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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四编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120
颗粒名称:
第四编 人口
分类号:
C92
页数:
51
页码:
229-279
摘要:
本编记述了永嘉县的人口的历代人口、人口构成、婚姻、家庭、姓氏、计划生育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嘉县
人口
内容
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永嘉县境内已有人居住。由于自然灾害、疾病瘟疫、社会动乱等原因,历代人口增长缓慢,有时还出现下降现象。隋炀帝大业年间(605~618),永嘉郡地广千里只有10542户。郡统括苍、松阳、永嘉、临海四县,平均每县2336户。清德宗光绪《永嘉县志》载,元朝有65077户,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1391),有51949户,169460人。清康乾盛世后,生齿日繁,至光绪五年(1879),有158791户,951398人。民国时期,天灾人祸频仍,人口有减无增,浮动在67~76万之间。
建国后,永嘉县境几经变迁,先后析出县城及瓯江以南四个区,减少人口30万。1958年迁治上塘,是年有40.60万人。1962年,全县总人口43.82万人,人口出生率38.90‰,死亡率6.87‰,自然增长率32.02‰。次年,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委开始宣传计划生育。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永嘉县净增人口16.79万人。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计划生育重新摆上政府工作议事日程。1982~1990年,连续九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初步控制人口增长过猛势头。1990年末,全县有80.92万人,出生率为10.14‰,死亡率为4.27‰,自然增长率为5.87‰。此后,人口再生产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转变。
第一章 历代人口
第一节 数量与变动
数量
《隋书·地理志》载,隋炀帝大业年间(605~618)永嘉郡有10542户。郡统括苍、松阳、永嘉、临海四县,每县平均有2336户。《元和郡县志》载,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温州有37554户。州辖永嘉、乐成、安固、横阳四县,平均每县有9389户。唐朝后期人口锐减,到宪宗元和年间(806~820)温州只有8484户。宋代人口增长较快,《元丰九域志》载,温州有121916户,其中主户80489户,客户41427户,平均每县有主客户30479户。元朝县境内有65077户。明朝实行以丁输赋,十年编审一次。太祖洪武二十四年(1391),有51949户,169460人。清圣祖康熙五十一年(1712)二月颁诏:“承平日久,生齿日繁。勿庸更出丁钱,即以本年为定额,著为令”。之后,人口迅速增长,到德宗光绪五年(1879),有 158791 户,951398人。民国17年(1928),有162736户,678316人;28年(1939),有 176260户,750036人。民国时期(1912~1949)人口浮动在67万至76万之间。建国后,永嘉县境几经变迁,先后析出县城及瓯江南岸四个区,1958年迁治上塘。是年,有40.60万人,1990年末增至80.92万人,32年间净增人口40.32万人。
变动
自然变动 建国前,永嘉县境内人口发展基本状况是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建国后,在相当长时间里表现为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1949年,现永嘉县境内(除去原县城及瓯江以南四个区)人口有34.56万人。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为368367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为453452人,间隔11年,净增85085人,年平均增加7735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为723784人,间隔18年,净增270332人,年平均增加15018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为804598人,间隔8年,净增80814人,年平均增加10102人。建国后至1990年41年间净增463638人,净增长1.342倍。人口发展过程可分为两个高峰期、一个低谷期、一个逐步下降期。
第一个高峰期在1949~1958年,共出生12.12万人,年平均出生1.21万人,年平均出生率为32.26‰。自然增长7.73万人,年平均自然增长0.77万人,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20.58‰。
低谷期在1959~1961年,共出生2.39万人,年平均出生0.80万人,年平均出生率为18.88‰。自然增长1.15万人,年平均自然增长0.38万人,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9.08‰。
第二个高峰期在1962~1976年,共出生26.16万人,年平均出生1.74万人,年平均出生率为31.82‰。自然增长21.84万人,年平均自然增长1.46万人,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26.56‰。
逐步下降期在1977~1990年,共出生18.03万人,年平均出生1.29万人,年平均出生率为17.42‰。自然增长13.37万人,年平均自然增长0.96万人,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12.92‰。
机械变动 汉武帝建元三年(前138),东瓯为避闽越入侵,经武帝准举国内迁,广武侯驺望率众四万余迁江淮庐江郡(今安徽省舒城一带)聚居。闽越人乘机迁入县境。
晋惠帝元康元年(291),北方战乱,人口大批南移,迁入永嘉县境内居住较多。
唐僖宗乾和五年(878),黄巢军在攻取湖州、杭州后,绕道仙霞岭开山七百里入闽,闽北居民也有流迁永嘉县境内定居者。
