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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活资料经营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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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2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生活资料经营
分类号:
F724
页数:
13
页码:
636-648
摘要:
本章记述永嘉县生活资料经营概括日用工业品、针棉纺织品、食品、副食品。
关键词:
永嘉县
商业
生活资料
内容
第一节 日用工业品
日用百货
鞋类 建国前,群众穿鞋主要靠妇女手工制作,自制自用,胶鞋、皮鞋等商品鞋甚少。1953年开始销售胶鞋,当年销量4000双,1959年销售5.52万双,1961年起销量减少。1962年起,塑料鞋投放市场。1966年,胶鞋销量为5.65万双,布鞋1600双,塑料鞋15520双。“文化大革命”期间,鞋类经营情况不稳定。1980年,国营商业鞋类销售达历史最高水平,销售量38.17万双,其中胶鞋27.75万双,布鞋3.27万双,皮鞋1.48万双,塑料鞋5.67万双。20世纪80年代后期,高档童鞋、胶鞋、牛皮鞋、旅游鞋、运动鞋、工艺鞋投放市场。
洗涤类 建国前,农村洗涤衣物多用茶籽饼、草木灰、皂荚,很少用肥皂,香皂被视为高贵用品。建国后,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肥皂需求量增加,1956年销售3200箱。1959年6月起,肥皂实行凭证凭票计划供应。1964年,随着肥皂货源增加,曾一度敞开供应,1967年销售11000箱,不久又恢复限量供应。1978年,合成洗衣粉投放市场,肥皂供应紧张状况开始好转,1979年销售22400箱。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洗涤用品种类增加。各类高档香皂不断进入普通家庭,1986年销售肥皂112800箱,洗衣粉63.5吨。此后经营渠道增加,国营商业和供销社销售量逐年下降,1990年社会消费零售肥皂12700箱,香(药)皂316000块,洗衣粉27000公斤。
照明类 取火照明类用品,过去民间多用燧石取火,用松明、竹篾、植物油照明。清穆宗同治四年(1865),从外国输入火柴,群众称为“洋火”。民国13年(1924),县城创办光明火柴有限公司。建国后,火柴属于国家计划管理商品,1950年销售100件(每件1000小合)。由于木材紧张,市场供应不稳定,1961年10月起实行凭证供应,当年销售6500件,1967年销售7300件,1982年上升到16700件。80年代中期,打火机大批量投放市场,火柴销售量逐年下降。
器皿类 建国前,家庭多用木制脸盘洗脸。搪瓷制品、铝制品和保温瓶等家用器皿较为罕见。家具器皿,1950年起由供销社经营,1960年国营商业开始经营面盆、口杯等搪瓷制品,20世纪60年代货源紧张,实行凭工分券供应,以后随着货源增加而逐步敞开供应。1966年商业批发面盆7120个、口杯7750个;1976年,批发面盆12030个,口杯15740个。80年代中期,塑料制品大量上市,搪瓷制品趋向疲软。1963年起,各类钢精锅、奶锅、浅底锅、双耳锅、菊花锅、柿型锅、双篾锅、高锅、压力锅(分洗白和砂光两类),逐步进入市场。1966年批发销售1610个,1967年起实行凭证凭票供应,直到1978年才敞开供应。1982年,百货公司批发销售铝锅8490只、压力锅220只、铝茶壶2389只,1988年县百货公司批发销售铝锅14810只,其中压力锅5470只,铝茶壶2540只。
