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典当 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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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5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典当 钱庄
分类号: F830.39
页数: 2
页码: 675-676
摘要: 本节记述永嘉典当业始于清高宗乾隆元年(1736)10月的善赉当铺。清文宗咸丰、穆宗同治年间,城区已出现钱业同业组织。
关键词: 永嘉县 金融机构 典当

内容

典当
  永嘉典当业始于清高宗乾隆元年(1736)10月的善赉当铺。其后为宣宗道光五年(1825)开设的德丰当铺。至宣统元年(1909),城区典当机构有善赉、德丰、仁和、公大、通济5家。
  民国19年(1930),仁和、公大两个当铺因经营陷入困境而停业。23年(1934)4月通济倒闭;善赉和德丰也于26年(1937)2月相继歇业,后经地方当局和县商会劝导,2当铺重新开业。
  民国31年(1942)7月19日,温州第二次沦陷,善赉当铺遭日军抢掠,损失物品105件,价值近千元,经省建设厅核批,准予免赔,把损失转嫁给典当人。抗战胜利后,善赉和德丰两家当铺还是支持不下而停业。
  当铺办理质押典当业务。当期清代为27个月,民国为18个月,到期后可延长10~30天。到期不赎,俗称“满当”或“死当”,可由当铺以其抵押物拍卖抵偿。典当利息,旧称“行息”。其月息清政府定为2分3厘;民国改为1分8厘,后降至1分6厘7毫,另加收手续费4厘;抗日战争期间提高到2分6厘。
  1988年8至9月,永嘉县利众典当服务商行和永嘉县兴隆典当服务商行相继获准建立。典当商行为民间股份制合作金融组织,业务受县人民银行领导和监督。经营以有价实物、企业闲置设备、积压产品、富余原材料为抵押的典当业务。
  钱庄
  清文宗咸丰、穆宗同治年间,城区已出现钱业同业组织。德宗光绪元年(1875),春升钱庄率先开设,继后是林裕春银号。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永嘉县城钱庄有春升、祥记、裕通、乾丰、茂生、万生、厚生、宝丰(宝通)、怡生、统源、厚康、德生、大升、涵康、鼎源、洪元等17家,其中春升、裕通、怡生3家在光绪八年到十七年(1882~1891)间与宁波、上海有业务往来。辛亥革命后,永嘉钱庄业步入大发展时期,至19世纪20年代末,猛增到104家,其中“大同行”(资本雄厚,有划汇权)64家,“小同行”(规模较小,无划汇权)40家。此后,由于受资本主义世界性危机影响,钱庄业趋向衰退,钱庄数逐年减少。民国20年(1931)仍有72家,22年(1933)冬,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派员来向各钱庄追索欠款,从而引发钱庄大倒闭风潮,次年减至32家,25年(1936)再减至17家,26年(1937)仅存厚康、洪元、鼎源、和昌、润余、濂昌、永丰、咸孚、隆泰、聚康、同昶、华胜、裕泰13家。“七七事变”后,城区基本处于偏安局面,成为抗日大后方在东南沿海进出口物资的惟一口岸,客商云集,市场繁荣,钱庄业又逐渐复苏。31年(1942),永嘉钱庄又由战前的13家发展到33家。三年后,再度衰落。
  民国38年(1949)5月永嘉解放后,人民政府对钱庄业进行整顿,到7月底登记复业有21家。但因不能适应正规的经营方式又纷纷停业,留存的咸孚、益谦、永康、余丰、惠大5家,1951年合并改称永和钱庄,1952年8月并入浙南企业公司(后更名为温州企业公司)。至此,永嘉钱庄业宣告结束。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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