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竹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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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26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竹类
分类号: F326.2
页数: 2
页码: 547-5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林产品、竹类等情况。
关键词: 永嘉县 林业 林产品

内容

采伐
  民国28年(1939),全县有毛竹林2730亩,采伐41万支;水竹林1480亩,采伐560万支。1952~1955年,采伐毛竹26.1万支。1957年起,毛竹由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1958年大办钢铁,全县抽调2500劳动力去岩坦、四川2区采伐毛竹37.98万支。1960年开始,产区自用毛竹列入国家计划,采伐量由县计划经济委员会核定,生产、投售由林业部门负责,收购、上调、储存、供应由计划部门管理。当年采伐毛竹43.32万支。70年代,毛竹产量减少,年平均采伐量10.4万支;80年代,毛竹产量回升,年均采伐35.4万支。其中1989年有毛竹林61784亩,采伐量达87.1万支,为历史之最。1952~1990年,累计采伐毛竹877.36万支。1984~1990年,共采伐杂竹72963担。
  加工
  民国前,谷箩、畚箕、竹垫、菜篮、竹席、竹床、竹椅等竹制品,大多由篾匠上门代工,或以家庭作坊制作出售。
  民国时期,除生产大宗竹器产品,还制作商品价值较高的桌、椅、茶几等藤竹工艺品。其竹皆取自本县,藤买自广东及南洋各地。至民国24年(1935),竹业逐渐兴旺,制造工厂、店铺10余家。同年11月20日,永嘉县竹业同业公会成立,选举林和卿等7人为执行委员。
  建国初,竹器生产仍以个体篾匠为主。1952年后,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各区相继成立竹器合作社。1954年,竹器产值达11.66万元,比1949年的3.02万元增长近3倍。1957年,毛竹改由商业部门供应,以毛竹为原料的手工业户接受外地加工订货、半成品出运均需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同意。是年,生产竹制农具4.77万件。1958年6月,碧莲社制成竹制雨衣。1959年,生产竹制品的社办企业主要有四川竹篾厂、古庙竹制厂和黄田篾器生产社。是年,全县社办工业企业生产竹制农具8.26万件,热水瓶壳1.9万只,竹筷960万把,总产值21.64万元。1957~1984年,全县累计生产竹制农具158.46万件,其中手工业社、组45.86万件。1973~1984年,生产竹丝盒景、竹丝画帘、竹签等外贸工艺品,产值分别为竹编匠作76.02万元、107.23万元、33.07万元。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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