钟表类 20世纪50年代,农村双铃闹钟销路较好。1959年县百货公司试销国产手表5只,1960年销售49只,主要由干部、工人购买。1961年,手表销售分高价、平价两种价格,平价手表实行计划供应,当年平价“上海”牌17钻全钢男式手表每只85元,半钢60元;进口瑞士“英纳格”17钻男式手表,全钢每只151元,半钢140元;高价“上海”牌17钻,全钢每只130元,半钢100元,“英纳格”350元,1963年停止高价供应。1964年百货公司销售手表100只,1966年销售手表200只,钟113只。1971年手表销售增长,当年销售600只,1977年增至手表1600只,钟2546只。1978年,基层供销社开始经营手表业务,当年销售手表1700只,1980年销售手表2600只,闹钟2227只。80年代,钟表处于更新换代时期,老式机械钟表逐渐退出市场,部分老式钟表降价销售,代之以石英钟表、全自动电子钟表,1981~1990年,全县销售手表73700只,钟10901只。
缝纫机 保温瓶
家用缝纫机,1959年起,由百货公司经销,列为计划管理商品,当年全县销售80架。20世纪60年代需要量上升,1966年销售112架。70年代,部分商品计划列为农副产品收购的奖励物资,1976年销售821架,缝纫机进入农家。80年代,缝纫机货源逐步充足,1985年敞开供应,次年全县销售6100架,城乡销售达到饱和。保温瓶,长期以来市场供应紧张,实行凭票供应,1959年销售12800只,1967年销售11800只。70年代起,竹壳保温瓶逐步转为铁壳、塑料壳、金属壳保温瓶,市场供应趋向缓和,1980年,销售35000只。80年代中期,又增加气压式、广口式保温瓶,1985年销售71500只。
五金交电
20世纪50年代,交电器材由供销社经营,数量很少。60年代,国营商业开始经营批发业务。1966年,全县自行车销售32辆,并逐步增加手推车、轮胎、灯泡、灯管、电线、电料等商品经营。1973年,销售自行车279辆,灯泡58200只,电线1470卷。1978年,销售自行车1306辆,灯炮121700只,电线1543卷。80年代初期,自行车供不应求。80年代中期,交电商品开始多渠道经营,价格放开,1986年销售自行车10264辆,摩托车开始销售,是年销出49辆。随后由于经营渠道增多,国营商业经营量下降,1990年自行车销售3720辆,灯泡324700只,电线835卷。
家用电器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经营,60年代销出收音机87架,1972年晶体管收音机投放市场,并逐渐代替电子管收音机而占领市场,1980年销售1149架,1985年销售852架,1985年后,晶体管收音机又逐步为收录机代替,1987年收录机销售1630架,1990年销售1190架。电视机于1980年开始经营,当年销售黑白电视机318架,试销彩色电视机3架。1982年,销售黑白电视机227架。1986年,销售电视机1767架,其中彩色电视机865架。1987年起,多渠道经营电视机,名牌电视机畅销,黑白电视机和杂牌电视机滞销,进口名牌彩色电视机供需紧张。1989年起,对彩色电视机实行专营,由县五交化公司批发部及19个专营零售点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电风扇于1980年开始销售,次年销售259台,1984年增到1976台,1986年13496台,1988年增加到19405台。1984年起,电冰箱、洗衣机进入百姓家,当年销售电冰箱29台,洗衣机23台,次年实行多渠道、跨行业经营,1986年销售电冰箱101台,洗衣机111台。80年代后期,销售量激增。1990年,销售电冰箱958台,洗衣机1713台。80年代后期,男女青年婚嫁品由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新“三大件”代替了60年代的手表、自行车、缝纫机“老三件”。
文化用品
