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侨务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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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1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侨务工作
分类号: D634
页数: 3
页码: 320-32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华侨的侨务工作,包括接待侨胞、安置归侨、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华侨物资供应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嘉县 侨务 工作

内容

接待侨胞
  县侨办、侨联是广泛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桥梁与纽带,是引进人才、资金、技术、设备的重要渠道。旅外侨胞归国观光、旅游、回乡探亲、访友,均受到热情接待。县人民政府、侨联、侨办负责人给他们介绍家乡建设成就与变化,并提供生活上方便。侨居新加坡的金雄臣1976年6月回乡观光探亲,温州地区侨务处处长吴承善陪同他游览雁荡山。侨居美国的黄久光,1988年10月1日应邀赴北京参加国庆观礼,受到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深入贯彻,归国观光侨胞逐年增多。1956~1991年,全县接待回乡探亲华侨52114人次。
  安置归侨
  清末、民国时期,归国侨胞就业困难,生活无着。建国后,人民政府对回归故里定居的侨胞,均按其特长进行合理安置。1951年,旅居马来亚的林臣明回瓯北珠岙定居,被推选为温州地区第二届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任。1956年,瓯北浦西村归侨家属陈美珠被群众选为全国侨眷代表参加全国第四次侨务工作扩大会议,受到周恩来、何香凝等中央领导接见并合影留念,何香凝亲作“醒狮图”国画相赠。旅法归侨郑建夫、陈秋雁,1979年分别被选为县第一届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副秘书长。至1991年,县侨办共发放归侨生活困难补助费17950元。
  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县侨办积极宣传贯彻侨务政策,按照国家宪法规定,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1978~1979年,根据中央指示精神,组织专门班子,深入研究,认真处理归侨、侨眷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改革时被划为地主、富农成分的归侨全部得到改正。1985年2月,中共永嘉县委成立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小组,至1987年底,工作基本结束,全县共落实清退土改时期被错误没收的华侨私房15户,面积3590.7平方米。归侨、侨眷因“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冤假错案,予以全面复议并平反,恢复政治名誉,赔偿经济损失,有的安排工作。
  华侨物资供应
  赡家侨汇物资供应用于解决归侨、侨眷商品供应。1959年,永嘉县给有侨汇的侨户在粮、油、棉、副食品供应方面予以照顾,侨汇折合人民币100元,凭侨汇证明书供应粮食6公斤、食油1公斤、食糖共场所斤、棉布10尺(合3.3米)、猪肉1公斤。1961年,发放华侨特种供应票和华侨高级糕点优待券。1962年7月,每百元人民币侨汇供售粮食15公斤,油、糖各1.5公斤,肉类1公斤,棉布11尺(合3.7米)01962年9月1日起,每百元人民币侨汇供售调整为粮食15公斤、食油2.5公斤、猪肉1.5公斤。1966~1977年,侨务工作受极“左”路线干扰,侨汇物资供应中断。1978年4月,恢复侨汇物资供应。按标准发给侨汇物资供应券,面额5元、10元、15元、100元。每百元人民币侨汇可供应30元商品,其中定量商品12元,粮食10公斤,食油0.25公斤、食糖2.5公斤;选购商品18元,发购货券20张,用以选购电视机、缝纫机、自行车、手表、毛线等商品。1979年,每百元人民币侨汇供应标准调整为30元适销商品,其定量商品增加到18元,粮食15公斤,食油1公斤,食糖2公斤,甲乙级香烟6包,肥皂4块,煤球50公斤;选购商品12元。1985年以后,随着市场上物资放开供应,侨汇购物券停用。
  建筑侨汇物资供应用于解决归侨、侨眷建房材料。1978年前,对侨户所需的建房材料,由本人申请,领导机关审批后供应。1978年4月,给有侨汇的侨户发“建筑侨汇证明书”,每百元人民币建筑侨汇,供应钢材0.012吨、水泥0.12吨、木材0.56立方米,玻璃0.2平方米。1979年,建筑侨汇留成由15%提高为40%,对侨汇供应建筑材料,取消侨汇总额20%的规定,根据归侨、侨眷实际需要审批。1985年以后,随着建材市场的开放,建筑侨汇物资供应逐步为市场供应所取代。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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