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林产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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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26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林产品
分类号: F326.2
页数: 11
页码: 543-55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林业、林产品等情况。
关键词: 永嘉县 林业 林产品

内容

第一节 木材
  采伐
  永嘉县是浙江省木材重要产区之一。民国26年(1937)7月,省政府禁止木材出口,县内木材堆积,商业停滞。27年(1938)解禁,采伐松木30370立方米,杉木11481立方米。28年(1939),采伐松木35185立方米,杉木7777立方米。为便利运输,30年(1941)需持县府采办证明书,才准许采伐出运。
  1950年,实行审批采伐,当年采伐木材3000立方米。1953年,木材实行统购统销,10月开始允许农民私有山林自采、自用、自售,至年终全县木材采伐量激增至20000立方米。
  1954年,开始实行省定“控制采伐,订约收购”的办法,是年永嘉县木材收购站向表山、潘坑、肖岭、下嵊4个乡订约收购5760立方米,全县总采伐收购木材33147立方米。1955年,为适当控制木材采伐量,县政府下达生产计划,收购按计划合同执行,是年采伐量减至17630立方米。由于连年大量采伐木材,森林资源趋乏,1956年降为8544立方米。1957年,贯彻省“深采远购”方针,派员到岩头、岩坦等地流动收购木材,是年木材采伐量回升到10379立方米。1958年“大办钢铁”,采伐木材19126立方米,烧木炭50.2万担,导致森林资源再次锐减。1961~1965年,尽管国家采取调高木材收购牌价,实行价外补贴以及奖售物资等政策,但终因资源不足,产材相对减少。60年代后期,木材生产滑入低谷,1968年起,永嘉由木材调出县变成缺材县。1970~1980年,分别采伐木材1465、2457、2100、300、200、200、1500、700、1100、2800、6291立方米,年平均采伐1738立方米。1981年以后,林业生产加强,国家放宽林业政策,木材市场逐步放开;省府确定木材派购任务一定十年不变,取消永嘉木材上调任务,森林资源恢复较快,木材产量稳定回升。1981~1990年,分别采伐木材7000、20749、6988、13077、11071、11403、11698、13083、11738、6613立方米,共113420立方米,年平均采伐11342立方米。加工
  民国年间,木材加工以个体作坊和私营企业为主。民国26年(1937)2月,忠孝乡下寅村(今属温州市区)创办广茂锯木厂,生产松、杉板材,年产量111万平方米,销往上海、宁波、海门(今椒江市)等地,曾因永嘉沦陷而停产,34年(1945)10月复工,厂址占地24亩,厂房72间,职工60余人。期间,永嘉板箱业
  木材飘流
  传统农家木器
  职业公会成立。
  建国后,私营企业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后,手工业木器合作厂、社相继建立。1953年,有锯木厂3家,其中江北永一锯木厂规模较大,年生产板材1000立方米,另有4户厂商专代永嘉加工。尔后,又兴办永嘉县算盘厂、周盛发锯木厂、永嘉车木厂和永嘉木材加工厂。1958年,全县木材加工业从业人员1887人,总产值88.03万元,共生产算盘27125面,伞干28316担,木制淀粉机74台,木制鼓风机51台。同年,四川农械厂和岩头农械厂分别试制成功木制水轮机和木制抽水机。1962年,手工业人员精减下放,木制农具大幅度减少。1970年,有社办木材加工企业25家,职工567人,总产值20.44万元,生产木珠、纱杆、伞干等21种制品。为保护森林资源,1971年县林业部门对出省木制品以及跨行业产品,加强计划管理和严格控制。1980年,经批准的木制品厂99家,从业人员2355人,其中社办87个,1612人。1981年,永嘉县贯彻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制止破坏山林的指示精神,整顿木制品加工行业,调整生产计划,压缩算盘、教具等15种产品生产指标;取消煤锹柄、板箱等16种用材较大的产品生产计划。1981~1983年,禁止算盘料、板箱料、羊角锤柄等20种车木产品出县。1985年,木材市场开放,木材加工业又迅速发展,外销量激增。1986~1988年,销往省外木制品折材积为4478立方米,半成品288立方米,木柄、木棍727立方米。1990年,境内有木材加工企业361家,多数属个体企业。