建国前,文化用品由私商经营,20世纪50年代供销社开始经营,1960年县百货公司建立后,扩大对文化用品批发经营,品种由纸张、文教用具、印刷材料扩大到文娱用品、体育用品及大型运动器具,经营量不断上升,1963年主要商品有机制薄纸、铅笔、印相纸、胶片、胶卷、圆珠笔及芯、口琴、乒乓球、钢板、篮球、排球、足球、钢笔、金笔、复写纸、蜡纸等,当年销售额23.8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纸张销量大增,1966年批发销售各类纸张80吨。1979年,国营商业批发销售71.8万元,主要商品销售:机制薄纸252吨,机制板纸30吨,钢笔2560支,铅笔721400支,圆珠笔146690支,蜡纸780筒,复写纸2788盒,乒乓球10700只。80年代后文化用品经营增长缓慢,1985年国营商品批发销售66.8万元。
第二节 针棉纺织品
针棉织品
针织内衣、毛巾、纱袜、毛线等,建国初期被列为高档商品,销售甚少。1954年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后,针棉织品销售量激增,当年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3种针织内衣销售11100件,毛巾21550条,纱线袜61060双,毛线1100公斤;1959年,销售三种针织内衣99400件,毛巾124250条,纱线袜117420双,毛线3吨。1960年起,对卫生衫裤、棉毛衫裤、绒衣睡衣、床单、毛巾被、毛巾布、浴巾、线毯、绒毯等9种商品实行凭布票供应,对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棉毯、民用线等6种商品实行凭证供应。次年,又扩大凭布票、凭证供应商品范围,并且对部分针棉织品实行高价敞开供应。1965年,针棉织品供应紧张状况有所缓和。“文化大革命”期间,针棉织品经营不正常。20世纪70年代,化学纤维针棉织品陆续投放市场,针棉织品供需矛盾有所缓解,原来凭票证供应范围逐步缩小,1979年三种针织内衣销售1050700件。80年代起,针织涤纶织物增多,工艺水平提高,价格有所降低,逐步取消布票,由原来的以天然纤维为主转向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并举,各种羊毛、兔毛、马海毛、毛绒等销售量激增,款式和档次不断提高,内衣型向外衣型转变,低档次向中高档发展,“高精新”针织品销量大增,城乡消费差距逐步缩小。1986年,全县三种针织内衣销售649500件,床单31600条,毛线106300公斤,各种绵纶袜子122240双。
纺织品
建国前,农村以自纺、自织、自染、自用的土布为主,棉纱、棉布、绸缎、呢绒销售很少。1951年,全县私营棉布商24家,棉布摊贩101户,从业人员149人。1952年,国营商业开始经营针纺织品,当年国营合作商业棉布经营所占比重达到40%。1953年12月,成立供销批发站,开展对基层供销社和棉布商贩批发业务。1954年,国家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棉布批发业务由国营商业统一经营,私商只能为国营商业经销、代销。国家对棉布实行定量凭票供应,每人定量布票6.17米,坚固耐穿的中高档纯棉布、线卡其、线华达呢、高档士林兰及龙头细布供不应求,绸缎、呢绒不收布票,格外畅销,当年销售101万米。1955年,按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发布票,每人分别为9.3米、8.3米、6.3米,全年棉布销售118.9万米,其中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销售比重占76.88%、私商占23.12%。1959年,全县棉布销售253.31万米。1961年起连续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国家只发少量补助布票,当年全县只销售棉布61.94万米。1965年起,国民经济情况好转,但不久又受到“文化大革命”干扰,纺织品经营不正常。20世纪70年代,化纤织品逐步进入市场,棉布供求矛盾开始缓和。1978年后,纺织品货源增多,质量提高,各种涤棉布价格降低,收取布票逐步减少以至免收布票,敞开供应。1984年起,停止布票使用,当年销售棉布83.75万米、纯化纤42.84万米、绸缎1.07万米。1985年起,纺织品花色、品种、款式不断更新,呢绒绸缎等高档次商品销售激增,1987年,全县纺织品批发441.3万元。经过商业体制改革,实行多渠道、少环节经营,经营网点增加,国营、供销社销售比重有所下降,1990年批发销售只有204万元。
