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业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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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30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商业体制
分类号: F711
页数: 3
页码: 610-612
摘要: 本章记述永嘉县商业体制概括了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集体商业、私营商业。
关键词: 永嘉县 商业 商业体制

内容

第一节 国营商业
  商业局系统
  1950年6月1日,县府设立工商科,1956年10月成立商业局。百货商品由商业局日用品采购批发站经营。1957年,日用品采购批发站同副食品采购供应站合并为生活资料采购供应站。同时,食品、水产等专业公司先后成立,形成包括商业行政部门、企业管理、经营机构的国营商业系统。1960年3月,成立中西药公司,后改为医药公司(1989年增挂医药管理局牌子)。1978年4月成立燃料五金公司,1980年分为燃料和五交化两大公司,1987年6月燃料公司划归物资局管理。糖业、烟、酒经营与供销社所属副食品公司几经分合之后,于1977年12月建立糖业烟酒公司。1990年底,县商业局辖百货、食品、烟糖、石油、五交化、医药、水产7大公司,有干部、职工1465人,年总销售额5722万元。
  粮食局系统
  建国初,永嘉县粮食供应由中国粮食公司温州分公司直接掌握。1952年10月,成立永嘉县粮食购销公司,从事粮食购销活动。1954年9月,粮食购销公司撤销,业务归县粮食局。1956年3~7月,先后成立粮食加工、供应、饲料、种子、油脂等6个公司。次年撤销,业务归县粮食局粮食购销股、油脂购销股和加工股。1973年,建立粮油转运站。1981年4月,设立粮油贸易公司,9月成立粮食汽车队,10月建立粮食批发站。1983年,设立饲料公司。1986年,县粮食局油脂股改名油脂公司。
  民国38年(1949)5月永嘉解放后,设立区级粮食经营机构,有永临、沙头、碧莲、枫溪(枫林区、溪口区)5个区粮库。1950年6月,永嘉县粮食局改为中央公粮库永嘉县分库,区粮库改称“支库”,职能不变。是年12月,永强、梧埏、三溪、藤桥4个区划归永嘉县,区支库由5个增至9个。1951年6月,恢复永嘉县粮食局,9个区支库同时恢复粮库名称。1953年,永嘉县行政区划变动,设永强、梧埏、三溪、藤桥、西岸、永临、罗浮、沙头、碧莲、四川、渠口、岩头、岩坦、枫林、鹤盛15个区粮库。1954年,区粮库改称区粮食管理所。1958年10月,撤区建立人民公社,设永临、江北、乌牛、黄田、上塘、古庙、鹤盛、岩头、岩坦、碧莲、四川11个人民公社粮管所。1961年10月,恢复区建制,设岩坦、岩头、沙头、碧莲、四川、罗浮、永临和上塘8个区、镇粮管所。
  1990年底,国营粮油企业有粮油贸易公司、饲料工业公司、粮油转运站、粮食汽车队、永嘉碾米厂、永嘉葡萄糖厂、永嘉粮油食品厂、永嘉面包厂、县粮食局接待所和8个区、镇粮管所、32个粮食购销站,共有干部、工人738人。1953~1990年,累计征购粮食56.91万吨,议购6.26万吨,销售49.86万吨,收购油料45598吨。
  物资局系统
  1960年,县计划经济委员会设物资科,重要生产建设材料由物资科进行计划分配,供应业务由商业部门办理。1961年1月,建立物资局,划商业部门在温州行前街的物资仓库归物资局。1963年7月,设物资综合公司,经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轻工原料、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燃料和农业机械等重要生产资料。1979年4月,增设生产物资服务公司。1985年5月,设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轻工、建筑材料4个公司。1987年6月,燃料公司由商业系统划入。1990年底,国营物资企业有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轻工、建筑材料、生产物资服务、汽车配件、燃料和再生利用8个公司,县煤制品厂和物资局温州商业部等10个单位,物资销售年总额达6263万元,居全省第一位。
  其他系统
  主要有对外贸易公司、工业供销公司、农业机械公司、种子公司、木材公司、林产品经营公司等,还有新华书店,分别归属外经委、工经委、农业局、林业局和文化局。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商业
  民国33年(1944),全县有县联合社1个,乡合作社33个,保合作社30个,专业合作社13个。基层合作社多为乡、保长操纵,社员无多实惠。建国前夕,各类合作社自行解体。
  1949年12月14日,县供销合作总社在岩头成立,各基层供销社相继成立,配合政府从事民众救荒和发展生产,成为农民发展经济的重要支柱,引导小农经济逐步向国家计划经济过渡。1957年,全县17个供销社下伸小商贩54户,设立51个收购点。1958年,商业体制进行调整,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基层供销社、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合并,转为全民所有制,成为人民公社供销部。由于制度不健全和管理混乱,造成供销社集体经济严重损失,社员股金分红被停止,1961年恢复集体性质。1962年,全县有基层供销社46个,合作商店32个,合作小组30个。1966年7月,县供销社再度并入商业局,对外仍挂两块牌子。1977年12月重新分开,供销社恢复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合作商业性质。
  1990年底,县供销合作联社辖农业生产资料、土产、副食品、储运、信托贸易、贸易总公司6个公司和2个工厂,以及四川、黄田、江北、枫林、鹤盛、花坦、沙头、乌牛、岩头、上塘、桥头、碧莲、岩坦、渠口、桥下15个基层社,98个分社。职工1368人,入社社员13.8万人,股金35万元。自有固定资产原值966万元。全年商品销售总额8510万元,利润43万元。
  第三节 集体商业
  1955年末,全县有私营商业3828户,4080人,资本22.4万元。1956年,有3653户私营商业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组织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627个、798人。1958年商业体制调整时,全县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716人直接转为国营并入人民公社供销部。1961年,合作商业从国营商业中陆续退出,至年底,共有合作商店32家、284人,合作小组30个、246人。1965年,发展到合作商店33个、276人,合作小组41个、282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合作商业由农村贫下中农管理。1979年起,恢复合作商业集体性质,促进了农村集体商业发展。1990年,全县有网点532个,1039人。
  第四节 私营商业
  私营商业历史久远。清德宗光绪三十四年(1908),温州府实业调查,永嘉县城厢(今鹿城区)有工商业5260户,从业人员达13550人,94个行业,洋布、花纱、洋铁、洋油、西药房、照相、修钟表都是历史上未见的新行业。民国35年(1946),永嘉县城厢登记有4704家。1950年,全县有私营商业6625家,从业人员6783人。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国家对粮食、油料、棉布、棉纱、木材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规定一、二类物资不准上市交易,私营商业减为3125户,从业人员3182人,私营商业经济比重下降。1955年,烟、酒、食盐、煤油、西药等全部归口供销社管理,纳入代销、经销行列,许多私营商业户自行歇业,改商从农、从工,是年开业仅32户。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至1958年全部过渡到全民所有制。1961年,商业体制进行调整,恢复部分个体商业户。“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私营商业又被当作“资本主义”受到批判打击。1978年后,各级政府对私营商业放宽政策,从此私营经济重新得到恢复和发展,到1990年末,全县有个体私营商业户28398户,从业人员37048人,有些个体商业能人跻身于全国各地大商场。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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