  第二节 竹类
  采伐
  民国28年(1939),全县有毛竹林2730亩,采伐41万支;水竹林1480亩,采伐560万支。1952~1955年,采伐毛竹26.1万支。1957年起,毛竹由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1958年大办钢铁,全县抽调2500劳动力去岩坦、四川2区采伐毛竹37.98万支。1960年开始,产区自用毛竹列入国家计划,采伐量由县计划经济委员会核定,生产、投售由林业部门负责,收购、上调、储存、供应由计划部门管理。当年采伐毛竹43.32万支。70年代,毛竹产量减少,年平均采伐量10.4万支;80年代,毛竹产量回升,年均采伐35.4万支。其中1989年有毛竹林61784亩,采伐量达87.1万支,为历史之最。1952~1990年,累计采伐毛竹877.36万支。1984~1990年,共采伐杂竹72963担。
  加工
  民国前,谷箩、畚箕、竹垫、菜篮、竹席、竹床、竹椅等竹制品,大多由篾匠上门代工,或以家庭作坊制作出售。
  民国时期,除生产大宗竹器产品,还制作商品价值较高的桌、椅、茶几等藤竹工艺品。其竹皆取自本县,藤买自广东及南洋各地。至民国24年(1935),竹业逐渐兴旺,制造工厂、店铺10余家。同年11月20日,永嘉县竹业同业公会成立,选举林和卿等7人为执行委员。
  建国初,竹器生产仍以个体篾匠为主。1952年后,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各区相继成立竹器合作社。1954年,竹器产值达11.66万元,比1949年的3.02万元增长近3倍。1957年,毛竹改由商业部门供应,以毛竹为原料的手工业户接受外地加工订货、半成品出运均需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同意。是年,生产竹制农具4.77万件。1958年6月,碧莲社制成竹制雨衣。1959年,生产竹制品的社办企业主要有四川竹篾厂、古庙竹制厂和黄田篾器生产社。是年,全县社办工业企业生产竹制农具8.26万件,热水瓶壳1.9万只,竹筷960万把,总产值21.64万元。1957~1984年,全县累计生产竹制农具158.46万件,其中手工业社、组45.86万件。1973~1984年,生产竹丝盒景、竹丝画帘、竹签等外贸工艺品,产值分别为
  竹编匠作
  76.02万元、107.23万元、33.07万元。
  第三节 柴炭
  木柴
  永嘉山区木柴(柴爿)、草柴资源丰富。1949年,销往沿江乡镇及温州市区木柴500万公斤。1954年,一些地方山林入社政策有偏,导致乱砍滥伐,木柴产量增加,全年生产木柴910万公斤。1956年,生产木柴1600万公斤,其中收购1334万公斤,调出1015万公斤,并支援江苏省长江护岸抢险工程塘柴150万公斤、木棍4万根。1958年,大办钢铁、大办食堂,木柴需求量剧增,1~3月采伐11.9万担。7月,因产销脱节,出现群众排队买柴。8月,由县统一抽调罗浮、永临、沙头、鹤盛区550人支援岩坦、四川区竹、柴、炭运输。11月,全县农村办起2465个公共食堂,普遍以松、杂木作薪柴。是年,共采伐木柴2170万公斤,收购1700万公斤。1959年,为提高木柴出运效率,规定凡木排、竹排放运物资需搭带柴炭。1960年3月,产区所需木柴同样列入国家计划,由县计划经济委员会核定,自采自用,不得对外贸易。是年,采伐收购木柴1995万公斤,其中上调县1190万公斤,以岩坦、四川区居多。尔后20余年,木柴产量趋降,年采伐收购量从1960年前的980万公斤降至176万公斤。1980年后,市场开放,木柴产量与销量同步增长。1950~1984年,累计收购木柴15750万公斤,年均450万公斤。1986~1990年,全县城乡柴草交易额533.5万元,年均106.7万元。此外,生产人造板原料190万公斤。