第三节 食品 副食品
猪牛羊
猪 建国初期,国营商业、供销社和私营商贩随行就市,自由收购。1956年,县食品公司成立,实行生猪派购和计划供应,当年收购生猪20300头,供应5457头。1958年,收购39700头,供应20232头,调出县外19380头。1960年,粮食减产,生猪仅收购17200头,保证上调11751头外,供应只有5449头。1962年,农村政策放宽,生猪生产回升。1966年,生猪收购达81400头,上调13276头,县内供应68124头,猪肉价每公斤从1964年1.36元降为1.28元。“文化大革命”期间,购销不正常。1978年以后,农村开始经济体制改革,生猪收购回升,1979年收购59000头,上调17830头,县内供应41170头。1985年起,取消派购,放开价格,市场购销几乎全由个体屠工包揽。
牛 养牛主要用于耕田。菜牛的经营是在保护耕牛、“先耕后菜”前提下收购销售,规定黄牛13岁以上,水牛15岁以上,或丧失劳役能力的老牛残牛转为菜牛,凭当地政府检验证明,由食品公司统一收购。1956年,全县收购菜牛7800头。1984年起,对菜牛实行市场调节,放开经营,牛肉价格大幅度上涨。
羊 山羊经营历来以外销为主,大部分销往平阳、福建,县内市场销量不大。1956~1985年,全县收购菜羊累计32900头,外调20623头。嗣后,放开经营,主要由羊贩收购运销。
禽蛋
家禽 为三类农副产品,以自由购销为主。1956年,县食品公司开始挂牌收购,当年收购鸡、鸭、鹅1.58万只,1960年收购量6.16万只。“文化大革命”期间,经营不正常,其中连续7年没有收购。家禽供应主要是通过集市和商贩进行,县食品公司主要供应军需、特需和安排城镇节日供应。
蛋品 鲜蛋是出口产品之一。1956~1958年,3年收购242吨,社会零售125吨。1960~1969年,共收购1050吨,社会零售414吨。20世纪80年代后,购销放开,实行多渠道自由经营。
水产品
建国前,水产品以私商经营为主。1956年,水产公司建立,经营田鱼、鲢鱼、青鱼、草鱼、鲤鱼、鲫鱼、香鱼、鳗鱼、甲鱼、黄鱼、带鱼、鲳鱼、海虾、目鱼、鱼叩及各种咸鱼等,同时经营水产品加工业务。当年推广黄鱼敲〓作业,全年收购水产品8537.2吨,其中敲〓黄鱼1445吨。1957年,收购量增加到17379.4吨,其中黄鱼11685吨,水产公司销售1364吨,加工3654吨,黄鱼价格降到100公斤18元。但敲〓作业使海洋渔业资源遭受严重破坏,造成水产品收购量急剧下降。1976年,政府扶持淡水养殖业,当年淡水鱼产量超过海水鱼产量。1982年,水产品社会零售1517吨。1990年后,水产公司除节日供应少量鲜鱼外,其余都在市场上购销和自产自食。
烟酒糖盐
烟 烟草在明末清初传入后,全县各地普遍种植,自制烟丝,自制自用,很少出售。建国初期,私人商店有少量烟丝出售。1958年,供销社收购12.35吨,1962年收购93.75吨,1965年后种植减少,供销社停止收购。卷烟,清德宗光绪年间(1875~1908)开始少量进入永嘉市场,由私商经营。1953年起,由国营商业经营,当时进入市场的卷烟档次低、数量少,大部分是浙江省宁波、金华、建德等地出产的丙、丁级烟。由于货源少,对吸烟的干部、工人实行计划供应。1959年三季度分配永嘉的只有1059箱,吸烟者只好论支分配供应。70年代,改为凭票定量供应。到80年代,卷烟货源逐步增加,经营渠道增多,市场活跃,档次提高,从“大前门”、“牡丹”到“中华”等甲、乙级高档烟占据市场,低档烟大量库存积压。1988年放开经营,1990年成立县烟草专卖管理局,对卷烟实行专卖和统一管理。