南宋高宗建炎年间(1127~1130),高宗驻跸县城时,宋室勋戚、后宫随宗室南渡,大批人口迁入永嘉县境内定居。
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1558)四五月间,遭倭寇侵犯,男女被杀数以万计。
清世祖顺治六年至十八年(1649~1661),清廷为断绝温州抗清势力和郑成功联系,十二年(1655)严申海禁,十七年(1660)迁界,一都至五都(今瓯海县永强区)及膺符乡的七都濒海居民被内迁上万人。宣宗道光二十八年(1848)、德宗光绪四年(1878),景宁、丽水、宣平县畲族人先后迁来永嘉定居。
抗日战争期间,县城(今鹿城区)三次沦陷,人口比清末有减无增。民国38年(1949),中国人民解放军挥师南下,山东临沂等地随军工作团120余人来永嘉任县、区干部,其中大部分人及其子女定居永嘉。
1958年“大跃进”运动后全县粮食短缺,人口大量外流。1959~1961年,流往江西省万年、上饶、德兴、铅山等地有5000余人。随着农村经济恢复发展,后来大部分人陆续回归。
1959年6月,动员青年支援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主义建设。是年8月和1960年2月,分两批去宁夏石嘴山市、贺兰县暖泉国营农场共1428人,后大部分人陆续回归。
1960年6月,永临人民公社新开垟水库坝毁,梨村、䂼头、大沸下、金村、石埠头、前庄、黄堡、金窑、井大九个生产大队遭灾。灾民330户移居温州、青田、丽水、遂昌、福建等地。
1973年春,温州、上海、广东、福建、四川、湖南、湖北、安徽等地来永嘉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528人,安排在江北、三江、黄田、梅岙等公社从事农业生产。后因婚姻、参军、升学、招工,大部分人陆续回城,余62人定居永嘉。
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等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贯彻,人口流动日趋频繁。1981~1990年,迁往国外定居1277人,迁往香港、澳门定居449人。到县外省外务工、经商人也逐年增加,1981年为3万人,1982年为3.33万人,1983年为5.31万人,1984年为5.37万人,1985年为7.91万人,1986年为7.9万人,1987年为7.8万人,1988年为9.34万人,1989年为9.47万人,1990年为9.95万人。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永嘉县外出人口77297人,其中男44847人,女32450人,外来人口3468人,外出人口是外来人口的22.29倍。外出人口分布在浙江省内各市、县17414人,分布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59883人,其中从事经济社会活动53246人、学习培训474人、投亲靠友704人、随亲外出21558人、婚嫁485人、其他830人。
第二节 分布与密度
民国31年(1942),全县有176317户,752611人,总面积4000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188人,县城人口最稠密,县境北部岩头区和碧莲区为最稀疏。33年(1944)5月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为754611人,人口密度以县城最大,次为永强、梧埏、罗浮、郭溪4区,再次为永临区、沙头区、枫林区,最小为岩头、碧莲二区。
1951年11月,全县土地改革检查登记,原永嘉县析出县城(今鹿城区)及西岙、石染、上横、温溪、贵岙5乡。县境内三溪区有15209户,65251人;梧埏区有14425户,62878人;罗浮区有16753户,68058人;永强区有19314户,86989人;藤桥区有14873户,61007人;沙头区有12039户,45942人;渠口区有10083户,40583人;永临区有17507户,70551人;枫林区10456户,37028人;溪口区有13921户,49183人;碧莲区有12933户,49256人。总计157513户,共635726人,总面积为3601.21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为177人。1958年,原永嘉县又析出永强、三溪、梧埏、藤桥四个区,范围更缩小,全县总人口406000人,总面积为2693.6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151人。1961年,全县总人口424700人,总面积为2698.2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157人。1990年,全县总人口809238人,总面积为2698.2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300人,人口密度上塘、瓯北、桥头三镇和七个区属镇大于农村,沿江平原大于北部山区。
第二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
永嘉县系汉族聚居地。1990年7月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永嘉县人口804598人,其中汉族804209人,蒙古族4人,回族28人,维吾尔族4人,苗族34人,彝族5人,壮族71人,布依族9人,朝鲜族2人,满族12人,侗族5人,瑶族5人,白族6人,土家族32人,哈尼族4人,哈萨克族1人,傣族7人,佤族3人,畲族146人,高山族1人,拉祜族2人,水族1人,土族2人,仫佬族5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2人。畲族人系清宣宗道光、德宗光绪年间先后迁入永嘉县,散居在县境北部山区,其余少数民族人口均系婚嫁入永嘉籍。
第二节 性别