  木炭
  木炭历来是山区大宗林副产品,外销量大。民国27年(1938)3月,浙江省木炭股份有限公司在永嘉海坛镇(今温州市区)成立,从事木炭经营。解放战争时期,海运受阻,木炭一度滞销,价格下跌,产量减少。38年(1949),产炭200万公斤。
  建国后,木炭作为重要工业燃料,需量直线上升。1950~1953年,全县收购木炭885万公斤,其中国家收购占93.3%。1954~~1959年,年均产量1008万公斤,收购559万公斤,调出415万公斤。尤其是大办钢铁的1958年,为实现“日出铁五千炉,夜烧炭一万窑”生产指标,全县抽调12万个劳力,在“钢铁元帅”帐下,组成伐木烧炭、洗砂炼铁大军,并为确保全县263座炼钢高炉燃料供给,木炭产区组织专业队进行木炭生产,实行定炭窑、定劳力、定工分。与此同时,县委于3月抽调沙头区400人、岩头区500人、碧莲区400人分别到岩坦与四川区,由供销社安排生产木炭。9月,县委又决定抽调永临、沙头等区劳力共8600人次,到岩坦与四川区生产木炭。8月,温州地委调遣乐清、玉环等县5万民工分赴鹤盛、岩坦等地伐木烧炭。至9月底,全县投产炭窑1171门,年产木炭2010万公斤,收购560万公斤,调出326万公斤。1960年起,商业部门木炭基地移交林业部门管理。林
  业部门管生产、投售;商业部门管收购、上调和供应。由于实行“以窑定价、定点交易、运费包于”,以及产区需炭列入国家计划,销区不得进入产区生产、收购等原因,炭农经济效益下降,木炭生产渐趋低落,国家年收购量从60年代的53万公斤降至70年代的40万公斤。80年代,收购量有所回升。1981年,木炭降为二类物资,社队完成派购任务后允许上市和议价出售。同年9月,购销价格调高,收购价继续执行“固定窑门价,外加运费”。是年,收购木炭133万公斤。1983年起,烧炭从严控制,县内需炭按计划定点定量生产,由供销合作社独家经营。1985年以后,烧炭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所需林木纳入采伐限额管理。1950~1984年,累计收购木炭5534万公斤。
  第四节 油料
  桐籽
  永嘉山区农民有伐柴烧山,当年种粟,翌年点桐的生产习俗。民国28年(1939),产桐油1283万公斤。29年(1940)后,油桐生产逐年衰落,至建国前夕频临荒芜。1951年,只产3万公斤。尔后,人民政府大力提倡植桐,经过10年努力,到1960年桐籽产量回升到20.3万公斤。1961年,浙江省粮食厅对交售桐籽、桐油实行物质奖励政策。“文化大革命”时期,油桐失管,产量锐减。1978年,永嘉被列入省油桐基地重点县,享受基地造林补助政策,油桐生产得以复苏,1981年桐籽产量恢复到20万公斤,1983年产量达21.2万公斤。80年代,化工产品迅速取代桐油,油桐生产逐年衰落,至1990年全县桐籽产量降到7.4万公斤。
  油茶籽
  主要产在山区。民国31年(1942)产油茶籽15万公斤,1951年降为1万公斤。1956~1959年,大力提倡种植油茶,对垦复油茶林给予粮食补助。1961年,产油茶籽3.3万公斤。1977年,溪口公社被列为省油茶重点公社后,全县油茶生产发展较快,到1980年,面积达14026亩,产茶籽30万公斤。1981年后,油茶营林终止,基地荒芜,产量下降,1981~1990年油茶籽产量分别为30万公斤、13.2万公斤、15.6万公斤、11.4万公斤、12万公斤、9.2万公斤、8..3万公斤、5.3万公斤、5.1万公斤、4.1万公斤。
  桕籽
  田坎屋边、山田旱地皆有种,尤以大楠溪的枫林、岩头,小楠溪的碧莲、白泉为多。民国27年(1938)全县产桕籽19万公斤,28年(1939)产20万公斤。1951年和1952年分别达到55.9万公斤和89.3万公斤。1961年,收购桕籽实行奖售政策,当年生产桕籽66.5万公斤。1978年,岩头、枫林、溪口等8个公社被列入省乌桕基地重点公社,并对基地造
  林实行补贴政策,乌桕生产随之发展。80年代后,化工产品替代桕籽制的青油、皮油,产量逐年下降,导致桕籽成熟无人采摘,树木被砍制作鞋楦头、弹棉胎磨盘等。1990年,全县只产桕籽20.3万公斤。
  第五节 干果
  板栗
