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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渔业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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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245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渔业
分类号:
F307.4
页数:
8
页码:
509-5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嘉县渔业的发展情况,包含了养殖,捕捞和渔政的内容。
关键词:
渔业
经济
永嘉县
内容
东晋时期,永嘉先民已入海捕鱼。南北朝时,开始张网作业。唐僖宗时(874~888),茗岙乡乾口村已盛行稻田养鱼。明孝宗弘治《温州府志》载:“宋代,永嘉土贡石首鱼、水母线、虾米、鲻虫、蟛蜞、壳菜、龟脚。”鸦片战争至民国时期,海氛不靖,渔业停顿。《永嘉要览》载,民国31年(1942)全县有渔民4100余人,大多分布于天河、四甲、七甲、下垟、沙村、宁田、石浦、灵昆、永安、前街、状元、蒲州、瞿江等乡。集散地点,大部在永强区,石浦乡,宁
田乡,大浦、小浦等地。渔产种类计有黄鱼、带鱼、白鱼、鲳鱼、蝦皮、墨鱼、鲜蝦等。鱼船759艘。民国37年(1948),浙江省建设厅在《战时渔业状况》中记述:“永嘉县沿海一带渔具简陋,旧网破帆,渔民生活艰难,渔业萧条,处于衰落时期。”1949年水产品仅100吨,其中淡水捕捞80吨,淡水养殖20吨。
建国后,政府大力扶持渔业生产。1950年在渔区实行民主改革,废除封建剥削制度,严惩渔霸20人,建立渔民协会。1952年春,开展渔业互助合作,县人民政府拨出大米3.8万公斤,扶持海洋捕捞。1954年黄田、七都等乡村相继建立渔业生产合作社,拥有专业渔户288户,从事瓯江和近海水产捕捞。1956年,全县实现渔业合作化。1957年,由于海洋捕捞业兴起,海水产品产量跃到1095吨。20世纪60年代初期,敲〓作业破坏海洋渔业资源,水产品产量徘徊不前。直至1985年,多种方式淡水养殖技术广泛应用于生产并取得成效,水产品产量才开始明显回升。1990年水产品总量达到1708吨,创历史最高纪录,其中淡水产品产量占91%。
1984年普查,境内渔业可利用水面140149亩,其中内塘758亩,外荡2618亩,山塘2849亩,水库2326亩,坑塘500亩,溪流66730亩,瓯江64368亩。此外,全县可养鱼稻田106816亩。七都、黄田、三江、乌牛、罗溪、江北、清水埠等乡、镇渔民可出海捕捞。溪流水域主要分布在沙头以上山区、半山区;瓯江水域局限于罗浮、永临、沙头区及上塘、清水埠镇;塘库水域则遍布各地。
第一节 养殖
鱼苗繁育
田鲤 俗称“田鱼”,是经历代选育而成的地方性最早养殖的主要经济鱼类。具适应性强,稻田、塘库、江河、溪流均可养殖,体色五彩斑烂,肉质细嫩鲜美,营养丰富,并具药用和观赏价值,是“稻鱼共生”理想品种。鱼苗繁育一直延用传统繁育水花(小苗)方法。1980年前,境内仅茗岙、昆阳、岭头、中塘4个乡,21户掌握育苗技术,计亲鱼450对,年育1000万尾。1984~1990年,普及到29个乡镇,91个村,269户,有亲鱼8456对,年均产鱼苗8945万尾,最高的1985年1.6亿尾,除县内自养外,远销青田、仙居、瓯海、瑞安、平阳、泰顺、文成、乐清、温岭、黄岩、定海、洞头、杭州、成都,年输出量10768万尾。育苗要点:选择双龄强健雌雄亲鱼以利优生;提供适宜亲鱼交配水体,流水催情产卵,产卵后适时起卵,掌握好适宜水温催苗;产前做好苗床,配好营养水质,防天敌,保成活率。1984年起,育苗技术提高,选大量水花自培夏花,并利用冬闲田和小坑塘培育冬片鱼种,使养殖田鱼时间外延3~4个月,提高了产量。1988年,进行田鲤提纯复壮试验,选点于溪口乡北山、茗岙乡马界山、瓯渠乡瓯渠,至1990年,鱼色变化明显,红、花田鱼种由原来10%左右增加到40%。