永嘉县人口男女性别统计,有资料可查始于清宣宗道光十年(1830),时永嘉县男性547614人,女性388970人,性别比为(以女性为100,下同)140.79∶100。清德宗光绪五年(1879),男性558691人,女性392707人,性别比为142.3∶100。民国17年(1928),男性382731人,女性295585人,性别比为129.5∶100。31年(1942),男398933人,女353678人,性别比为112.8∶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为368367人,男性195861人,女性172506人,性别比为113.54∶100。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为453452人,男性240273人,女性213179人,性别比为112.71∶100。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总人口723784人,男性378384人,女性345400人,性别比为109.55∶100。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为804598人,男性424511人,女性380087人,性别比为111.69∶100。按地域分,上塘镇、瓯北镇、罗浮区、桥头镇、永临区等平原地区性别比在105.73∶100与100.50∶100之间,四川区、岩头区、岩坦区等山区性别比在114.10∶100与116.14∶100之间,按年龄分,0~4岁性别比为145.00∶100;70岁以上,女性开始多于男性;95~99岁性别比为52.08∶100。
第三节 年龄
民国31年(1942)永嘉县人口总数为752611人,各年龄组人口比重,以18~45岁壮年人口为最大。
1990年与1982年、1964年年龄构成比较,少年儿童比例下降,老年人口比例提高,劳动力、育龄妇女都有所增长。
年龄结构类型与期望寿命
1964年人口普查时平均年龄为25.18岁,1982年人口普查时平均年龄为25.37岁,1990年人口普查时平均年龄为27.04岁,比1964年增加1.86岁,比1982年增加1.67岁,年龄构成逐渐趋向成年型;人口年龄中位数(从不满周岁年龄算起,累计到人数达到总人口一半年龄点):1964年为19.79岁,1982年为19.71岁,下移0.08岁,1990年为23.69岁,上移3.98岁;人口老少比(65岁以上人口同0~14岁人口之比),1964年10.65%,1982年13.26%,1990年19.10%。由以上平均年龄、年龄中位数、老少比三项数据表明,全县人口年龄结构已由60年代年轻人口型向成年人口型发展(详见以下三次人口普查结果人口年龄“金字塔”图表)。
建国前,永嘉县境内绝大多数劳动人民生活贫困,多种疫病严重流行,农村婴儿死亡率较高,人口寿命很低;建国后,随着人民生活改善和医药卫生水平提高,人口寿命也不断延长。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永嘉县学龄前儿童总人口占全县总人口11.60%,比1964年全县学龄前儿童占全县总人口20.55%减少8.95%,比1982年全县学龄前儿童总人口18.29%减少6.69%,可见80年代贯彻计划生育卓有成效;而壮年期劳动年龄人口(男16~60岁,女16~55岁)和退休老年人口,1964年、1982年和1990年在全县总人口中比重分别增长。1964年人口普查时,90岁以上高龄人口40人;1982年人口普查时,90岁以卜高龄人口达275人∶1990年人口普查时,90岁以上高龄人口达591人从1982年人口普查时编制《1981年完全生命表》看出,全县1982年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1.97岁,男70.92岁,女73.11岁(说明:1982年浙江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69.51岁,男67.81岁,女71.36岁),比浙江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高2.46岁,男高3.11岁,女高1.75
岁;从1990年人口普查时编制《1989年完全生命表》看出:全县1990年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5.79岁,男74.22岁,女77.57岁,比1982年全县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高3.82岁,男高3.30岁,女高4.46岁(说明:1990年温州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5.57岁,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2.03岁),比温州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高0.22岁,比浙江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高3.76岁。
第四节 寿星谱
1990年后逝世和1998年还健在的100周岁以上寿星有52人。
徐丕妹(1890.8.25~1991.5.6),男,枫林镇后山村人。一生勤劳俭朴,替人刨烟丝和种田为业。饮食随便,性急口快,讲究卫生,吸烟不喝酒,30岁成婚,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徐福间(1892.10.14~1992.2.26),男,枫林镇西〓村人。勤劳节俭,种田为业。信奉佛教,与人为善,受村人敬重。不吸烟、不喝酒,90岁以后视力、听力开始衰退,但年届百龄,神志清楚,步履稳健。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陈宝珠(1891.1.20~1992.3.12),女,昆阳乡吊坑村人。料理家务为主,中年丧夫后,常上山下地,饮食随便,饮酒少量。个性较强,颇有巾帼不让须眉气概。到百岁时还目明、耳聪,无疾而终。
陈金花(1889.3.3~1992.9.12),女,沙头镇潮际村人。主理家务,起居有序。性急口快,四邻友好,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张省翠(1891.3.23~1992.10),女,梅岙乡徐山村人。生活清苦,勤俭持家,饮食、起居有序。信奉佛教,为人和善。年届百龄,耳聪目明,行动自如,每餐能食半斤米饭。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徐思满(1891.12.27~1992.11.4),男,孤山乡汤岙村人。系砌石名匠,农忙种田,农闲砌石。饮食随便,年届百龄还目明、力壮,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金克胜(1890.11~1993.6),男,溪垟乡西岸村人。杀猪卖肉、种田兼做粉干维持生计。不吸烟,喝酒少量,思想开朗,夫妻恩爱,妻寿98岁。百岁时还能操轻度农活。一生少病,无疾而终。
吴岩洪(1892.3.5~1993.6),女,三江乡联中村挂彩人。种田营生,勤理家务。生活贫苦,饮食随便,性情温和,四邻友善。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徐阿玉(1890.3~1993.10.3),女,港头乡方岙村人。主持家务,一生勤劳俭朴。饮食调匀,饮酒少量,讲究卫生。为人温和,一家五代和睦相处。晚年双目失明。
