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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章 营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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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25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营林
分类号:
F326.2
页数:
4
页码:
526-52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林业、营林等情况。
关键词:
永嘉县
林业
营林
内容
第一节 采种育苗
温州专署林管处1953年调查,永嘉县泰石乡霞川村村民采松籽育苗已有百余年历史。民国12年(1923)建立永嘉县苗圃后,每年育苗10余亩。24年(1935)8月,县政府拨款500元向泰顺县购买三年桐种籽育苗贷放农户种植。25年(1936),择护国寺一片山地为油桐育苗场,育成苗木10万余株,以低价售予农户。是年,全县有7个公有制、20个私有制农林场。其中兴林栽植场育松苗8万株,龙田农林场育杨梅、水蜜桃、京弹共2200株,江北广生林场育松苗10万余株,箬隆兴林农林植物场育油桐苗250株。28年(1939),永嘉设立中心农场兼林木育苗。次年,全县育苗3.5亩,培育油桐、乌桕、垂柳、枫杨、重阳木、白杨、无患子等苗木6600株。同年,中央大学森林化学室致函永临区采集油桐籽2公斤寄送化验。31~36年(1942~1947),共育苗100万株。
建国后,随着造林事业发展,育苗面积逐步扩大。霞川村1950~1952年培育松苗约460万株,销往境内和乐清县。1952年,县建设科下达采种任务,当年采集油桐籽2.5吨,松籽105公斤。1954年,温州专署太平岭苗圃迁址永嘉芦田村,经省林业处批准改名永嘉苗圃。1956年,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三自”方针,收购油桐种子24.6吨,培育油桐、油茶、棕榈、松、樟等苗木250亩,其中国营苗圃92亩。1957年,动员2.6万人次采集松树、杉木、柳杉、油茶、乌桕、桐籽、樟树、棕榈、板栗、苦楮等种子18.22吨。1958年,永嘉苗圃扩大到黄田京渡村,面积增至120亩,自此,造林所需苗木基本上由国营苗圃供应。
为使基地造林有充足的优质种苗,自1980年起,省、县粮食和林业部门对林木育苗实行补助政策。大队或公社林场利用农田育苗,面积3亩以上,验收合格者每亩补助原粮票500公斤,其中省、县粮食局各250公斤;县补助化肥票50公斤。1950~1990年,累计育苗14819亩。
第二节 植树造林
人工造林民国年间,曾组织林业公会及造林合作社、垦植团等进山垦种、植树。民国8年
(1919)12月13日,永嘉县知事为茗岙林业公会四处公山出示严禁事案。民国24年(1935)2月20日,县政府颁布名胜区各山场植树实施办法。5月,遵省政府训令,进行荒山荒地调查。9月,令各乡镇设立公葬坟场,其周围应种树木,场内空地栽植花木。是年,继永嘉茶叶同业公会成立,又建立竹业同业公会。25年(1936),组建造林合作社20所,经营山场5570亩(当时习惯亩)。11月,县政府发布禁令,重申保护树木,饬各乡镇对山上林木,非经呈准不得砍伐,违者从严惩办。26年(1937)5月11日,县政府颁布训令并印发造林实施方案。29~36年(1940~1947),永嘉造林1289亩,计苗木146800株。
1953年,根据中央“普遍护山护林,大力造林育林”指示,县府号召山区群众组织起来护林,鼓励私人采种育苗,植树造林。1953~1957年,累计栽植杉木、柳杉、马尾松、油桐、乌桕、桑树、板栗等树种39.57万亩次,年均造林7.9万亩次。1958~1962年,提出“一人一亩桑、二亩油茶”、“二年内消灭荒山荒地”等瞎指挥、高指标口号,破坏林业所有制,挫伤群众造林积极性,造林质量低劣。1963~1965年,县委、县人委贯彻中央一系列农村政策,坚决执行“林业十八条”和《森林保护条例(草案)》,重申谁种谁有政策,全面实行停垦还林,对无偿砍伐林木进行清查和退赔。农村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核算队为基础。建立治山委员会,加强对林业生产领导,从而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生产恢复和发展。“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县处于无政府状态,森林砍伐过量,资源破坏殆尽,植树造林曾一度中断。1968年12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翌年恢复春季造林。1972年组织部分区社干部赴湖南省参观学习“基地办林场,林场管基地”经验之后,在全县掀起办场热潮。同年,国家开始实行对林业生产扶持政策和对林副产品收购奖售政策。1977年秋冬,全县组织治山造林大会战,日均出勤10万余人次。8~9月,县委主要领导率机关干部300余名,到峙口公社山苍大队蹲点劳动,开山整地160亩。1979年,再次掀起治山造林高潮,组织270名县机关干部,分赴渠口公社泰石大队与溪口公社溪一大队参加劳动20天,共开山整地1120亩,铲山抚育林木6453亩,推动全县林业基地建设。1981年以后,通过稳定山权林权,划定社员自留山和
“向荒山进军”
冒雨植树(黄南)