鲢、鳙、草、鳊、罗非鱼 1987年前从外地购入。1987年创办江北和一鱼种场,虽不能自行催情孵化,但能培育夏花和大规格鱼种。安丰越冬场已掌握罗非鱼孵化、饲料、越冬、成鱼与苗种分塘及防治病害技术。
成鱼饲养
稻田养鱼 永嘉是全国稻田养鱼发源地之一,素有“田鱼故乡”之称。唐僖宗时(874~888),今茗岙乡乾口村已盛行稻田养鱼,鱼货转输青田、仙居等县。尔后,山区、半山区稻田养鱼历代相续。建国前后,茗岙、昆阳、大岙、溪下、界坑、西岙、石染、潘坑、黄南、张溪、岭头、表山、五弃、下寮、陡门、中塘、徐岙、瓯渠18个乡,85个村,2万农户,常年养殖9000余亩,年产田鲤约50吨。1962年,稻田养鱼扩大到29个公社,145个生产大队,养鱼农户3万户,年产田鲤181吨。“文化大革命”期间,稻田养鱼面积和产量锐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稻田养鱼业复苏。1977年田鲤产量回升到104吨,1987年稻田养鱼8.3万亩,总产量732吨,创历史最高纪录,跨入浙江省稻田养鱼重点县的行列。1990年,稻田养鱼遍布全县54个乡(镇)813个村,养殖户65000户,放养面积84189亩,虽受灾影响,鱼产量仍达591吨,其中年产田鲤10吨~30吨22个乡,30吨以上2个乡。
稻田养鱼是山区、半山区人民致富重要门路,是解决“吃鱼难”好办法。1985年,碧莲区稻田养鱼13580亩,产田鲤152吨,产值80万元,相当全年粮食总产值25.6%,养鱼户
平均增收77.2元。海拔400米以上茗岙乡,户均产鱼19公斤。塘上村166养鱼户,产鱼25公斤~50公斤80户,50公斤以上10户。连作稻地区桐州乡田垟村,共219户,其中养鱼户200户,稻田养鱼计300亩,田鲤总产6.03吨,与不养鱼对比,亩均增产稻谷25公斤,增加产值40.7%。
稻田养鱼一直沿用传统平板田小苗放养,管理粗放,产量低。1983年8月15日,温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永嘉县稻田养鱼技术列入科研项目,确定茗岙公社中村片101亩,西岙公社西茂山片51亩,瓯渠公社上方片51.3亩,中塘公社大平山片57.95亩为试验基地,进行稻田养鱼和稻作关系多层次综合利用研究,以解决稻鱼共生矛盾,获取粮鱼双丰收。其后3年中,稻田养鱼先后实行“九改”,即改水花(小苗)放养为夏花和冬片(自培越冬鱼种)放养,以减轻旱年田鲤受灾损失和提高成活率;改盲目密养为合理密度放养;改平板田为沟坑式养鱼,可提高鱼产和降低高温条件下成鱼死亡率;改单一田鲤为田鲤、草鱼、罗非鱼、鲢鱼、鳙鱼多品种混养;改不投饵粗放粗养为投饵精养;改稻鱼共生为稻萍鱼综合利用,达到稻增肥,鱼增饵,粮鱼双丰收,降低成本;改早放养或迟放养为适时放养和适时回收,提高鱼体增长率和成鱼回收率;改固态化肥撒施为渗水拨施,免鱼吞食颗粒化肥死亡;改农药任用为选用,宜用高效低毒农药,慎用对鱼有害农药,忌用使鱼致死农药。
塘库养鱼 山塘养鱼已有千余年历史。黄南乡道基村《林氏宗谱》记载:“后周世宗显德年间(954~959),林文嘉开辟洪蒙,造水塘辟陇亩,以水灌禾,以塘养鲤鲫。明熹宗天启年间(1621~1627),道义崇隆公绍基裘,挥祖鞭,聚族人广开田园、水塘,以塘水润禾和养鱼,民始丰焉。”民国24年(1935),国民党官兵到道基村剿共,毁村中长尾巴塘,掠林德文、叶鸟妹所养塘鱼500余公斤,此后山塘养鱼曾一度中断。建国后,全县仅有少数地方利用山塘养鱼。1979年后,山塘养鱼面积逐年增加,1990年精养水面1785亩,年产量80吨。
