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县图书馆
温州永嘉县图书馆
机构用户
温州永嘉县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章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5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
分类号:
F832.755
页数:
7
页码:
675-681
摘要:
本章记述永嘉县金融机构有典当、钱庄、银行、信用合作社、保险业等。
关键词:
永嘉县
金融
机构
内容
第一节 典当 钱庄
典当
永嘉典当业始于清高宗乾隆元年(1736)10月的善赉当铺。其后为宣宗道光五年(1825)开设的德丰当铺。至宣统元年(1909),城区典当机构有善赉、德丰、仁和、公大、通济5家。
民国19年(1930),仁和、公大两个当铺因经营陷入困境而停业。23年(1934)4月通济倒闭;善赉和德丰也于26年(1937)2月相继歇业,后经地方当局和县商会劝导,2当铺重新开业。
民国31年(1942)7月19日,温州第二次沦陷,善赉当铺遭日军抢掠,损失物品105件,价值近千元,经省建设厅核批,准予免赔,把损失转嫁给典当人。抗战胜利后,善赉和德丰两家当铺还是支持不下而停业。
当铺办理质押典当业务。当期清代为27个月,民国为18个月,到期后可延长10~30天。到期不赎,俗称“满当”或“死当”,可由当铺以其抵押物拍卖抵偿。典当利息,旧称“行息”。其月息清政府定为2分3厘;民国改为1分8厘,后降至1分6厘7毫,另加收手续费4厘;抗日战争期间提高到2分6厘。
1988年8至9月,永嘉县利众典当服务商行和永嘉县兴隆典当服务商行相继获准建立。典当商行为民间股份制合作金融组织,业务受县人民银行领导和监督。经营以有价实物、企业闲置设备、积压产品、富余原材料为抵押的典当业务。
钱庄
清文宗咸丰、穆宗同治年间,城区已出现钱业同业组织。德宗光绪元年(1875),春升钱庄率先开设,继后是林裕春银号。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永嘉县城钱庄有春升、祥记、裕通、乾丰、茂生、万生、厚生、宝丰(宝通)、怡生、统源、厚康、德生、大升、涵康、鼎源、洪元等17家,其中春升、裕通、怡生3家在光绪八年到十七年(1882~1891)间与宁波、上海有业务往来。辛亥革命后,永嘉钱庄业步入大发展时期,至19世纪20年代末,猛增到104家,其中“大同行”(资本雄厚,有划汇权)64家,“小同行”(规模较小,无划汇权)40家。此后,由于受资本主义世界性危机影响,钱庄业趋向衰退,钱庄数逐年减少。民国20年(1931)仍有72家,22年(1933)冬,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派员来向各钱庄追索欠款,从而引发钱庄大倒闭风潮,次年减至32家,25年(1936)再减至17家,26年(1937)仅存厚康、洪元、鼎源、和昌、润余、濂昌、永丰、咸孚、隆泰、聚康、同昶、华胜、裕泰13家。“七七事变”后,城区基本处于偏安局面,成为抗日大后方在东南沿海进出口物资的惟一口岸,客商云集,市场繁荣,钱庄业又逐渐复苏。31年(1942),永嘉钱庄又由战前的13家发展到33家。三年后,再度衰落。
民国38年(1949)5月永嘉解放后,人民政府对钱庄业进行整顿,到7月底登记复业有21家。但因不能适应正规的经营方式又纷纷停业,留存的咸孚、益谦、永康、余丰、惠大5家,1951年合并改称永和钱庄,1952年8月并入浙南企业公司(后更名为温州企业公司)。至此,永嘉钱庄业宣告结束。
第二节 银行
清宣统二年(1910)4月,大清银行在县城设立温州分号,为永嘉首家银行。同年,四明商业储蓄银行在永嘉城区开设分行。大清银行随清政府被推翻而停业。四明银行于民国15~20年(1926~1931)间撤销。
民国时期,永嘉县城有中央、省、县、官商合办、商办银行14家。
邮政储金汇业局永嘉办事处,建于民国32年(1943),36年(1947)撤销,其业务由温州邮局接办。
中央合作金库永嘉分理处,建于民国37年(1948),其业务包括永嘉、瑞安、乐清、平阳、玉环5县,1949年由温州军管会接管,清理结束。
永嘉县银行,民国33年(1944)开业。系官商合办股份有限公司。公股有县政府、县立中学等6个单位,商股有王寿松等585人。38年(1949)3月底,温州解放前夕,县政府令停办。