柳氏(1893.3~1993.10.25),女,陈德良母,东岸乡李浦村人。出身贫苦,中年丧夫后除主持家务外,还上山下地,纺纱织布,受雇捣米磨麦以维持家庭生活。饮食随便,为人和善,五代并存和睦相处。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林振槐(1892.12.7~1993.11.17),男,桥下镇西溪下村人。一生种田兼挑货郎担。喜欢喝酒,性急口快,一生无疾,年届期颐尚操轻度农活,五代并存和睦相处,无疾而终。
潘日宣(1893.4~1994.2.22),男,六龙乡墩头村人。出身贫苦,种田兼做篾匠。饮食调匀,不吸烟,喜喝酒。为人爽直、乐观,一生少病,无疾而终。
李春花(1893.3.29~1994.10.3),女,枫林镇大门台村人。一生专事家务,勤劳俭朴。饮食调匀,为人温和,家庭和睦,四邻友好,无疾而终。
陈灵弟(1893.3.22~1994.10.20),女,徐岙乡大头岙村人。童养媳。小时放牛羊。婚后专理家务,饮食以粗粮为主,少食鱼肉。为人直爽,一生少疾,偶得伤风感冒服点土草药便无事,无疾而终。
支香妹(1892.12.5~1994.11),女,渠口乡坦下村人。家庭贫苦,主理家务也种田地。饮食随便,偶尔喝点老酒。性情温和,四邻友好,年届百龄尚能穿针引线,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周娥莲(1895.10.9~1995.3.24),女,枫林镇枫四村人。一生从事家务劳动,勤劳俭朴。饮食调匀,讲究卫生。为人和善,关心下辈,四邻友好,受村人敬重。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林成招(1892.12.16~1995.4.24),男,朱涂乡四角石村人。一生种田,勤劳俭朴。待人和气,四邻友善。不吸烟,饮酒少量,29岁成婚,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赵吕叶(1896.1.15~1996.1.17),女,六龙乡六龙村人。家庭贫苦,中年丧夫后种田兼打短工营生。一日三餐粗粮为主。心直口快,婆媳和睦,四邻友好。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李培松(1896.1.11~1996.4.5),男,上塘镇李家村人。善吹打弹唱,以教武术、行医营生。饮食调匀,起居有序,身健体壮,八旬后换新牙五颗。思想开朗,乐于助人,受村人敬重。五代并存和睦相处,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高岩焕(1895.10.8~1996.5.18),男,峙口乡高山村人。一生务农。主食粗粮,喜欢喝酒。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年届百龄尚耳聪目明,能干轻度农活。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朱启池(1894.2~1996.6.30),男,古庙乡南川村人。种田兼杀猪卖肉营生。饮食调匀,饮酒少量。为人和善,睦邻友好。百岁时视力尚好,手脚灵便,神志清楚,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吴益升(1895.2.5~1996.9.20),男,瓯渠乡前山村人。裁缝兼务农。饮食调匀,生活起居有序。为人爽直,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吴定旺(1896.11.18~1996.12.18),男,仁溪乡乌岩村人。一生种田,劳动适度。饮食随便,喜食麦饼干饭。待人和气,家庭和睦,四邻友好。爱清洁讲卫生。一生少病,五代共存,无疾而终。
朱爱琴(1896.4.13~1997.1.16),女,古庙乡中堡村人。一生操持家务,勤劳俭朴。饮食调匀,讲究卫生。为人和善,家庭和睦,四邻友好。一生无病,五代并存,年届百龄生活尚能自理,无病而终。
吴招林(1896.12.26~1997.2.3),男,梅岙乡下斜村人。种田兼贩仔猪。为人乐观,心直口快,热心公益事业。饮食调匀,喜食鱼鲜,一生无病,一身五世见曾玄,无病而终。
谷美香(1895.2.26~1997.2.15),女,东皋乡蓬三村人。一生从事家务劳动。饮食随便且调匀。思想开朗,无忧无虑,待人热情,一生无病,临终前夕尚耳不聋、眼不花,行走轻便,无疾而终。
胡邦橙(1897.11.30~1997.7),男,溪垟乡西岸村人。一生种田,勤劳俭朴。饮食调匀,待人和气,四邻友好,受村人敬重。年届百龄尚能生活自理,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朱启凑(1896.6.23~1997.8.15),男,花坦乡张田庵村人。种田兼肩头贩盐营生。饮食随便,粗粮为主,吸烟不喝酒。待人和气,四邻友好,一生少病,九旬以上还常上山下地,能挑百把斤的担子,无疾而终。
陈新弟(1897.12.24~1997.12.13),女,沙头镇下浦村人。在沙头滩卖粥饭为业。饮食调匀,讲究卫生,待人和气,年届百龄生活尚能自理。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张凤桃(1895.9.25~1998.1.17),女,表山乡内胡坑村人。一生家务兼种田,生活坎坷。饮食以粗粮为主。性急口快,教育子女严格,四邻友好。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陈永桃(1895.1.21~1998.1.22),男,白云乡梨村人。缝衣为业兼种田。饮食调匀,讲究卫生,起居有序,为人和善。年届百龄尚能穿针引线缝衣被,五代并存,和睦相处,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朱景紫(1896.7.17~1998.1.31),男,花坦乡廊一村人。种田兼烧炭卖柴营生。饮食以粗粮为主,待人和气,四邻友好。爱洁净,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单碎柳(1897.7.5~1998.2.5),女,池如旺母,朱涂乡外岙儿村人。家务兼种田。饮食起居随便,睡前喜饮少量老酒。性格温和,四邻友好。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周氏(1898.10.3~1998.3.6),女,陈伟吉母,鲤溪乡陈岙村人。幼为童养媳,生活坎坷,一生凄苦。食以粗粮为主,性急口快,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江美凤(1897.1.6~1998.3.9),女,界坑乡美岙村人。一生从事家务劳动,勤劳俭朴。饮食随便,为人温和,四邻和睦,爱洁净,一生无病,无疾而终。