1969年前,一些水管员率先在白水沶、半岭、麻山、下岙、小子溪、龙潭背、东占岙等水库以小苗与夏花试养465亩,收效甚微。1971~1988年,由水电局投资继续在上述水库并杨柳潭等水库计水面370亩,混养鲢、鳙、常鱼、鳊鱼,仍因粗放粗养,成效亦低。1989年起,水库养鱼改由农业局水产股与水电局共管,改革经营体制,实行承包责任制,谁放养谁投资,经济自负盈亏,效益显著提高。1990年,养殖水面增至2059亩,总产86吨。
坑塘养鱼 1982年,县农业局组织赴无锡市学习家庭坑塘流水养鱼,并举办培训班。之后,上塘、陡门、绍山、底岙、万寿、朱山等地率先坑塘养鱼。1984年荆源乡朱山村挖坑塘68个流水养鱼,1985年田垟村挖坑塘200个流水养鱼。至1990年,全县坑塘流水养鱼水面达705亩,年产鱼23吨。
内塘养鱼 1981年响山、高浦、乌牛、洋池、箬隆试养190亩,1983年推广江北翁治平精养经验,养殖扩大到268亩。1990年内塘养殖589亩,总产123吨。
外荡养鱼 1955年9月29日贯彻《浙江省水产局外荡养鱼指示》和《温州专署11月25日决定》,在潘桥、塘下、安下、娄桥、干屿、新桥、清政、西山(今均划归瓯海县)建立外荡养殖场,计2800亩。1960年1月,县财政局、银行为外荡养鱼提供资金。1974年,七都公社创办养鱼场300亩,1990年扩大到1220亩,年产量66吨。
江河增殖 瓯江。属永嘉管辖水域历来任其自然采捕。1972年7月10日,建立瓯江渔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渔业队。当年省政府拨款20万元用于瓯江增殖。到1978年,各级政府共投资37万元,在全流累计投放鲢、草、鳊鱼种730万尾,蟹苗种200公斤,由瓯江渔民协会和渔业队负责养、捕、管。1973年之后,年均捕捞量125吨,其中增殖产品54吨。“文化大革命”期间,渔业管理委员会内部产生矛盾,加上国家停止拨款,1979年流养终止。
溪流。1982年4月,县农业局向瑞安町田引进中华鳌蟹苗19公斤,首次流养于楠溪江上游,1983~1988年增加流放蟹苗266.5公斤,幼蟹36.5公斤。1989年9月,温州市水产局将楠溪江渔业经济开发列为全市五大水产养殖项目之首,拨款5万元,由县农业局水产股负责实施。1989年11月至1990年,在岩坦溪流放挂标田鱼种3.1万尾,草鱼种0.4万尾,蟹苗285公斤。1990年9月,回收鉴定:投入蟹苗1公斤,回收成蟹20公斤;1989年11月放养的尾重25克田鱼回收时尾重达752克,增长29倍。1990年,流养水产品产量60余吨,占年捕捞量46%。
特种水产养殖 黄鳝。1981年,江北和一村最先试养30平方米,因失管低效而停产。1982年,鹤盛谷庄谷教东试养60平方米,投种200公斤,养殖7个月,回收480公斤,因管理粗放,鼠害严重而停产。
鳖。1985年,黄田夹里村农民李啊式率先试养,因工业废水污染死亡而止。1987年,港头乡港头村李一鸣挖稻田筑池0.5亩养鳖,后因多次被人偷盗,于1989年停止养殖。1990年,罗溪乡芦田村谢元龙筑池25平方米,投种500只,精养6个月,个体均重由25克长到150克,最大为400克,后因失管,被人偷盗而停产。同年,江北码道村黄志清投资2.5万元,建池220平方米,自设温室孵化,投种66只计82公斤,孵化养成700只,当年收回投资。
