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电力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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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29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电力工业
分类号: F407.61
页数: 8
页码: 586-593
摘要: 本章记述永嘉县电力工业概括了发电、输电变电、用电、用电管理。
关键词: 永嘉县 工业 电力工业

内容

第一节 发电
  火力发电
  温州普华电气公司 民国元年(1912)宁波籍商人王香谷在县城(今鹿城区)购地7亩,建楼房5间,招股筹办协利电灯公司。以后,以五千银元转让给李湄川、何醒南创办温州普华电灯股份有限公司。3年(1914)3月27日发电,址在小南门外。时有美国奇异牌100千瓦汽轮发电机1台及魏廷墩卧式锅炉1座。继而先后四次添置新机、陆续扩建厂房,至27年(1938)装机容量达2096千瓦,年发电量4207160千瓦小时。36年(1947)2月4日停止发电。10个月后,恢复城区供电。38年(11949)5月7日,县城解放。人民银行贷款1.5万元,省航运局赊配柴油106吨给予支持。1950年实行公私合营,1953年改名为温州电厂。
  枫林电厂 1953年11月,徐绍南等12人合股创办,址设枫林圣旨门街。有英国产24马力外燃机和6千瓦发电机各1台,以木炭为动力能源,输电线路1公里许,每日发电时间:夏天18:00~24∶00,冬天17:00~23∶00,发电供机关、学校、商店和少数居民照明。1961年停办。
  岩头电厂 1956年创办,址设七房,有120马力外燃机和20千瓦发电机各1台,以木炭为动力能源,每日发电4小时,供机关、学校、商店和少数居民照明。到1958年有职工8名,厂房3间,管理房4间约120平方米。1964年6月并入下岙水电站,停止发电。
  地方国营永嘉电厂 1958年8月,永嘉县政府从温州九山搬迁到上塘,没有电厂。9月,县府临时在上塘前村安装1台12马力柴油机和8千瓦发电机,后更换为25马力柴油机和20千瓦发电机组,一日发电3次供广播和县府用电。1959年6月创办地方国营永嘉电厂,7月1日试车发电,址设县城屿山南麓。有120马力柴油机和80千瓦发电机组一套,变压器100千伏安,升压6.3千伏出线,配套线路多条。第一条配套6.3千伏线路从电厂到县百货公司十字路口,安装50千伏安变压器1台,供县机关、上塘镇前村、后村居民用电;第二条配套6.3千伏线路从电厂到下塘山,安装30千伏安变压器1台,线路长3公里,供铁工厂用电;第三条配套6.3千伏线路从电厂到浦东陡门头,安装30千伏安变压器1台,线路约2公里,供造纸厂用电。当年全厂有职工24人,建成厂房240平方米,仓库30平方米,职工生活住房和管理房200平方米,发电量30万千瓦小时。1960年11月,增加75马力柴油机1台配40千瓦发电机,做为备用机组。1971~1980年,又相继扩大装机容量达500千瓦。1984年与华东电网联网后停止发电。1959~1984年累计总发电量720万千瓦小时。
  地方国营永嘉火力发电厂
  1967年10月1日建成发电,址设清水埠镇环江东路玉泉巷。有1500马力柴油机和英国产1000千瓦发电机各1台,主变压器750千伏安,升压6.3千伏出线。配套线路2条,第一条配套6.3千伏线路从电厂到江北村,安装100千伏安变压器1台,线路长2公里,给清水埠镇、江北乡机关、学校、工厂及龙桥、罗浮、江北等村居民用电;第二条配套6.3千伏线路从电厂到上塘,安装500千伏安变压器1台,线路长12公里,接济县城上塘镇和千石村居民用电。当年全厂职工30人,建成厂房300平方米,仓库120平方米,职工生活用房180平方米。1977年增加750马力柴油机和500千瓦发电机各1台,1978年2台机组并网发电。1984年11月与华东电网联网后停止发电。1977~1984年累计发电总量1680万千瓦小时。