永瑞地方农民银行,建于民国23年(1934)6月。永嘉设总行,瑞安设办事处。27年(1938)奉浙江省建设厅令,将两县股本划分,各自筹设县合作金库而解散。
瓯海实业银行,建于民国12年(1923)。由旅沪温籍金融界人士黄溯初、徐寄庼、周守良倡议,温州厚康钱庄经理汪晨笙及其子汪惺时主持筹办。并在海门设立分行,在雁荡山开设雁荡旅行社。25年(1936)因上海通易信托公司倒闭而受牵连,一度受挫。后资本增至法币6000万元。36年(1947),上海大华公司总经理叶风虎(温州人)投资,资本增至法币5亿元,叶任该行总经理,并在上海设分行。37年(1948)冬,受政局及市场影响,业务陷入困境,维持到1950年歇业。
还有中国银行温州分号(建于民国3年)、交通银行温州支行(建于23年)、中央银行温州分行(建于31年)、中国农民银行温州办事处(建于32年)、中央信托局温州办事处(建于35年)、浙江省银行温州分行(建于3年)、福建省银行温州办事处(建于31年)、中国实业银行温州分行(建于22年)、温州商业银行(建于24年)。
建国后,先后建立4家银行和证券交易代理处。
中国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
1951年11月建立,最初从事农村金融活动。行址设在温州市区黄府巷31号。1957年,下辖永强、梧埏、三溪、藤桥、永临、罗浮、沙头、岩头、岩坦、碧莲10个营业所。1958年,随县府从温州迁到上塘,同县财政局合并为永嘉县财政金融局,各营业所改称人民公社财政金融部。1960年分立,恢复县人民银行建制,下辖永临、罗浮、沙头、岩头、岩坦、碧莲、四川、上塘8个营业所,67个信用社,472个信用服务站。1963年,营业所改称办事处。1965年增设桥头、乌牛分理处。1980年,辖劳武办事处和上塘街、清水埠储蓄所,其他基层金融单位划归县农业银行。1986年6月,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基层机构划归、县工商银行。支行内设人事秘书股、金融管理股、综合计划股、货币发行股、会计股、保卫股、稽核股、监察股。
中国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
1956年3月建立,次年6月并入县人民银行,1963年12月分立,1965年3月撤销,1979年复建。内设人事股、计划股、信贷股、会计股、出纳股、保卫股、稽核审计股、监察室、营业部。下辖罗浮、永临、沙头、岩头、岩坦、碧莲、四川、桥头、乌牛、瓯北10个营业所和车站、县前、瓯声、垟塆4个储蓄所,分别领导和管理辖区内农村信用社。1990年4月,开设国际业务代理处,经营外汇储蓄和汇兑。
中国工商银行永嘉县支行
1985年4月建立,同县人民银行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个牌子、两套帐目,次年6月析出独立。内设人事股、秘书股、计划股、信贷股、会计股、出纳股、储蓄股、保卫股。下辖清水埠办事处、江北分理处及清水埠、城关、上塘街、镇中4个储蓄所。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永嘉县支行
1979年1月由县财政局分设,从事基本建设投资拨款管理工作。1985年起,资金运行纳入县人民银行综合信贷计划,业务受县人民银行领导。内设人事保卫股、计划信贷股、投资管理股、会计出纳股、筹资股。下辖清水埠办事处、桥头分理处、瓯北银企联办储蓄所和县第一储蓄所。
温州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永嘉县证券交易代理处
1990年9月1日建立,经营经批准上市的国库券、保值公债、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
第三节 信用合作社
永嘉县最早的信用合作组织,是民国19年(1930)1至2月间建立的日新乡信用合作社和南塘村信用合作社。在经历4年发展后,23年(1934)开始趋向衰落,到25年(1936)所剩的4家信用合作社,抗日战争爆发后也都陆续停歇。抗战胜利后,上级派员督促指导,运用行政手段重新建立各类合作社,其中以信用合作社居多。同时都市信用合作社也相继建立。至36年(1947)底,有城区第一信用合作社、第二信用合作社。这些信用合作社在建国前夕均陆续停歇解体。
建国后,永嘉农村完成土地改革,领导农民建立农村信用社;1987年以后,在主要集镇建立城市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