鳗鲡。1986年8月,上塘镇河底村施圣杯、徐贤华与香港高升公司李金奎、林直侠合资创办中外合资永港鳗鱼养殖有限公司。占地35亩,建鳗池37个。固定资产150万元,注册资本50万美元,投资比率为中方51%,港方49%,盈亏按投资比率分摊。后改由县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与港方合资经营,配干部5人,合同工30人。1987年投产,至1988年
共出口鳗鱼154吨,创汇106万美元。至1990年末,因亏损而停产。
牛蛙。1988年,从嘉兴市引种100对,在小若口、枫林、白岩(黄田乡)、戈田、绿嶂五地试养,均因技术落后、管理不善,收效甚微。1990年,山仓村王南京建蛙池0.5亩,引种24对,当年孵化幼蛙3万只,自养1万只,销售2万只,由于建池科学,配饵合理,管理得法,养殖6个月,个体增重300克,投资1万元,产销5.45万元,效益显著。是年,全县有养蛙场8个。
养殖基地 1955年9月,在梧埏、三溪(今均属瓯海县)建淡水鱼养殖基地2800亩。1974年在七都外荡建养殖场300亩,至1980年属公社统一经营,亩产50公斤。1981~1990年,由专业户联产承包,每年亩产均150公斤左右。
1984年,省水产局拨款6万元,在上塘镇横溪村建罗非鱼越冬场一处,面积5亩,因水温测定有误,建后报废。
1987年,创办江北和一村鱼种场,投资13.56万元,建成鱼种塘33亩。当年投产提供优质鱼种23万尾,1988年提供35万尾,1989~1990年每年提供100余万尾。
1987年,市、县决定投资480万元,在江北五星、河田之间围涂1747.5亩,建塘619亩,第一期建成184亩,当年投产,亩产150公斤。1989年,省水产局拨款10万元为基地安装增氧机、高压电路,并优化经营机制组合。1988~1990年,年均亩产增至300公斤,其中翁治平承包的72亩,亩产达416公斤。
作为“星火计划”组成部分,1986~1990年,县农经委先后批准建立江北安丰、黄南肖岭、四川应坑等17个小型水产养殖场,总规模3490亩。
第二节 捕捞
淡水捕捞
溪流捕捞 楠溪江(大楠溪、小楠溪两大支流)、西溪、菇溪、乌牛溪四大溪流为捕捞主要水域要水域。
古代,永嘉先民在溪涧抛石赶鱼,用石〓、石镞捕鱼。随着冶铁业发展,改用铁制渔具捕鱼。近代,捕鱼方法逐步演变,有用雷公藤、栲树叶、蓼等植物捣细拌灶泥或农药鱼藤精、速灭杀丁毒鱼;以硫磺拌铁渣或单一炸药制成炸药包炸鱼;在滩头或溪潭上下游筑渔溜捕鱼以及驯养鸬鹚、使用船网、竹筒捕鱼。其中用农药毒鱼,用炸药炸鱼,用鸬鹚捉鱼,因严重破坏水产资源,先后被列为禁渔之列,但禁而不止。
民国32年(1943),沙头渔田村叶计银在下浦潭一网捕获香鱼51公斤。1963年4月,上塘渔民施成波,在楠溪江下游观下地段捕获雌大鼋2只,分别重27公斤、32公斤,运往浙江博物馆展览。1985年,上塘浦东村渔民杜一祥在楠溪江又捕获雌大鼋1只,重21公斤,送往温州市博物馆展览。
1990年,从事溪流专业捕鱼者425人,兼捕者1000余人,捕捞量222吨,比1981年增加14.6倍。
瓯江捕捞 北宋初年,江北杨河头村80户有100余条小渔船入江捕鱼。旧时,入江捕渔者,均以手划橹摇小舢板,配以篾篓沉江捕鲚鱼。篾篓状如鸡笼,高80公分,围80公分,内有倒刺,系绳于上口,随船吊入江,随潮水翻动,一个渔者掌握100笼,一个潮候可捕鲚鱼10余公斤,因此项作业有碍交通,1975年废止。1977年以后,张网、流网两大作业兴起。1985年,七都、乌牛、三江、黄田、清水埠、罗溪、东岸、上塘、峙口、沙头、江北、梅岙、桥下、朱涂14个乡镇、82个村庄,有1000多户专业捕捞者使用舻艚(船)、丝溜(船)、虾船、百袋船共600余只,1990年捕获淡水产品623吨。
其他水域捕捞 未养殖的塘、库等自然捕捞水面,1974年8000亩,1990年减至4000亩,兼业渔者1500余人。年捕捞量约70吨。
海洋捕捞