刘春莲(1896.2.15~1998.5.23),女,山坑乡槎川村人。家务兼种田。饮食以粗粮为主,性急口快,教子严格,一生无病,年届期颐生活尚能自理,无疾而终。
金培希(1896.11.12~1998.10.10),男,昆阳乡里斜村人。种田、弹棉兼理家务。饮食随便,粗粮为主,喜欢喝酒。为人和善,热心公益,受村人敬重。一生无病,年届百龄还能干些轻度农活,无疾而终。
徐光妹(1894.10.20~1998.10.24),女,白泉乡大元下村底西坑人。一生操持家务,勤劳俭朴。饮食起居平常,性情温和,人缘关系好,五代并存,爱洁净,无疾而终。
陈玉珠(1898.2.2~1998.12.3),女,白泉乡荆州村人。一生操持家务,勤劳节俭。饮食调匀,喜食鱼鲜。性急口快,四邻友好,一生无病、年届百龄尚耳聪、目明,行走方便。无病而终。
李岩瑶(1895.3.20~),女,古庙乡西垟村人。出身贫苦,生活坎坷。饮食随便以粗粮为主。性急口快,为人热情,四邻友好,五代并存,和睦相处。
陈爱香(1895.12.6~),女,张溪乡张溪村人。家务兼种田,一生勤劳节俭。饮食随便以粗粮为主。性急口快,热心公益事业,受村人敬重。一生无病,年届百龄尚精神矍铄,言谈清楚生活白理,自。
周氏(1896.1~),女,金世彪妻,鹤盛乡罗川村人。一生勤劳,27岁丧夫后亲手两次建造木结构房屋10间。饮食随便以粗粮为主。性格爽直、执拗。睡眠充足,爱洁净,一生无病,102岁时生活尚能自理。
高氏(1896.10.11~),女,潘林娒妻,上塘镇绿嶂下村人。一生从事家务劳动,勤俭节约。饮食随便,少量饮酒。为人温和,与世无争,四邻友好,五代并存。
周庆章(1896.12.24~),男,东皋乡填垟村人。一生撑舴艋舟和种田营生,熟悉水性,年轻时能横渡瓯江。饮食随便,思想开朗,一生无病,102岁时尚目明、牙齐,说话声音宏亮。
汪氏(1897.10.5~),女,叶岩言母,渠口乡上方村人。家务兼种田,勤劳节俭。饮食随便,以粗粮为主。为人温和,四邻融洽,爱洁净,一生无病,101岁尚能穿针引线,身健体壮。
戚永媛(1897.2.16~),女,瓯北镇浦二村人。一生从事家务劳动,勤劳节俭。饮食调匀,不吃生、冷、硬的东西。为人温和,一生少病,五代并存,和睦融洽。
陈美翠(1898.3.8~),女,表山乡季家山村人。一生从事家务劳动,勤劳节俭。饮食随便,以粗粮为主。为人温和,四邻友好,五世并存。
戴氏(1898.3.31~),女,蒋兴根母,鲤溪乡抱岙村人。家务兼种田,勤劳俭朴。饮食随便且调匀。为人和善,四邻友好。身健体壮,年届百龄尚能穿针引线缝衣制鞋和下地种菜。一家五代并存,和睦相处。
刘氏(1898.5.19~),女,陈继汤妻,应坑乡应坑村人。一生从事家务劳动,勤俭节约。饮食随便,以粗粮为主。性急口快,四邻友好。起居有序,睡眠充足,身体壮健,一生无病,年至期颐生活尚能自理。
金岩花(1898.7.2~),女,上塘镇立新村人。家务兼种田,一生勤劳节俭。饮食以粗粮为主。与人为善,四邻友好。喜爱洁净,一生无病,年届百龄尚能穿针引线,做饭、洗衣等都能自理。五代并存,和睦相处。
胡嫦娥(1898.7.8~),女,五〓乡西川村人。家务兼种田,生活坎坷。饮食随便,以粗粮为主,喜欢少量饮酒。待人和气,四邻友好。五代并存,和睦相处。年届百龄,身健体壮,生活尚能自理。
陈凤菊(1898.7.14~),女,港头乡港头村人。一生从事家务劳动,勤劳俭朴。饮食调匀也随便。性急口快,争强好胜,善辨是非,受村人敬重。年届期颐尚目明、牙齐,还能干些家务活,说起话来滔滔不绝。
第五节 文化程度
民国31年(1942),全县752611人中初小以上文化程度的148236人,占总人口19.69%;不识字或识字很少349462人,占总人口46.43%。
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永嘉县境内453452人中,受小学以上教育136530人,占总人口30.11%,不识字或识字很少92781人,占总人口20.46%。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县723784人中,受小学以上教育348471人,占总人口48.15%,文盲、半文盲262171人,占总人口36.22%。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县户籍管理人口有804598人,受小学以上教育541100人,占总人口67.25%,不识字或识字很少160275人,占总人口19.92%。
第六节 职业
民国31年(1942),永嘉县在业人口391555人,其中农业151826人,占38.78%;工业34761人,占8.88%;商业30269人,占7.73%;渔业2735人,占0.7%;交通运输业2901人,占0.74%;医务人员1030人,占0.26%;技术人员631人,占0.16%;自由职业3152人,占0.8%;党、政、军、警等公务人员18379人,占4.69%;家务管理146271人,占37.36%。民国38年(1949)5月7日,县城(今鹿城区)解放,8月改称温州市,直隶省人民政府。1958年8月,永嘉县治移到上塘。9月,经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瓯江以南永强、梧埏、三溪、藤桥4个区和永中、瞿溪2个镇又划给温州市管辖,从此永嘉成为山区半山区县,全县在业人口以从事农业为主。随着经济建设事业发展,人口职业构成也逐渐变化,务农人口逐渐减少,从事其他各业人口相应增加。1958年末,全县在业人口23.87万,农业21.03万,占88.10%;从事其他各业人口2.84万,占11.90%。1964年,全县在业人口22.80万,农业人口21.62万,占94.82%;从事其他各业1.18万,占5.18%。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总人口中,全县在业人口252991人,农业160415人,占63.41%;从事其他各业92576人,占36.59%。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总人口中,全县在业人口334098人。农业176000人,占52.68%;从事其他各业158098万,占47.32%。
第七节 残疾人
永嘉县残疾人口统计,始见于民国31年(1942)户口总检查资料。是年,全县有5683名残疾人,占总人口0.76%。
第三章 婚姻 家庭 姓氏
第一节 婚姻
建国前,永嘉农村遵从同姓不婚和明媒正娶为法则确立夫妻关系,一夫一妻居主导地位。同时,也有收童养媳、重婚纳妾、抢亲、姑表亲及典妻、卖妻等陋习。
明媒正娶
男为“童身”,女为“处子”,依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过送庚帖、合婚、定亲、迎娶,举行花烛结婚仪式结成夫妇。妻死或休弃前妻再娶闺女者,也算明媒正娶。
寡妇再醮