  1978年后,永嘉县乡镇企业和个体企业不断增加,电力分配供不应求,一些企业先后购置柴油发电机组济急。到1988年末,县内已安装小型柴油发电机组450处,总装机容量9674千瓦。其中罗浮区、清水埠镇、桥头镇为最多,罗浮区有柴油发电机组268处,装机容量3666千瓦;清水埠镇有柴油发电机组52处,装机容量2072千瓦;桥头镇有柴油发电机组51处,装机容量1456千瓦。
  水力发电
  1959年7月,碧莲石湖水电站建成发电,装机容量12千瓦,为县内第一座小水电站。至1990年末,县内共兴建水电站301座(包括可发电水轮泵站52座),其中1966年前建成12座,1967~1976年建成138座。1977~1983年,小水电工程建设走上全面规划、综合开发轨道,全县建成水电站139座,并建成第一座35千伏主变1×4000千伏安上塘变电所。1984~1990年,小水电建设走向低潮,仅建水电站11座。30余年间,先后报废或改为加工站173座,现存128座,总装机17707千瓦,其中装机75千瓦以下微型水电站和具发电功能水轮泵站84座,装机75千瓦~500千瓦电站34座,装机500千瓦以上水电站10座。这10座电站,属全民性质有白水漈、铜锅潭、岩坦、山溪头、大岙坦电站;属集体性质有朱坑垟、碧莲、西章(二级)、黄坦、荆源电站。1990年末,并入华东电网水电站有37座,装机容量13045千瓦,年发电量3100万千瓦小时。
  第二节 输电变电
  1981年3月,建成上塘变电所,架通上塘至大岙坦35千伏输电线路。1984年6月,建成110千伏黄田变电所。7月,并入华东电网,永嘉电力自发自供历史结束。
  变电所
  110千伏黄田变电所 位于黄田乡池头村将军庙下,紧靠仙清公路,占地14亩。1983年4月动工,次年7月24日竣工投入运行。装有20000千伏主变压器1台,35千伏出线2路,10千伏出线5路。工程总造价222万元,平均每千伏安111元。
  35千伏上塘变电所 位于县城西南面下塘山背,占地6.3亩。1979年11月28日开工,1982年8月18日竣工投入运行。装有4000千伏主变压器1台,10千伏出线3路。工程总量造价27.18万元,平均每千伏安68元。到1990年,35千伏出线2路,10千伏出线6路。
  35千伏永临变电所 位于桥下镇露礁桥边,紧临瓯江和104国道线,占地3.6亩。1984年10月动工兴建,1986年3月26日竣工投入运行。装有3150千伏主变压器1台,35千伏出线1条,10千伏出线4条。工程总造价46万元,每千伏安平均145.8元。1990年3月扩置3150千伏主变压器1台,投资25万元,2台主变压器并联运行。
  35千伏岩头变电所 位于岩头镇下村,仙清公路东侧,占地4.1亩。1986年8月10日开工兴建,1988年7月16日竣工投入运行。装有4000千伏安主变压器1台,10千伏出线5路。工程总造价90万元,平均每千伏安225元。
  35千伏大岙坦变电所 位于峙口乡大岙坦村。1982年8月建成正式投入运行。装有5000千伏安主变压器1台,10千伏出线3条。
  35千伏碧莲变电所 位于碧莲镇上村,1990年1月建成。装有4000千伏安主变压器1台,10千伏出线6条。工程总造价122万元。
  输电线路
  110千伏慈永1007线 自温州慈湖变电所至永嘉县黄田变电所,全长36公里,归属温州市电业局变电工区管理。1983年11月开始架设,1984年7月架通投入运行。电线杆为铁塔结构,直线塔155基,承力塔48基,跨越塔10基,导线型号为LGJ-185,工程总造价195万元。
  35千伏上坦3557线 大岙坦水电站至上塘变电所,全长12.62公里,是永嘉县第一条架通35千伏输电线路。1979年11月动工,1981年3月20日架通,1982年8月18日投入运行。电线杆有铁塔2座,水泥等径杆54基,导线为LGJ-95,工程总造价37万元。
  35千伏黄上3553线 黄田变电所至上塘变电所,全长7.64公里,是110千伏黄田变电所引出接通县电网第一条35千伏线路。使永嘉与华东大电网联成一体,永嘉电力自发自供历史结束。1983年6月开工架设,同年9月架通投入运行。电线杆大多为水泥拔肖杆42基,导线为LGJ-70,工程总造价15.85万元。
  35千伏永临3552线 黄田变电所至永临变电所,全长18.57公里。1985年4月1日开工架设,10月25日架通投入运行。电线杆为水泥等径杆85基,导线为LGJ-95,工程造价53万元。
