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煤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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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2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煤炭
分类号: TD94
页数: 2
页码: 650-651
摘要: 本节记述永嘉县煤炭供应、煤炭储运的煤场建成使用提高了存储能力。
关键词: 永嘉县 煤炭 煤炭经营

内容

供应
  民国期间用煤量很少,工矿企业多用木柴、木炭作燃料,生活用燃料主要是柴薪、秸秆。
  建国后,煤炭由温州市燃料站从外省采购后直接供应。1959年起,由县百货公司供应,年销售7544吨,全部用于工矿企业,并实行按购买数量多少定价格档次。1963年开始,要求用煤单位节约用煤,当年节约煤炭840吨。1965年5月始,改为按供应对象定价格档次,即工业用煤按调拨价,农业、手工业和集体生活用煤按批发价,城乡居民生活用煤按零售价。1966年,采取节煤措施,上半年全县较大的用煤单位节煤166.75吨,陶瓷厂每窑从8.5吨降到7吨。1970年,销售煤炭11139吨,比上年增长61.69%。1971年煤价上升,清水埠销售淮南统煤批发价每吨45元,阳泉混煤每吨50元。1972年,发动改炉、改窑、改灶,降低煤耗,并要求用煤渣作燃料,由县百货公司统一调拨。1973年开始,对集体食堂、城乡居民生活用煤实行凭证、凭票定量供应。1978年,县燃料五金公司从百货公司析出,煤炭业务划归燃料五金公司经营。严格执行生产用煤“交渣供煤制”,凭交渣数供煤,拒交者,停止供应。1979年,实行定额管理,凭证定量供应,并实行财政补贴。1980年,燃料五金公司分为燃料公司和五交化公司,煤炭由燃料公司经营,继续实行凭证、定量供应。是年,开始供应协作煤,价格按实际成本作价。1985年,组织调进计划外煤炭8155吨,缓和市场供需矛盾。1987年,燃料公司划归物资局领导。1979~1988年,各年分别供应煤炭22258、21757、21933、20287、20735、23005、32258、36664、41255、45483吨。
  储运
  建国初期,煤炭运输由木帆船从温州直运厂矿所在地港口码头。1958年后,部分煤炭由“永机1号”从上海运入清水埠港,部分在温州直接提货。
  1962年,在千石村岩宕垟江边建煤炭储存场,用地3亩。20世纪70年代起,煤炭直接从上海调运,储岩宕垟煤场,无烟煤大部分预拨给清水埠、上塘煤球厂。80年代中期,煤炭经营量增加较快,县内运输船只不能满足煤炭调运需要,雇用乐清、瓯海、苍南、平阳等县副业船运输。大部分无烟煤继续预拨给各煤球厂,对用煤大户实行整船直拨,减轻仓储压力。1987年4月1日,尾岩头煤场建成使用,占地6000平方米,堆放量1万多吨,提高了存储能力。县燃料公司从乐清、瑞安、青田、瓯海、泰顺和舟山海军基地争取到运输能力万余吨,当年调进煤炭38963吨。1988年,取消运输用油补贴,按市场运价同营运方签订协议,进行运输。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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