夫死再嫁;或者夫死子女幼小(或者无子),难以自立,招一男子入门,俗称“进婿”。入门结婚后,男子要承担赡养老人、抚育小孩的责任,有享受财产、再生子女从男姓等权利。
招赘
父母无男儿,为其女儿招一男子入赘,俗称“招女婿”。女婿要承担赡养老人,有享受财产权利。婚后第一男孩从母姓,作为“外孙入祧”。
抢亲
夫死,妻不愿再醮。家人与一需要娶妻男子私下沟通,索取财物,乘女方不备,抢归男家,强迫成婚。也有土豪、恶小等强抢良家妇女,逼迫成婚。
典妻卖妻
典妻,丈夫因家庭困难,将妻子典给别人,典期三年、五年不等,典妇为典夫生子后即回原夫家。也有典妇期满后不愿再回家,由典夫补给原夫一笔钱,改典为卖。卖妻,大都因遭天灾人祸丈夫忍痛把妻子卖给别人,出卖后绝不允许再有往来。
收童养媳
一些贫苦家庭,愁儿子长大后娶不起媳妇,领养别家幼女为媳,到成年完婚。幼媳称“童养媳”。童养媳大都被作为奴婢使用,从事繁重家务劳动,且常遭体罚。
195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收童养媳、重婚纳妾、姑表亲、抢亲等婚姻陋习成为历史,招赘、寡妇再醮仍然存在。
第二节 家庭
永嘉历来有家族数世同居的风俗习惯,三代、四代数房同居大家庭比较多,以“五世同堂”为荣。建国后,大家庭逐年减少,二代户日益增多。1990年永嘉县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户数为176065户,其中单身户12630户、一对夫妇户13489户、二代户119673户、三代户21854户、四代户847户;一代户和其他亲属及非亲属户1933户、二代户和其他亲属及非亲属户2700户、三代户和其他亲属及非亲属户1048户、四代户和其他亲属及非亲属户66户、其他1825户,二代户占总户数67.97%。
大家庭
清代,大家庭比较多,书香门第、显宦缙绅以多代同居、兄弟共处为荣。生员徐日隆,五世同堂,夫妇年皆九十,温处道员芮复传给“宇宙太和”额以旌其闾。贡生郑廷南,表山乡表山村人,有子四、有孙十一、曾孙玄孙继起,五世同堂,妻胡氏,夫妇年逾八旬,清仁宗嘉庆二十四年(1819)奉旨给“盛世休徵”额。陈国宁,荆源乡阮山村人,有子八、有孙十四、有曾孙玄孙各一,五世同堂,宣宗道光元年(1821)奉旨给帑建坊。贡生张振奎,妻徐氏,下河乡白象人(今属瓯海县),年九十六,道光九年(1829)温处道员贾声槐赠“五世同堂”额。乡饮宾陈义海,岩头镇塆里村人,年八十三,妻高氏,年八十五,有子二、有孙十二、有曾孙三十、有玄孙二,五世同堂。陈元煜,妻郑氏,岩头镇芙蓉村人,年九十九,有子三、有孙七、曾孙十一、玄孙二,五世同堂。乡饮宾李廷亨,鲤溪乡鲤溪村人,年八十三,妻夏氏,年八十一,五世同堂。郑清杰,表山乡岭里村人,年八十一,五世同堂。潘寿桥妻吴氏,寿九十一,有子二、有孙十、有曾孙十七、玄孙一,五世同堂。朝廷旌表“五世同堂”,促进一大批封建大家庭产生。清宣宗道光十年(1830),全县每户平均6.09人,德宗光绪五年(1879),每户平均5.99人。民国时期,兄弟共处大家庭渐减,22年(1933),全县每户平均4.05人。建国初期,家庭户数增加,家庭规模更加缩小,到1953年,每户平均3.80人。是年开始,永嘉县经济发展比较快,人民生活安定,而多子多福生育观念仍然未变,人口增加迅速,家庭规模又趋扩大,到1958年,全县每户平均为4.09人。1958年后,遭受三年经济困难,许多青年延缓婚期。1962年,经济开始好转,延缓婚期青年相继婚育,继遇“文化大革命”动乱,人口盲目增长,家庭规模更趋扩大,到1976年,全县每户平均为4.56人。是年,重新宣传计划生育,1982年开始连续九年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人口增长趋向缓慢,家庭规模回缩,到1990年,全县每户平均为4.10人。
治理大家庭主要依靠家庭有相当财产和儒家礼法。每个大家庭都有家长当家,一切内外事务由家长一人裁定,也有遇事与主要成员商量决定。通常四代同堂家庭,第一代因年纪太大,失去治家能力,除掌握产业外,大小事务都由长子作主。三代同居家庭以第一代当家居多。进入80年代,老当家在家庭管理中自叹不如,主动“交权”。黄田镇千石村有700多户,1984年多数老当家让位给儿女当家,自己甘当助手或坐享清福。岩头镇有“谁懂科学谁当家”的说法,全镇有2000多户科技家长,其中90%是文明户。
核心家庭
核心家庭为一对夫妇及其子女从大家庭中析出,分居而成。分居俗称“分家”,有一定手续,请娘舅或姑夫及亲房叔伯等人共同协商,先留父母生活需要土地、房屋及日用器具,然后将全家所有财产按好坏平均搭配成几份,拈阄而定,通常长子可以优先。如果有债务也分摊负担。协商决定后,立写分书,父母主分,娘舅或姑夫及亲房叔伯等人要在分书上签名盖章,一式几份,兄弟各执一份为凭。核心家庭一般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三口之家,灵便自在,富有个性,能调动每个人积极因素,最合年轻夫妇意愿。家庭经济支配和要事处理,大都由夫妻双方商量决定,也有以经济收入多处事能力强一方为家庭权力实际掌握者。现在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同样有赡养父母义务和继承财产权利。
第三节 姓氏
姓氏录
据1990年7月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全县共有521姓氏,其中单姓517,复姓4。人口1万以上姓氏有陈、李、潘、金、周、徐、胡、郑、叶、王、朱、吴、林、黄、张、谢、杨、刘、戴、邵、麻,共21姓,611919人,占普查登记人口和外出人口808066人75.73%;人口1000~9999人的姓氏有章、邹、谷、董、汪、夏、汤、孙、蒋、滕、吕、余、季、赵、卢、厉、廖、柯、高、钱、尤、蔡、应、瞿、施、单、翁、戚、何、虞、唐、全、马、池、鲍、缪、盛、苏、葛、程、杜、魏、沙、萧、许、罗、曾、肖,共48姓,166913人,占普查登记人口和外出人口20.66%;人口100~999人的姓氏有包、郭、丁、詹、毛、方、傅、袁、洪、占、项、柳、范、倪、文、冯、祁、赖、姚、邱、阮、龚、梅、彭、南、卓、候、江、俞、任、曹、巨、暨、管、沈、温、娄、史、姜、陆、康、韩、宁、侯、白、牟、支、宋、梁、焦、薛、藤、付、鄢、干、辛、贺,共57姓,26315人,占普查登记人口和外出人口3.26%;人口10~99人姓氏有敖、邓、严等69姓,2195人,占普查登记人口和外出人口0.27%;人口2~9人姓氏有申、关、秀等161姓,560人,占普查登记人口和外出人口0.06%;人口只一人的有卜、刁、刀等164姓,164人,占总人口0.02%,这些孤单一人姓氏以婚嫁迁入者居多。
源流
