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保险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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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6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保险业
分类号: F840.3
页数: 2
页码: 679-680
摘要: 本节记述永嘉县保险业的发展,内设人身保险股、综合业务股、计划财务股,形成以县保险公司为主、代理机构为辅的城乡保险网络。
关键词: 永嘉县 金融机构 保险业

内容

民国21年(1932)1月,设在永嘉县城的中国银行温州分号兼理中国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抗战胜利后,中国保险公司改称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于35年(1946)在城区设经理处,承保火险、水险险种。25年(1936)7月1日,永嘉邮局及其铁井栏分局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
  民国时期,在县城曾开设保险公司44家,代理商行3家。其中永嘉县保险业同业公会成立于民国24年(1935),拥有会员13家,从业人员31人。至36年(1947)增至24家142人。建国前夕,因货币贬值,除银行继续办理保险业务外,其他各家代理机构的保险业务,基本处于停顿状态。
  1951年11月,县人民银行附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嘉特约代理处,办理耕牛保险业务,1953年3月撤销。1958年8月,县财政局保险业务股对外张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嘉县支公司牌子。同年12月县保险公司撤销,保险业务停办。1982年1月14日重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嘉特约代理处,附属县人民银行,保险业务由信贷股办理。1984年5月26日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嘉县支公司,行政仍归属县人民银行。同年升为局级独立机构。1986年6月,设立罗浮、永临、沙头、岩头、岩坦、碧莲、四川及桥头保险业务代理处,各配专职保险员1名,并聘请各乡镇民政助理员为兼职保险员,承办保险业务,委托农业银行所属营业所和乡镇信用社代办企业财产保险。1990年县保险公司内设办公室、人身保险股、综合业务股、计划财务股,下辖瓯北办事处和各区保险代理处,形成以县保险公司为主、代理机构为辅的城乡保险网络。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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