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简称林业“三定”)工作,以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从而有力地调动农户造林、护林积极性,出现个人、集体一起上的林业生产兴旺局面。
飞播造林
永嘉飞机播种造林始于1971年。是年春,对张溪公社大寺基、黄南公社西山2个播区计36970亩,实施飞播10架次。1972年3月,在黄南公社焦岩岗、平坑、大梨山、石山,潘坑公社馒头山,溪口公社罗岗尖6个播区播种57316亩,飞播14架次。后经飞播造林成效调查,有效面积占飞播面积84.3%,成效面积占有效面积55.5%。除石山播区毁于山林火灾,其余播区成效率尚高。为此,省林业厅确定于1980年在溪下公社猫儿图,表山与大岙公社象龙尖,岩头公社芙蓉岭,西坑公社西坑,鹤盛公社响雷山5个播区飞播造林51608亩,飞播10架次。1983年,在界坑公社高山尖,大岙公社大柏山,下嵊公社正盖尖,碧莲公社张山,峙口与陡门公社牛塘山,仁溪与陡门公社高尖山6个播区55321亩,飞播15架次。1984年,在花坦与古庙乡金竹尖、牛湾甩,陡门乡空岩山,桐州与下寮乡赤水岩,上塘镇与梅岙乡鸟浦尖、峒背6个播区72070亩,飞播21架次。1986年,在三江乡胜美尖,黄田乡蒲瓜尖,茗岙乡马龙尖,昆阳乡白岩头,古庙乡双个尖,渠口乡泰石山,白泉乡十二峰共7个播区107777亩,飞播26架次。1987年,在黄南乡对山岗、廿四垄、照岩岗,张溪乡南正尖,茗岙乡石马尖,瓯渠乡白岩尖,峙口乡柴山、小子溪8个播区64490亩,飞播14架次。1989年,在黄南乡平坑,岭头乡高岩尖,大岙乡飞汤峰,应坑乡廿四垄,山坑乡马思岙,大若岩镇黄山、石岙岭、东坑岙,古庙乡豺山,上塘镇渭石山,罗东乡横山、东山12个播区49504亩,飞播14架次。1990年,在溪下乡罗垟岭,黄南乡社山、廿四垄,鹤盛乡箬袅,孤山乡王螺尖,白泉乡将军山,荆源乡高岩背,荆源与白云乡脑公山、溪坑山,瓯北镇芦桥山,乌牛镇东岸山11个播区47800亩,飞播12架次。期间,9年次的飞播任务,前8次由黄岩机场承担,最后一次由温州机场执行。累计飞播136架次,涉及39个乡镇(公社)65个播区,共飞播造林491902亩。按1984年县林业局飞播成效调查测算,飞播成林为26万亩,其中用材林成林面积占用材林总面积81%。为巩固飞播成果,林业部门对播区实行连续4年封山护林,加速荒山绿化进程。
“四旁”植树
自古以来,人们习惯在村旁、宅旁、河旁、路旁栽植松树、枫树、樟树、榕树、柏树、柳树、桉树、喜树、黑荆树以及银杏、苦楮、枫杨、柳杉、乌桕、水杉、泡桐、板栗、木麻黄、千年桐等树木,并长期加以保护,以美化村容风貌,群众称为风水林,有的已成为古树名木。
“四旁”植树投劳主要形式是义务植树。民国25年(1936),县政府从处州(今丽水)林场调入苗木7000株,发放公路沿线各乡公所补植行道树。同年3月1日,永嘉县民众俱乐部在积谷山(今温州中山公园内)进行植树造林,栽下马尾松、泡桐、黄杨、竹、柏等3000
余株。3月7日,县政府举行植树仪式,在县城三角门外公路两旁及雪山(今温州市区)栽植桃树、杨梅、杏梅、芙蓉等苗木,并定为风景林。民国26年(1937)3月12日,国民党县党部在西门翠微山下龙景小学操场(今属温州市区)举行孙中山逝世12周年纪念暨植树造林动员大会,分发造林宣言。3月14日,机关、学校均派人前往翠微山参加植树劳动,每个机关单位植30棵,每个学校植60棵。
建国后,县府大力鼓励“四旁”植树,每年春季,动员机关、部门、学校踊跃参与以绿化城镇为主体的“四旁”植树活动。1964年春,温州地委主要领导人李铁锋、李文辉等在永嘉江北公社示范栽植公路行道树70余株,推动80公里公路绿化,栽下桉树63000株。1967年县人委发出关于做好公路绿化紧急通知,要求公路沿线公社、大队、生产队高质量地完成所属地段公路绿化任务,由国家调拨苗木,社队负责栽植和管理。1975年起,公路绿化改由公路管理部门统一规划,自购苗木,自行栽植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路行道树滥遭砍伐。1976年以后,104和330两条国道线过境路段都重新栽植水杉、黑荆树、喜树等树种,现已连贯成荫。
1976年开始,县府连续五年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义务植树,在县城屿山公园栽植法国梧桐、木麻黄、湿地松、樟树、桉树、柏树、松树、女贞等。1979年3月2日,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植树节活动”通知,3月12日植树节,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工厂职工、商店店员和公社社员共数十万人,踊跃参加植树造林,每人义务植树3~10棵。1982年2月,成立县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每年植树节,均发动各界人士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983~1989年,分期对县城永建路、县前路和环城西路等主要街道进行绿化,定植或种植法国梧桐、大叶黄杨、桂花、碧桃等。1985年,县府大院重新规划绿地,移栽花木。
1950~1990年,“四旁”植树累计2450万株,1985年测算活木蓄积量43808立方米。此外,在江边涂堤营造木麻黄、白杨树、水杉、桉树、桤木等防护林1188亩。
金竹溪村口古松
七都“吟州樟抱榕”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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