陈 陈姓出自妫姓,以国名为氏,望出颍川、汝南、下邳、广陵、东海等11处。陈昭远,唐宣宗大中三年(849)自福建长溪赤岸迁来茗岙村。陈拱,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976~983)自瑞安长桥迁来芙蓉村。陈宽,南宋建炎三年(1129)自缙云胡陈迁来上烘头村。陈岳蕃,南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自瑞安帆游迁来凤岙村,嘉熙四年(1240)转迁包岙村。陈仲智,元惠宗至正年间(1341~1368)自仙居迁来陈岙村。陈昭远、陈拱、陈宽、陈岳蕃、陈仲智为永嘉陈姓各支始迁祖。陈姓自唐迁入永嘉,历11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55个。
李 李姓出自嬴姓,颛顼帝高阳氏后裔。高阳氏生子大业,大业生子女华,女华生子皋陶,因生在曲阜偃地,得偃姓。帝尧时,皋陶曾担任大理职务,子伯益被赐予嬴姓。伯益生恩成,后子孙历虞舜、夏、商三代世袭大理职务,其子孙按照当时社会习惯,以官为氏,称理氏。商末,皋陶后裔理徵在朝中为官,因敢于直谏得罪商纣王而被处死,其妻陈国(今河南淮阳)契和氏便带着儿子利贞逃难于伊侯之墟隐藏起来。因不敢称理,又因食木子充饥,才得以活命,便改为李氏。望出陇西郡、赵郡、顿丘郡、渤海郡等30多处。五代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李超偕弟李岑、李越、李仑、李昆为避闽之乱自福建长溪迁入永嘉,为李姓各支始迁祖。李超迁居汤岙村,李岑和李越迁居苍坡村,李仑迁居港头村,李昆迁居蓬溪村。李姓自五代迁入永嘉,历10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34个。
潘 潘姓出自姬姓,以邑为氏,或以国名为氏。又,出自芈姓,以字为氏,其后裔主要繁衍于今安徽、江苏、浙江一带。望出荥阳、广宗、河南、豫章等郡。潘兆玑,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自青田迁来昆阳村。潘殷理,自青田入赘县城(今鹿城区)东门外潦波潭夏氏,北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迁来下寮村。潘瑱,宋室南渡后自金华双溪迁来岭头村。潘兆玑、潘殷理、潘瑱为永嘉潘姓各支始迁祖。潘姓自唐代迁入永嘉,历12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41个。
金 金姓出自少昊,少昊死后被尊为西方大帝,按古人五行说,西方属金,后裔以金为姓,称金氏。又有吴越国刘姓避国王钱镠(刘、鏐同音)之嫌,改刘为金氏。望出彭城郡、京兆郡。金永远,唐时自金华后塘街迁来溪下村。金惠,唐时自福建长溪迁来县城(今鹿城区)敬仁里,第九世孙金宗圣迁来下塘村居住。刘宝,后唐末帝清泰元年(934)自福建长溪柘垟迁来档溪村,三世孙刘允当事吴越王改刘氏为金氏,越十二世金安福迁居岩头村。金永远、金惠、刘宝三人为永嘉金姓各支始迁祖。金姓自唐代迁入永嘉,历10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32个。
周 周姓出自姬姓,以国名为氏。望出汝南郡、沛郡、陈留郡、庐江郡等19处。周京辅,南朝梁武帝太清三年(549)自苏州吴县携眷辗转迁来楠溪埭上(今苍坡村西南),第十三世孙周兴才迁居溪垟乡岙底村,第二十八世孙周祖美于明太祖洪武初年移居溪垟乡下日川村。周纯,五代时自宁波迁县城(今鹿城区)松台安宁里,第十世孙周浩迁居上日川村。周信,南宋理宗年间(1225~~1264)自平阳县陈家营迁来填垟村。周京辅、周纯、周信为永嘉周姓各支始迁祖。周姓自南朝梁迁入永嘉,历14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24个。
徐 徐姓为颛顼、皋陶之后。夏禹时封伯益之子若木于徐国,后子孙以国名为氏。望出东海、高平、东莞、琅邪、濮阳等郡。徐雷,五代时避闽主王曦乱偕弟徐泽自福州长溪葛洪山辗转迁来屿北村,第七世孙徐公仪于北宋徽宗崇宁五年(1106)入赘枫林柯门。徐希浩,北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自丽水丽阳岩泉村迁来碧莲村。徐沂、徐善,南宋高宗建炎年间(1127~1130)自平阳万全尚贤里迁来,徐沂居渠口村、徐善居桐州村,其后裔迁居芦田、黄屿等地。徐雷、徐泽、徐希浩、徐沂、徐善为永嘉徐姓各支始迁祖。徐姓自五代时迁入永嘉,历10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30个。
胡 胡姓出自妫姓,以谥号为氏,望出安定郡、新蔡郡、淮阳郡、吉州等。胡行,号苍松,唐僖宗中和元年(881)自闽长溪迁来五〓村。胡弼,南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自永康方岩迁来县城(今鹿城区)墨池坊,十三年(1143)迁居豫章村。胡行、胡弼为永嘉胡姓各支始迁祖。胡姓自唐末迁入永嘉,历11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27个。
郑 郑姓出自姬姓,以国名为氏,望出荥阳郡、洛阳、高密郡、雍州、陇西郡、会稽郡等。郑镒,唐僖宗乾符四年(877)自福建长溪来温州,次年筑室八字桥,为永嘉郑姓各支始迁祖。第五世孙郑珂于北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析居表山村,第十世孙郑子遄迁居郑山村,第十一世孙郑有孚迁居塘塆村。郑姓自唐迁入永嘉,历11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29个。
叶 叶姓出自芈姓沈氏,帝颛顼后裔。春秋时,楚平王有个曾孙叫戌,在楚平王时任沈县(今安徽临泉县)尹,又称沈尹戌,其后人有以沈为氏。沈尹戌后来任楚国左司马。楚昭王十八年(前498)在与吴军打仗时战死,昭王封其子沈诸梁在叶(今河南叶县南旧城,汉时置县),称叶公。其后人便以邑地为氏,称叶氏。叶公济,北宋徽宗政和年间(1111~1117)自龙泉黄南迁居水心,其后裔叶杲迁上塘渭石。叶恩、叶惠,徽宗宣和二年(1120)自青田富川迁居渠口、麻庄。叶敦,南宋理宗淳祐年间(1241~1252)自青田富川迁来桥头谷宅店居住。叶公济、叶恩、叶惠、叶敦为永嘉叶姓各支始迁祖。叶姓自北宋迁入永嘉,历87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的行政村19个。
王 王姓有许多来源,早在黄帝、虞舜及商、周诸王时代纷纷有以王为姓,其后入主中原少数民族也有多支改为王姓。历史上分为姬姓之王、妫姓之王、子姓之王、虏姓之王(少数民族),出自周灵王太子晋一支派,名气最大,后发展成为王姓主流。望出太原郡、琅邪郡、北海郡等38处。王蔺,五代时自福建迁来县城(今鹿城区)李树巷,其后子孙析居档溪、千石等地。王玧,南宋孝宗乾道初年自绍兴迁来山苍村。王新恩,而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自乐清梅溪迁来石柱村。王蔺、王玧、王新恩为永嘉王姓各支始迁祖。王姓自五代迁入永嘉,历10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20个。
