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木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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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2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木材
分类号: F326.2
页数: 4
页码: 543-54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林产品、木材等情况。
关键词: 永嘉县 林业 林产品

内容

采伐
  永嘉县是浙江省木材重要产区之一。民国26年(1937)7月,省政府禁止木材出口,县内木材堆积,商业停滞。27年(1938)解禁,采伐松木30370立方米,杉木11481立方米。28年(1939),采伐松木35185立方米,杉木7777立方米。为便利运输,30年(1941)需持县府采办证明书,才准许采伐出运。
  1950年,实行审批采伐,当年采伐木材3000立方米。1953年,木材实行统购统销,10月开始允许农民私有山林自采、自用、自售,至年终全县木材采伐量激增至20000立方米。
  1954年,开始实行省定“控制采伐,订约收购”的办法,是年永嘉县木材收购站向表山、潘坑、肖岭、下嵊4个乡订约收购5760立方米,全县总采伐收购木材33147立方米。1955年,为适当控制木材采伐量,县政府下达生产计划,收购按计划合同执行,是年采伐量减至17630立方米。由于连年大量采伐木材,森林资源趋乏,1956年降为8544立方米。1957年,贯彻省“深采远购”方针,派员到岩头、岩坦等地流动收购木材,是年木材采伐量回升到10379立方米。1958年“大办钢铁”,采伐木材19126立方米,烧木炭50.2万担,导致森林资源再次锐减。1961~1965年,尽管国家采取调高木材收购牌价,实行价外补贴以及奖售物资等政策,但终因资源不足,产材相对减少。60年代后期,木材生产滑入低谷,1968年起,永嘉由木材调出县变成缺材县。1970~1980年,分别采伐木材1465、2457、2100、300、200、200、1500、700、1100、2800、6291立方米,年平均采伐1738立方米。1981年以后,林业生产加强,国家放宽林业政策,木材市场逐步放开;省府确定木材派购任务一定十年不变,取消永嘉木材上调任务,森林资源恢复较快,木材产量稳定回升。1981~1990年,分别采伐木材7000、20749、6988、13077、11071、11403、11698、13083、11738、6613立方米,共113420立方米,年平均采伐11342立方米。加工
  民国年间,木材加工以个体作坊和私营企业为主。民国26年(1937)2月,忠孝乡下寅村(今属温州市区)创办广茂锯木厂,生产松、杉板材,年产量111万平方米,销往上海、宁波、海门(今椒江市)等地,曾因永嘉沦陷而停产,34年(1945)10月复工,厂址占地24亩,厂房72间,职工60余人。期间,永嘉板箱业
  木材飘流
  传统农家木器
  职业公会成立。
  建国后,私营企业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后,手工业木器合作厂、社相继建立。1953年,有锯木厂3家,其中江北永一锯木厂规模较大,年生产板材1000立方米,另有4户厂商专代永嘉加工。尔后,又兴办永嘉县算盘厂、周盛发锯木厂、永嘉车木厂和永嘉木材加工厂。1958年,全县木材加工业从业人员1887人,总产值88.03万元,共生产算盘27125面,伞干28316担,木制淀粉机74台,木制鼓风机51台。同年,四川农械厂和岩头农械厂分别试制成功木制水轮机和木制抽水机。1962年,手工业人员精减下放,木制农具大幅度减少。1970年,有社办木材加工企业25家,职工567人,总产值20.44万元,生产木珠、纱杆、伞干等21种制品。为保护森林资源,1971年县林业部门对出省木制品以及跨行业产品,加强计划管理和严格控制。1980年,经批准的木制品厂99家,从业人员2355人,其中社办87个,1612人。1981年,永嘉县贯彻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制止破坏山林的指示精神,整顿木制品加工行业,调整生产计划,压缩算盘、教具等15种产品生产指标;取消煤锹柄、板箱等16种用材较大的产品生产计划。1981~1983年,禁止算盘料、板箱料、羊角锤柄等20种车木产品出县。1985年,木材市场开放,木材加工业又迅速发展,外销量激增。1986~1988年,销往省外木制品折材积为4478立方米,半成品288立方米,木柄、木棍727立方米。1990年,境内有木材加工企业361家,多数属个体企业。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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