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石油煤炭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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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27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石油煤炭经营
分类号: F764.1
页数: 4
页码: 648-651
摘要: 本章记述永嘉县石油煤炭经营概括煤油、柴油、汽油、润滑油。煤炭的供应、储运。
关键词: 永嘉县 商业 石油经营

内容

第一节 石油
  煤油
  清德宗光绪二年(1876)《中英烟台条约》签订后,温州被辟为通商口岸,英、美煤油(俗称洋油)开始在县城销售。嗣后,英、美商人相继设立“亚细亚”(英)、“美孚”(美)石油公司办事处,向县城(今鹿城区)和县境内主要城镇推销煤油。销路打开后,两公司先后在县城建造4座石油堆栈。民国6年(1917),“美孚”公司在瓯江北岸建梅园石油堆栈,历时3年建成。民国25年(1936),英商也在清水埠购买土地建成一坐大储油池。此后,经营煤油的座商越来越多,32年(1943),城区已有39家。
  建国初期,现县境内人民还是很少使用煤民国25年(1936)英商亚细亚火油公司在永嘉建筑油池的合同书油。1950年销售3吨,1952年12吨,1956年142吨。1957年起,实行凭票定量供应,保证人民生活用油不低于煤油分配总额80%,年销售量152吨。1965年3月1日开始,煤油供应分批发和零售两种价格。1982年起,照明煤油严格凭证(票)供应,严禁代煤作生产燃料,代柴油作内燃机燃料。1983年,煤油计划分配实行平价、高价两种价格供应,年销售1123吨。1984年联入华东电网后,实行“先农村,后城镇,先照明,后其他,区别有电区和无电区”的供应原则,年销量一直稳定在1100吨左右。1987年,计划外自营成品油经营政策放宽,平价油计划供应减少。1990年年销量917吨。
  柴油
  民国13年(1924)始有柴油进口。20年(1931),普华电灯公司安装500马力柴油发电机组,年耗油130吨,26年(1937)改用1500马力柴油发电机组,年耗油360吨,为当时县内用油大户。28年(1939)7月10日,永嘉县政府采取强制收买柴油措施,保证电厂发电用油。34年(1945),永嘉县碾米、火柴、布厂、铁厂等18家工厂中,用柴油作燃料进行生产的仅7户,用木炭代油作业的有11户。
  20世纪50年代,柴油由温州市石油公司直接供应。1959年,县商业局开始销售柴油,第一季度销售30吨。1964年第一季度起,推行合同制供货办法。70年代初,石油产品实行降价供应。1971年9月,柴油零售价格每吨降低33元,次年省分配指标大于县建议数,满足柴油机具的用油需要。1979年,对全县农机具进行普查登记,建立档案,实行按机定量供应,是年底有农业耕作、收获、植保、排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3347台,其他柴油机具202台,年销售柴油4762吨。1981年,柴油供应保证春耕、排灌及氨水运输用油,11月1日起,取消农业生产用柴油价格补贴。1983年,实行计划包干和定量凭证供应制度。同年5月11日起,高价柴油敞开供应,1984年7月起,允许农机部门经销、代销农用柴油和自行采购高价柴油。1987年后,自营柴油放开经营。1990年,全县柴油经营主要依靠计划外自营油。
  汽油
  民国5年(1916)始有汽油进口,年销量9.85吨。