1954年春,县人民银行在慈湖(今属瓯海县)等地试办6个农村信用组,在潘桥(今属瓯海县)、杏岙试办2个信用社。10月,信用组全部升格为农村信用合作社。1955年底,全县144个乡有信用社133个。1956年撤区并乡,调整为94个。1958年8月瓯江以南所属信用社划出后,尚有67个。1961年大公社撤销,部分管理区合并,全县信用社调整为58个。“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一度取消理事会、监事会,由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1983年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恢复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群众性办社、民主性管理、灵活性经营性质。到1984年7月,全县入社120724户,占总农户数75.57%,社员代表3248人,股金40.53万元。1987年4月建立永嘉县信用合作联社,具体负责领导、管理、协调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内设社务管理组、业务指导组、会计辅导组、稽核保卫组。县农业银行所属营业所设信用合作管理小组。1990年末,有信用社59个,信用分社5个,储蓄所3个。共有职工316人,自有资金1786万元,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1658万元和7709万元。
城市信用合作社
1987年12月,光明城市信用合作社率先建立,至1990年末,有股东49户,股金38.8万元,职工13人。次年7月,瓯北金融服务社(后改名瓯北城市信用社)建立,有股东31人,股金38.5万元,职工10人。城市信用社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股份制集体金融组织,业务受县人民银行领导、监督。办理城镇集体企事业、个体工商户、实行承包的小型国营企业与经人民银行特批企业的各项金融业务。
第四节 保险业
民国21年(1932)1月,设在永嘉县城的中国银行温州分号兼理中国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抗战胜利后,中国保险公司改称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于35年(1946)在城区设经理处,承保火险、水险险种。25年(1936)7月1日,永嘉邮局及其铁井栏分局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
民国时期,在县城曾开设保险公司44家,代理商行3家。其中永嘉县保险业同业公会成立于民国24年(1935),拥有会员13家,从业人员31人。至36年(1947)增至24家142人。建国前夕,因货币贬值,除银行继续办理保险业务外,其他各家代理机构的保险业务,基本处于停顿状态。
1951年11月,县人民银行附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嘉特约代理处,办理耕牛保险业务,1953年3月撤销。1958年8月,县财政局保险业务股对外张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
嘉县支公司牌子。同年12月县保险公司撤销,保险业务停办。1982年1月14日重建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永嘉特约代理处,附属县人民银行,保险业务由信贷股办理。1984年5
月26日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嘉县支公司,行政仍归属县人民银行。同年升为局级
独立机构。1986年6月,设立罗浮、永临、沙头、岩头、岩坦、碧莲、四川及桥头保险业务代
理处,各配专职保险员1名,并聘请各乡镇民政助理员为兼职保险员,承办保险业务,委托
农业银行所属营业所和乡镇信用社代办企业财产保险。1990年县保险公司内设办公室、
人身保险股、综合业务股、计划财务股,下辖瓯北办事处和各区保险代理处,形成以县保险
公司为主、代理机构为辅的城乡保险网络。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永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