  35千伏上岩3558线 上塘变电所至岩头变电所,是楠溪江中游第一条35千伏输电线路,全长25.1公里。1986年8月开工架设,1988年7月架通投入运行。电线杆为铁塔和水泥径杆两类83基,导线为LGJ-95,工程造价99万元。
  35千伏上岩3558线碧莲支线 坦下至碧莲变电所,全长19.63公里。1990年1月架通投入运行。电线杆为水泥等径杆结构62基,铁塔2座,导线为LGJ-95,工程造价107万元。
  35千伏永桥线 永临变电所至桥头变电所,全长9.41公里。1990年12月架通投入运行。电线杆为水泥径杆42基,导线为LGJ-95,工程造价57万元。
  配电线路
  第一条配电线路是6.3千伏上塘线,从上塘镇方塆巷4号至百货前,长1.05公里。1959年5月1日开架,立木杆柱21基LJ—25A型导线,通电电压6.3千伏,7月1日竣工,送电运行。1990年底,大网内有10千伏配电线路24条,长544.28公里,10千伏配电变压器1229台,容量54000千伏安。全县(包括电网外)10千伏配电线路长1356公里,10千伏配电变压器1300台,容量71180千伏安。
  第三节 用电
  1965年前,永嘉县电力不足,主要用于机关、学校、商店和少数居民照明用电。1965年成立永嘉县水利电力公司,主要用电有农村照明、农业排灌、粮食加工和市政生活照明用电。1970年全县供电量达到478.9万千瓦小时,1982年为1468.15万千瓦小时,1984年县电网联入华东电网,用电量和用电范围明显地增加与扩大,是年供电量达1737.3万千瓦小时。到1985年底全县工业用电占34%,农村用电占50%,市政用电占16%。1990年为9426万千瓦小时,比1970年增加19倍。是年,由华东电网供电的乡镇达51个,占乡镇总数86.4%。
  工业用电
  1965年前,工业用电只有酿造、造纸、铁工厂、化工厂、碾米等。1970年以来,工业加快发展,主要有县生物化工厂配变容量为315千伏安,县酿造厂配变容量180千伏安,县化工厂配变容量315千伏安。1980年增加县自来水厂配变容量100千伏安、县乳品厂配变容量100千伏安。1984年华东大电网输入,工业用电达到稳步发展,1986年工业用电量为2291.93万千瓦小时。1988年又发展县罐头厂配变容量400千伏安,县机械厂配变容量360千伏安,县电弧炉厂配变容量650千伏安,到1990年底工业用电量达4356万千瓦小时,占总用电量46.21%。
  农业用电
  永嘉县农业用电始于60年代初期,主要用于农田排灌、农副产品加工和乡镇企业。县内第一个电灌站乌牛排灌站,装机容量40千瓦,年用电量3.1万千瓦小时。嗣后,农田电力排灌用电逐年增加。1965年下半年,小子溪水电站和乌牛白水漈电站联网,年用电量增加到35万千瓦小时,解决了3万亩农田排灌问题。到1970年,农田排灌电动机达73台,容量835千瓦,年用电量50万千瓦小时,农田电力排灌达4万亩。1978年,全县兴建许多小水电站,次年农电排灌电动机增加到226台,总容量达2231千瓦,年用电量为70万千瓦时,农田排灌面积达4.8万亩。1984年与华东电网联网,农业排灌用电量放开,农业用电量快速增加,到1989年农林牧渔水利业用电量932.04万千瓦小时,1990年1592万千瓦小时。
  市政生活用电
  1953年11月,枫林电厂发电供给当地机关、学校、商店和居民照明。1959年,永嘉电厂发电供给县城机关、学校、少数居民照明和县广播站用电。70年代以后,电视机、录音机、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逐步进入百姓家庭,市政生活用电也随着递增,至1984年市政生活用电量达到212.49万千瓦小时,1990年增加到938万千瓦小时。比1984年增加3.41倍。
  第四节 用电管理
  计划用电
  1976年以后,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电力部门采取“死指标,活调度”方法,对所有用户用电量、用电时间作出计划与安排,并在主要线路上装控制器和峰谷电度表予以控制。1984年,县电网并入华东大电网,但用电依然紧缺。同年10月,县三电办公室和电业局对主要工业用户发放“电证”,实行凭证定量供电,每月核定一次,优先供应质量高、耗能小、成本低、适销对路产品生产用电,有计划地限制耗能高、质量差、亏损大、滞销产品生产用电。每年夏收夏种大忙季节,乡镇企业停电“让路”,县属国营工业、二轻工业采取避峰办法让电,保证农业用电。