  20世纪50年代,汽油由温州市石油公司直接供应用户。1959年,县百货公司开始供应汽油,当年第一季度供应2吨,1963年为11.5吨。1966年初,按照节约用油原则,保证供应重点工程建设、抗旱排涝、农业机械田间作业用油,是年第四季度销售汽油20吨。1974年,实行凭票定量供应。1978年,实行统一分配定量供应,全年销售汽油52吨,1981年为462吨。1983年,开始经营高价汽油,当年销售98吨。1984年5月,高价汽油敞开供应。次年,清水埠到花岩头104国道和330国道线两侧个体加油站(点)有100多家。1980年,对高价油价格做出规定。1988年1月,放宽自采油范围、对象、价格,并同意每吨计划外自采油可提取劳务费2元,用于必要开支和奖励有关人员。同年,省石油公司让利调拨给永嘉县计划外高价汽油800吨,调拨价(上海交货价)每吨640元。县石油公司派出采购员40多人次,分赴南京、上海、宁波、杭州、舟山、台州等地组织调进高价油3584吨。1990年,贯彻“保证重点,控制消费,合理使用,节约用油”的供油方针,市场汽油供应稳定。
  润滑油
  民国5年(1916)始进口润滑油,年销量1.9吨。
  20世纪50年代,由温州市石油公司直接供应用户。1959年县百货公司开始经营。60年代润滑油经营量很少,1965年,润滑油供应保证重点工程、农业生产用油。1968年,实行按动力用油供应原则安排供应,加强回收利用、节约代用。1974年起,认真执行“收回供新”办法,回收废弃润滑油送炼油厂。1983年开始经营高价润滑油。1985年5月起,高价油敞开供应。
  第二节 煤炭
  供应
  民国期间用煤量很少,工矿企业多用木柴、木炭作燃料,生活用燃料主要是柴薪、秸秆。
  建国后,煤炭由温州市燃料站从外省采购后直接供应。1959年起,由县百货公司供应,年销售7544吨,全部用于工矿企业,并实行按购买数量多少定价格档次。1963年开始,要求用煤单位节约用煤,当年节约煤炭840吨。1965年5月始,改为按供应对象定价格档次,即工业用煤按调拨价,农业、手工业和集体生活用煤按批发价,城乡居民生活用煤按零售价。1966年,采取节煤措施,上半年全县较大的用煤单位节煤166.75吨,陶瓷厂每窑从8.5吨降到7吨。1970年,销售煤炭11139吨,比上年增长61.69%。1971年煤价上升,清水埠销售淮南统煤批发价每吨45元,阳泉混煤每吨50元。1972年,发动改炉、改窑、改灶,降低煤耗,并要求用煤渣作燃料,由县百货公司统一调拨。1973年开始,对集体食堂、城乡居民生活用煤实行凭证、凭票定量供应。1978年,县燃料五金公司从百货公司析出,煤炭业务划归燃料五金公司经营。严格执行生产用煤“交渣供煤制”,凭交渣数供煤,拒交者,停止供应。1979年,实行定额管理,凭证定量供应,并实行财政补贴。1980年,燃料五金公司分为燃料公司和五交化公司,煤炭由燃料公司经营,继续实行凭证、定量供应。是年,开始供应协作煤,价格按实际成本作价。1985年,组织调进计划外煤炭8155吨,缓和市场供需矛盾。1987年,燃料公司划归物资局领导。1979~1988年,各年分别供应煤炭22258、21757、21933、20287、20735、23005、32258、36664、41255、45483吨。
  储运
  建国初期,煤炭运输由木帆船从温州直运厂矿所在地港口码头。1958年后,部分煤炭由“永机1号”从上海运入清水埠港,部分在温州直接提货。
  1962年,在千石村岩宕垟江边建煤炭储存场,用地3亩。20世纪70年代起,煤炭直接从上海调运,储岩宕垟煤场,无烟煤大部分预拨给清水埠、上塘煤球厂。80年代中期,煤炭经营量增加较快,县内运输船只不能满足煤炭调运需要,雇用乐清、瓯海、苍南、平阳等县副业船运输。大部分无烟煤继续预拨给各煤球厂,对用煤大户实行整船直拨,减轻仓储压力。1987年4月1日,尾岩头煤场建成使用,占地6000平方米,堆放量1万多吨,提高了存储能力。县燃料公司从乐清、瑞安、青田、瓯海、泰顺和舟山海军基地争取到运输能力万余吨,当年调进煤炭38963吨。1988年,取消运输用油补贴,按市场运价同营运方签订协议,进行运输。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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