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县图书馆
温州永嘉县图书馆
机构用户
温州永嘉县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节 封山育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25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封山育林
分类号:
F326.2
页数:
1
页码:
53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森林保护、封山育林等情况。
关键词:
永嘉县
森林保护
封山育林
内容
“住山靠山,吃山养山”历来是山区群众共同信守的谋生之道。自产生姓族众山和私有山林以来,封山护林习俗历代相传。各地订立乡规民约,竖立禁碑,违者严惩。民国26年(1937)3月,县政府抄发《浙江省督促造林办法》饬令乡民:“官私荒山造林毕竣,应即封山,三年内不准随意上山刈取柴草以利生长,由森林所专人查禁。如遇有盗伐及割取柴草者报县府核办。在封山期内,森林所有人遇割取柴草之必需时,应报当地保长之许可。”
建国后,县府把封山护林视为绿化荒山开发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1951年6月,召开山区护林座谈会,尔后有61个乡、393个村建立护林委员会,有225个护林小组,5661名护林人员。1955年5月,县林业科《关于加紧做好封山护林工作的通知》要求:“新造幼林,溪流沿岸或山洪严重的地方山林全部封禁,对现有壮幼林山,应教育群众合理采伐、整枝、割薪、护山护林。多山的乡应建立或健全山林管理委员会,便于加强对村基层委员会(小组)的具体领导与督促检查山林生产。”1957年,因全县森林破坏严重,10月县委规定:任何个人和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林木产区采购木材和柴炭。1958年,省林业厅批准建立永嘉、乐清、青田、仙居、缙云及瑞安六县护林联防组织。1963年9月,全县有624个生产大队建立护林组织。1979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发文规定:“郁闭度低于0.7的森林,一律封山育林,不准采伐。”1950~1983年,全县封山育林86.96万亩。
1983年,省林业厅、财政厅实行封山育林补助政策,凡以村为单位面积在200亩以上(包括飞播造林区),有飞籽成林或萌芽更新能力的荒山、疏林山,设有护林组织,签订护林公约,连续封禁4年,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者,每亩补助2元,分4年兑付。自此封山育林面积大增,成效显著。1984年15.98万亩,1985年11.01万亩,1986年13.33万亩,1987年7.29万亩,1988年0.15万亩,1989年9.60万亩,1990年7.50万亩,7年累计封山育林64.86万亩,省拨补助经费129.7万元。1990年,全县有58个乡镇751个村建立护林组织,护林员计1677人。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永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