年开始贷款支持3处农村小型水电站建设,装机容量95千瓦。1964年发放小水电贷款10.6万元。1967年起贷放金额逐年增加,1979年余额71.3万元。1980年发放额82万元,1983年余额158.2万元。1984年以后,贷款侧重支持维修与小量并网。1989年起,该项贷款基本停止发放。
开发性贷款
随着农村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和农民收入增加,粮食生产贷款逐年减少,农贷重点转移到支持开发性生产。1987年,农行罗浮营业所率先发放贷款116.8万元,支持28户承包开发荒涂荒山6150亩,发展种养业;扶持瓯北水果场建立山地水果基地300亩和兴办养猪场,当年提供商品猪200余头。到1990年,农业银行发放贴息贷款92.85万元,支持开发水果基地65处,面积8468亩;茶叶基地10处,5040亩;药材基地1处,500亩;食用棚1处,菌种15万筒;养殖业20处、加工业4处。期间,为缓解县罐头厂原材料紧缺的困难,累计发放蘑菇专项货款88.65万元,支持种植蘑菇68.2万平方米,总产值1190万元。
对信用社贷款
为帮助解决农村信用社刚建立时资金短缺,1955年县人民银行对贫困山区20个信用社,给予每社0.05万元长期低息贷款。1957年,对信用社贷款43.2万元,占当年信用社累放贷款70%。1971年,银行贷款支持17个信用社发放个人贷款。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信用社连年亏损,都由银行予以补贴。1983年,农村信用社改革管理体制,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资金实力日益壮大,平原地区信用社能担负起支持当地发展商品经济的资金需要,但是山区信用社仍需要农业银行贷款支持。1990年末,该项贷款余额330万元。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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