  节约用电
  电力部门对供电线路损耗、无功补偿、电压监督进行认真管理;增加变电所布点,缩小供电半径;改造老线路,合理布局,减少迂回;调粗导线,减少线路电压降;采用低损变压器;更新改造或停止使用高能耗电旧设备;合理调度电网等措施,使线损率逐年下降。同时帮助用户加装电量器、校验互感器,合理调整配电容量,推广节电新技术。1979年,在县无线电器材厂推广远红外线加热节电技术,县化工厂进行风机、空压机改造,在农村取消包灯制,实行装电表计量收费,到1988年仅工业用电就节约56万千瓦小时,1990年全县节约用电108.5万千瓦小时。
  安全用电
  1988年建立永嘉县农电管理总站,对农电人员实行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持证上岗。到1990年底,全县建立乡镇农电管理站18个,配备专职电管员41人,培训农村电工和社会电工510人,经常利用广播、幻灯、墙报、宣传画、电影、录像,宣传安全用电知识。1990年改造不合格线路656.95公里,安装触电保安器11800只,每年夏收夏种用电高峰季节,电力部门组织支农小分队,下乡会同供电所开展农电“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1989~1990年,全县农村没有触电伤亡事故。
  电价 电费
  1953年,实行包灯电价,15瓦灯每盏月价0.5元,25瓦灯每盏月价0.75元,40瓦灯每盏月价1.40元,60瓦灯每盏2.20元。
  1959年,永嘉电厂电费价格先实行包灯制,15瓦灯每盏月价0.75元,25瓦灯每盏月价1.15元,40瓦灯每盏月价1.80元,60瓦灯每盏月价2.70元。包灯制只实行半年,后全部改为电度表计度。一般表灯电价,每千瓦小时价0.50元。一般工业电价,每千瓦小时价0.30元。
  1965~~1984年5月,永嘉县水利电力公司实行电表计价制,调整电价标准。生活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30元;一般工业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17元;非工业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17元;农业排灌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05元;农副业加工用电,每千瓦小时0.09元。水厂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09元;化肥用电优待价,每千瓦小时价0.09元。
  1984年6月至1988年8月,生活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165元;一般工业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155元;非工业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155元。农业排灌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05元;农副业加工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12元;水厂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12元。化肥用电优待价,每千瓦小时0.09元;大宗工业用电,每千瓦小时价0.155元,加功率因素调整。
  电费收缴方法,城镇居民照明及工业用户实行电费走收制,工业用电大户通过银行托收收取电费,农村照明按总表由农电工收取后交给电业局。1988~1990年,收取电费5223.4万元。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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