永嘉渔民从东晋时开始入海捕鱼,已有1600年历史。建国后,政府扶持渔民出海捕捞。1952年,拨出大米38吨,作为渔业贷款。1958~1979年,县农业银行发放渔贷70余万元扶持黄田、七都、三江乡发展海洋捕捞业。1956年冬,黄田乡金龙清等人联办1艘机帆船、1艘大蓬船,率先投入近海水域敲〓作业。1962年,七都、黄田、三江分别建立海洋捕捞队,拥有机帆船14艘,从事敲〓作业。是年,海产品捕捞量从1955年的20吨跃为1498吨。由于敲〓作业破坏了水产资源,至1979年海产品产量下降到385吨。1980年对捕捞队进行治理整顿,禁止敲〓作业,实行“大包干”,“对船保值承包”,成鱼捕捞量回升。1983~1988年春,渔区家庭工副业兴起,渔民认为“下海打鱼十年,不如家庭工副业一年”,上述三个捕捞队中的39名技术能手弃渔务工,加上银行收回1955~1978年的全额渔业贷款,这些捕捞队先后卖船偿债,海洋捕捞衰落,1988年生产量为零,1990年仅150吨。
第三节 渔政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朝廷在江北杨河头设渔业公所,专管瓯江捕鱼。清仁宗嘉
庆十一年(1806)四月,永嘉县发布《渔业禁令》,立石碑于江北杨河头杨氏宗祠内。《渔业禁令》保护永嘉渔民用小船、丝网在瓯江捕鱼,禁篾篓沉江霸占网业。禁令实行后,处理闽人香聪,惩办悖案藐法越界捕捞的黄玉友等人,划定七都至江心寺后为丝网、小船采捕区。民国27年(11938),永嘉县县长庄强华发布《内河养鱼管理》行政训令。31年(1942),由浙江省第三区渔业管理处管理渔业。
瓯江下游七都岛、灵昆岛及两岸渔霸,在南北港近海水面立木桩圈地设门布网,霸占捕鱼水域历史久远。这些木桩跨越水面31米,每门长15米,高潮露出水面2米~4米,造成3次重大事故,死亡34人,致使海军107号铁驳险遭沉没。1955年4月28日,县府指令102户渔民拔除横洋渔船木桩287门,从而结束延续300余年“横洋星,水老虎”封建把持局面。
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毒鱼、炸鱼、电鱼禁而不止,并愈演愈烈。来自境内和瑞安、瓯海、乐清等县非法捕鱼者多达1000余人。为保护水产资源,1983年县农业局配备渔政员1名,1984年建立永嘉县渔政渔港监督站。同年5月8日,以永政(84)83号《通知》禁止毒、电、炸;保护有价值的水生动物亲体、幼体、卵子;规定采捕标准,捕大留小,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1989年设立永嘉县渔政站及永临分站,1990年又建立永嘉县渔政大楠溪、小楠溪分站。期间,以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形式,进行全县性渔业法规宣传25次,有线广播累计90小时,印发禁令通告2800份,制订乡规民约20个,培训管理员200人次,处理毒、电、炸鱼与哄抢鱼塘及偷鱼案94件472人次,处理违章捕鱼55件23人次,罚款1450元,调解水域纠纷3件,审查发放捕捞许可证1129本。1990年,收取资源增殖费68127元,其中返回流养5万元。
1989年,建立永嘉县渔港渔船监督管理站。到1990年,帮助建成七都、清水埠(含黄田)两个港区码头,年吞吐水产品700吨;对瓯江525只小型渔船发证监督捕捞;帮助渔民配备救生衣270套;开展渔监检查船舶340艘次,被查368人次,查处违章船舶15艘次,罚款855元;收取渔船管理费2567元,除25%上交省、市渔监站,其余作为渔监费用和设备更新费。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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