酒 永嘉酿酒历史悠久,酒业经营,集中在老县城(今鹿城区),北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县城清心堂的“半和春”酒,为温州名酒,出口海外。明朝,酒是温州主要出口产品之一。主要生产黄酒、白酒及酱油、醋、腐乳、饮料等,由厂商自由经营。清穆宗同治年间(1862~1874),桥头、坦头郑泰和酒坊开张。嗣后,枫林、碧莲、渭石等地酒坊相继出现。建国后,在整顿酒坊基础上,1956年成立县酿造厂,生产黄酒、白酒、酒汗及酱油、醋等产品,由商业部门统一经营。1957年,销黄酒、白酒259吨。20世纪60~70年代,供应紧张,由商业部门实行凭证、凭票定量供应。80年代中期,货源增加,经营渠道增多,价格放开,市场上白酒档次提高。1986年,县啤酒厂建成投产。80年代后期,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国营商业酒类经营量下降,并停止酒类批发。
食糖 建国前,由南北货店、烟酒杂货店自由经营。建国初期由供销社经营,1952年起由国营商业统一经营。国营商业在重点产糖区设收购点,其他地方委托供销社收购。永嘉是食糖调入县,货源紧缺,长期以来采取凭证、凭票或限量供应。1979年1月,货源充足,红糖敞开供应,当年红糖销量猛增至1741吨。1987年9月1日,又恢复红糖定量凭证供应,对工业生产用糖实行计划供应。1988年,向县外购入缓解市场供求矛盾。1988年以后,食糖敞开供应,国营公司食糖经营量逐渐减少,基本上由市场经营。
食盐 建国前,国民政府对食盐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设立食盐公店,规定乡镇合作社社员每年计划供应9公斤,每月供应0.5公斤,其余3公斤机动。事实上,食盐大部分由私商把持,走私严重。建国后,食盐由供销社经营,供销社社员优待,群众保证供应,杜绝私商对食盐的垄断和投机经营。“文化大革命”期间,放松食盐市场管理,盐商投机活动抬头。20世纪80年代,逐步趋向多渠道经营,供销社批发经营量有所下降,但食盐市场供应正常。80年代后期,加碘食盐开始投放市场。
蔬菜 果品
蔬菜 建国初期,蔬菜以私商经营为主。1959年,县府在上塘镇建立蔬菜基地,由县副食品公司统一收购,投放市场,解决县城干部、工人蔬菜问题,并对蔬菜价格进行统一管理。后来清水埠及其他集镇相继建立蔬菜基地。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人口增长,蔬菜需求量日益增加。1969年,供应白菜等蔬菜20多种。1983年,县内供应不足,从县外调入补充,全年供应441.8吨。1984年供应量增加到748.85吨,1989年达1096.7吨。同时,从实行粮食统购统销起至1985年,对城镇居民每月发豆制品票0.5公斤,凭票购买豆制品。80年代后期,蔬菜价格放开,进行自由经营。
果品 建国前,市场上干鲜果品由私商经营。建国初期,供销社经营少量桂圆、荔枝、红枣等名贵干果。土地改革以后,农村发展果品生产,主要品种有:柑橘,1955年全县收购148吨,1965年收购264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柑橘生产进入大发展阶段,1986年全县收购1200吨,1987年收购2550吨。此后,产大于销,柑橘放开经营,除满足县内需要,其余销往外地。此外,还有桃、梨、梅、杨梅、枇杷、板栗、红柿和西瓜等。桃以农民自产自销为主;1979年,供销社收购鲜梨23.70吨,收购青梅12.26吨;杨梅以鲜销为主,1979年供销社收购128.25吨,1983年收购159.5吨,此后杨梅以农民自销为主。枇杷以农民自销为主,1979年供销社收购489.15吨;板栗以农民自产自销为主,1976年供销社收购24.35吨,1978年80.65吨,此后由于收购价和市场价差距逐年拉大,虽然板栗产量年年增加,而收购量却逐年下降,1983年只收3.5吨,1984年后停止统一收购;红柿以农民自产自销为主,1960年供销社曾收购5吨;西瓜原系农民自种自销,产量不多,1979年起商业部门和供销社对西瓜生产予以扶持,帮助农民推销,当年供销社收购379.1吨,1984年后,西瓜产量年年增加,收购量逐年减少,供销社退出收购,完全由农民自行经营。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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