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油脂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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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1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油脂购销
分类号: F724.71
页数: 4
页码: 620-623
摘要: 本节记述永嘉县油脂购销分为收购价格、粮票兑换、粮油的供应销售。
关键词: 永嘉县 商业 油脂购销

内容

收购
  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当年收购油菜籽35吨、茶籽19吨、桐籽85吨、桕籽674吨。1957年6月,油脂公司并入粮食局,油脂归粮食部门经营,对民间油车油坊严格控制,未经粮食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开坊榨油。为广聚油源,鼓励农民投售,规定农民生产油料除留种外,全部由粮食部门统购,收购每50公斤油料,返还农民自留油票2.25公斤,凭票购油退饼。1959年,收购油菜籽349吨、茶籽162吨、桐籽243吨、桕籽1317吨,花生果13吨。1960年,收购50公斤油茶籽留给食油1.5公斤,桐籽、桕籽各返还油0.5公斤。1961年,对农村食油执行包干政策,实行先留后购政策,收购油料减少,仅收购油菜籽41吨,茶籽33吨,桐籽36吨,桕籽665吨。1972年,对食用油在统购价基础上实行加价收购,油菜籽加价15%,花生芝麻油加价30%,当年收花生果2吨、油菜籽128吨、茶籽167吨、桐籽20吨、桕籽1357吨。1977年,油菜籽收购每100公斤退油票10公斤,当年收购油菜籽159吨。1978~1981年,政府再对油料实行优惠奖售政策,每50公斤油菜籽奖成品粮票12.5公斤、化肥7.5公斤;每50公斤桐籽奖成品粮票25公斤、化肥票7.5公斤,退油票0.625公斤、桐饼票20公斤;每50公斤油茶籽奖成品粮票15公斤,退茶籽饼票25公斤。1981年,收购花生果80吨、油菜籽1313吨、茶籽238吨、桐籽59吨、桕籽741吨,为历史最高年份。1984年10月1日,桐籽退出统购。1985年4月,桕籽退出派购,实行自由购销,花生、芝麻、豆油全部改议购,油菜籽、油茶籽实行合同定购,该年收购油菜籽405吨、油茶籽225吨、桐籽85吨、桕籽590吨。1989年,定购油菜籽实行价外补贴政策和粮油挂钩,每收50公斤油菜籽交售户原粮票50公斤,在规定收购价和奖售标准外,每50公斤菜籽给予价外补贴20元,增奖化肥票10公斤。是年收油菜籽531吨,1990年收379吨。
  销售
  1956年,凭乡、村证明供应食油,销售量为155吨。1957年第一季度开始,食油实行“定量凭证登记供应”,每人每月定量150克,农业人口50克~100克,控制销量,当年销售104吨。1958年,食油统销政策放宽,只凭证登记,不限量供应,桐油、梓油、行业用油不足可适当增加,是年食用油销售量升到170吨。1959年第三季度恢复凭证限量供应,年销食油140吨。1962年,取消农村食油定量供应政策,实行食油只购不销,并压缩食油各种补贴,仅销售30吨。1965年10月1日起,城镇人口定量从每月150克提高到200克,国庆节、春节另有补贴,一直坚持到1990年不变,销售量从1965年的48吨增到296吨。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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