  山区普遍种植,年产量7.5二公斤。主产碧莲、白泉、桐州、茗岙、六龙、岩头、枫林等乡镇。品种以魁栗为主,其“荆州板栗”粒大质佳,享有盛名。1963年,总产量2.7万公斤,其中碧莲区1.3万公斤,岩头区0.86万公斤。1983年,产量增至7.2万公斤。1987年,全县种植面积1228亩,总产15.5万公斤。1982~1992年,共生产板栗259.2万公斤。1987年起,进行嫁接苗成片造林,在桐州等地建立板栗基地。
  红柿
  柿树多为散栽,主产东皋、西源、鹤盛、岩坦、溪口、孤山等乡镇。1963年,面积83亩,总产12.4万公斤。1988年,面积1900亩,红柿产量36.5万公斤。“东皋无核柿”被省林业厅评为名优品种,东皋乡被定为名优经济林试点乡。在开发地方柿资源基础上,陆续引进日本及省内外柿树品种40余个。
  第六节 棕箬
  棕片
  永嘉植棕面广量少。其棕片用以制蓑衣、打棕绳、织床垫。1954年,产棕片0.6万公斤。1958年,有棕榈2530亩,产棕片2.2万公斤。20世纪60年代,国家收购棕片实行奖售政策。70年代,产量趋降。80年代,棕片产量回升,1983年产量2.3万公斤。1984~
  荆州板栗
  1991年,共产棕片18.7万公斤,其中岩头区9.8万公斤,岩坦区3.1万公斤,四川区2.7万公斤。1954~1990年,累计收购棕片28.1万公斤。
  箬叶
  永嘉山区箬叶资源丰富,盛产岩坦、四川、岩头等区,是产地农民一项重要副业生产。各地素有箬叶裹粽子传统,并用以制箬篓、箬帽,产品多销往外地。1959年,全县产箬叶39.2万公斤。1984~1990年,共采摘箬叶150.5万公斤,其中岩头区82.4万公斤,岩坦区28.5万公斤,四川区26.1万公斤。
  第七节 林化产品
  自1956年以来,曾生产松脂、芳香油、栲胶、桐茶碱、木焦油(当时称人造石油)、樟脑油、蜡石、刨花板等化工产品。1956年,罗东、绿嶂两乡部分农业社率先伐樟蒸炼樟脑油,高价出售。尔后沙头、罗浮等地相继上马。1958年“大跃进”时期,普遍兴办以“小、土、群”为特点的社、队林化厂,有芳香油厂9个,活性炭厂、栲胶厂、木炭综合制品厂各1个,生产栲胶0.77吨,蜡石1036吨。1959年,上级下达永嘉生产松脂20吨、栲胶20吨、木焦油5吨、松根油1吨、芳香油2吨指标。据此,建立县松脂生产办公室。11月13日,5名林业干部将松树根切片与水同时入锅,慢火煎煮,待松脂上浮结成黄浆状薄油,用杓盛出,置冷水中凝固而成,质量较好,温州专署林业局将此经验印发全区推广。同月15~20日,县委连续三次召开松脂生产电话会议,对重点产区定任务,限时间,动员3万余人投入松脂生产。各地采用煎煮为主,“割、挖、抹”相结合的方法,是年生产松脂25.6吨,栲胶4.5吨,芳香油5.5吨,桐茶碱1吨。1960年,建立国营永嘉县林产化工厂与永嘉县人造板厂,社队小型林产化工厂发展到54家,全年生产芳香油31.25吨、栲胶23.75吨、人造石油21.75吨、松脂17.25吨、桐茶碱1.75吨、蜡石0.75吨。1961年,林化产品种类减少产量下降,仅生产芳香油4.31吨,人造石油1.25吨,栲胶0.75吨。1962年以后,林化产品几乎消失。1981~1984年,仅产芳香油3.45吨。
  第八节 其他
  生漆
  1949年,总产5万公斤,产值1.3万元。1952~1955年,累计总产47.5万公斤,总产值13.87万元。
  野生淀粉原料1958~1982年,总产540.7万公斤,其中1971年高达169.6万公斤。
  野生纤维原料
  1956~1984年,据可查的16个年份产量统计,共生产1324.6万公斤,年均82.9万公斤。1966年,创历史高产纪录,年产量高达391.3万公斤。
  野生化工原料
  1958~1966年,为野生化工原料生产兴盛时期,9年间总产230.3万公斤,其中1960年生产220.5万公斤,外调184.7万公斤。
  野生脂肪原料
  1958~1961年,总产量11.7万公斤,1976~1983年总产量10.4万公斤。
  金刚刺
  1971~1978年,生产金刚刺根119.3万公斤。
  藤条
  1981~1984年4年中,生产藤条篓29393只。
  橡子
  1969~1972年,总产量15.9万公斤,其中1971年12.3万公斤。1977年和1978年两年共生产3.4万公斤。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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