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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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18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管理
分类号: F502
页数: 3
页码: 383-3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嘉县交通管理方面的内容,包含了路政,公路养护,公路绿化和安全监理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永嘉县 交通 管理

内容

路政
  民国25年(1936)3月,县政府颁布“保护公路标志”告示,对毁坏杭温公路、丽温公路路标者以破坏交通罪论处。1950年11月杭温公路恢复通车后,公路绿化、公路路基与设施保护均由当地区乡人民政府执管。1957~1965年,由车辆监理部门结合公路竣工通车,开展路政管理宣传教育。“文化大革命”期间,行道树被砍、路基被占、违章建筑严重。1977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发布永革字(77)第74号《关于加强路政管理的通告》,规定境内国道宽度12米,省道宽度10米。由交通、公安、监理联合组成宣传队,沿线检查,限期拆迁和清除规定范围内建筑物和障碍物。同年9月13日,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通告》,规定凡是在车站、码头、交叉路口,影响行车视线的建筑物,必须立即拆除。确因建设需要,在公路临近建造建筑物,须经交通、房管部门同意。1984年11月2日,县府颁发永政字(84)第324号《关于划定公路用地留地范围的通告》,规定国道线从路面中心线至两侧宽各15米,省道从路面中心线至两侧宽各10米为公路用地、留地范围,并规定瓯江大桥、楠溪江大桥的控制区范围。由于路政工作涉及面广,每逢国庆、春节、元旦等节日前后,交通、公安、农业、城建、工商等部门共同配合,经常履行清除公路沿线违章建筑、维护路产路权职责。
  公路养护
  民国23年(1934),永嘉成立县过境公路乌牛至江头、花岩头至清水埠养护段,养护管理分别归临海第四分区和丽水第五分区。1950年杭温公路修复后,乌牛至江头路段归乐清道班养护。1954年1月,金丽温公路(即330国道线)通车,建立朱涂、垟塆、江北、梅岙渡口4个渡道班,归丽水运输处温州中心站养护股管理。1958年,境内有6个道班,3个渡班,其中梅岙渡由温州直管。同年11月,县公路养路队建立,负责道班、渡班工作。1959年,乌牛至江头路段养护划归永嘉。1961年,全县有朱涂、坦头、礁头、黄田、上塘、沙头、下日川、方岙(属岩头镇)、中村9个道班,和九丈、三角岩2个渡班,职工58人,养护公路104公里。1970年,永嘉工区(即养路队)购置第一台75型手扶拖拉机用于公路养护。1977年,开始路面改善。在朱涂乡林福村率先进行路基拓宽与铺筑沥青路面。同年8月,公路养护分为专业养护与县乡养护。下家岙至鹤盛8公里路段由县交通局委托乡村派人养护,养护费每公里360元,包干到乡。1982年,列入县乡养护公路138.5公里。1984年,四川、碧莲道班首先试行承包责任制,将公路分段承包给农工养护。1987年,交通局建立公路养护股,专管县乡公路养护工作。1990年,全县公路总里程611.41公里,其中属县公路段专业养护的193.53公里,设16个道班,职工148人。同年5月,仙清线金竹溪道班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班长黄崇星获1989年度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和1990年交通部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县交通局负责养护的县乡路为417.88公里,设45个道班,人员219人。
  公路绿化
  20世纪50年代,过境两段国道已绿树成荫。1964年,永嘉、乐清两县挂钩开展公路绿化互促、互查,公路沿线栽植桉树,合同规定树权属工区,树枝归村所有。1965年,温州市公路绿化现场会在永嘉召开。“文化大革命”开始,合同失效,管理松懈。1967年仅几天时间,公路行道树几乎被砍光。1982年,温州公路总段在永嘉朱涂乡进行公路绿化试点,由公路段与乡村签订绿化合同,分清责权,发动农民栽植行道树,健全绿化管理制度。1990年底止,全县公路绿化累计68.3公里。其中国道、省道33公里,县乡道35.3公里,栽植水杉、直杉、法国梧桐、喜树等10个树种。并制定国植国有、合作分成等分配办法及专管员制度。
  安全监理
  车辆管理 1961年前,县内车辆检审、核发牌证等手续均归温州车辆监理所。1961年,温州车辆监理所派驻永嘉交通管理代办员1名,协助车辆监理所工作。1971年6月,建立温州地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永嘉管理站,工作人员2人。1975年起,永嘉机动车年检由永嘉管理站负责(1976年10月改称永嘉监理站),凡未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不准行驶;拖拉机年检由县农机监理站负责。1984年,规定使用满13年的客车、满20年的货车,一律不予办理立户、过户、转籍手续。1986年7月1日起,开始更换机动车牌号。1987年10月,车辆由县交警队负责管理。1990年底,全县营运客车337辆6894客位,其他机动车878辆5268客位;货运汽车483辆2460吨位,其他机动车80辆94吨位;拖拉机1162辆1183吨位;摩托车1957辆,轻便摩托车353辆。
  驾驶员管理 1975年前,驾驶员培训、考核、发证、审检等事项由温州车辆监理所直管;手扶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由农机局负责,监督考核由县监理站执管,合格者报地区监理所签发驾驶证。1977年驾驶员年度检审后,温州车辆监理所决定整顿“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交通监理工作,县车辆监理站对全县简易机动车和手扶拖拉机驾驶员进行考核,换发新牌、新证,建立档案。1982年驾驶员年度检审后,对1980年以来行车违章肇事驾驶员,重新办理审验签证;对手扶拖拉机驾驶员进行整顿检审、换发新牌证。1984年11月15日开始,个体联户驾驶员须按规定考核,取得合格执照。1985年,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由温州车辆监理所负责;轻骑、手扶拖拉机、三轮卡驾驶员培训、考核由县车辆监理站负责。1990年末,全县有证汽车驾驶员6727名,手扶拖拉机驾驶员1680名,摩托车(含轻便车)驾驶员2344人,简易机动车驾驶员1279人。
  安全管理 20世纪60年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多结合公路通车进行。1973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交通局、农机局、公安局、车辆监理站等单位联合组成永嘉县交通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交通安全宣传、督促、检查工作。从1980年开始,定每年5月为安全活动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检查,1986年全县建立5个交通管理站,作为日常管理机构,经常进行路检。1987年,县交通监理所撤销,建立公安交通警察队,专管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归属县公安局领导。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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