朱 朱姓出自曹姓,帝颛顼后裔。以邾国国名去邑旁为朱氏,望出吴郡、沛郡、丹阳郡、河南郡、凤阳、太康县、钱塘县等。朱永,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为温州长史,自绍兴移居温州珠冠巷(又称昼锦坊),其后裔迁居楠溪古庙西垟。朱兴,五代时为永嘉县尉,自福建长溪迁居永嘉县城花柳塘,长子朱士程迁居花坦,次子朱士廉迁居江北,三子朱士衡迁居黄田。朱湘,明成祖永乐年间(1403~1424),自福建建阳迁来礁头村。朱永、朱兴、朱湘为永嘉朱姓各支始迁祖。朱姓自唐代迁入永嘉,历117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31个。
吴 吴姓出自姬姓,以国名为氏,黄帝轩辕氏直系后裔。望出延陵县、濮阳郡、渤海郡、陈留郡、吴兴郡、汝南郡、长沙郡、武昌郡等。吴缘,五代时自泰顺新山乡漈头村迁吴宅村。吴潆,南宋理宗淳祐二年(1242)自仙居白塔厚仁里迁来瓯渠村居住。吴缘、吴潆为永嘉县吴姓各支始迁祖。吴姓自五代迁入永嘉,历10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19个。
林 林姓出自子姓,黄帝高辛之后商汤子姓后裔,其始祖比干。比干谏商纣王而死,夫人陈氏逃于长林石室中产子坚,周武王灭纣,夫人于是将坚归周,因坚居长林而生,遂因林而命氏,赐为林氏。望出西河郡、南安郡、济南郡、晋安郡、下邳郡。林成初,唐肃宗至德元年(756)自福建蒲田迁来林坑半岭,六世孙林文嘉携妻及弟林文鸾、林文鹤、林文鸯,于后周世宗显德元年(954)从半岭再迁道基。林清之,后梁太祖开平年间(907~910)自福建蒲田迁居县城(今鹿城区)双莲桥,其后裔林世定于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自双莲桥迁黄潭村,传十四世由林守文、林守忠、林守信分别迁塘头、高坡、仁溪西山。林曾,后梁太祖乾化二年(912)自蒲田长溪迁双玉环田岙里,二世林善复迁县城(今鹿城区)花柳塘居住,三世林庆迁五马街,四世林芷于南宋度宗咸淳年间(1265~1274)迁居罗浮村。林少一,从蒲田迁泽雅(今瓯海县),六房孙林泄卿迁瓯北林垟。林成初、林文嘉、林清之、林曾、林善、林少一为永嘉林姓各支始迁祖。林姓自唐迁入永嘉,历12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19个。
黄 黄姓出自嬴姓,颛顼曾孙陆终后裔,以国名为氏,望出江夏郡、会稽郡、零陵郡、巴东郡、洛阳等。黄昌裔,南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与子自松阳水南乡迁来中塘,再迁浦口村。黄伯远,南宋理宗淳祐年间(1241~1252)自安徽凤阳迁来县城(今鹿城区)新河街(今信河街)黄府巷,后裔黄少斋于明穆宗隆庆年间(1567~1572)迁来溪心村。黄昌裔、黄伯远为永嘉黄姓各支始迁祖。黄姓自南宋迁入永嘉,历8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13个。
张 张姓出自黄帝孙挥,挥为弓正,始制弓矢,因姓张氏。又为姬姓后代,春秋时,晋国有大夫解张,字张侯,其子孙以字为氏,也称张氏。望出清河郡、太原郡、襄阳郡等26处。张天彬,后晋高祖天福年间(936~942)避闽主王曦乱自福州长溪柘垟迁来张溪村。张阐,北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进士,官至工部尚书兼侍读,居慈湖,其后裔张世逸于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十一月迁居张家岸村。张英,南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自东阳托塘来入赘芙蓉陈门,后居张大屋村。张天彬、张阐、张英为永嘉张姓各支始迁祖。张姓自五代迁入永嘉,历10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9个。
谢 谢姓出自姜姓,炎帝后裔申伯之后,史称谢姓正宗。又有出自任姓,黄帝之后。以国名为氏。望出陈留郡、陈郡、会稽郡、下邳郡、冯翊郡。谢灵运,南朝宋武帝永初三年(422)出守永嘉郡,次年托病回始宁,留次孙谢超祖在永嘉,越二十世,裔孙谢诜于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976~983)自县城(今鹿城区)积谷山下迁居鹤垟。谢复经,南宋高宗绍兴年间(1131~1162)自黄岩路桥避居谢岙(今东皋村前岙),越八世,裔孙谢棋(祺)(1297~1359)携子再迁蓬溪。谢文驴,元末明初自黄岩辗转迁来箬袅村。谢超祖、谢复经、谢文驴均为谢灵运后裔,为永嘉谢姓各支始迁祖。谢姓自南朝刘宋时迁入永嘉,历15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16个。
杨 杨姓出自姬姓,以国名为氏,望出弘农、天水、河内三郡,杨铅,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自仙居携家避居杨庄村。杨庆云、杨庆麒、杨庆蛟,南宋理宗宝祐四年(1256)自乐清迁来,庆云居东山下村,庆麒居千石村,庆蛟居杨河头村。杨铅、杨灰云、杨庆麒、杨庆蛟为永嘉杨姓各支始迁祖。杨姓自南宋迁入永嘉,历8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12个。
刘 刘姓出自祁姓,帝尧陶唐氏后裔,史称刘姓正宗。又有出自姬姓为周太王后裔。以国名为氏,望出彭城郡、沛国、弘农郡、河间郡等十八处。刘乾,金华人,唐宣宗大中十三年(859)因裘甫起义携家避居黄田,曾孙刘锐析居响山村,刘析居古庙村。刘崇泰,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三月自文成县岳梅乡武阳村迁来碧莲村。刘乾、刘崇泰为永嘉刘姓各支始迁祖。刘姓自唐迁入永嘉,历11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12个。
戴戴姓出自子姓,商汤后裔,以谥号为氏。又有出自姬姓,以国为氏。望出谯郡、广陵郡、清河郡。戴讄,唐懿宗咸通年间(860~814)自福建泉州仙游县上茅迁来县城(今鹿城区)东湖里安仁坊,为永嘉戴姓各支始迁祖。戴天旭北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自仙居皤滩迁来溪口村,戴天休居县城九曲巷,再传至曾孙即戴述次子戴颖北宋徽宗宣和年间(1119~1125)自九曲巷迁来杏岙村。戴姓自唐迁入永嘉,历10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12个。
邵 邵姓出自姬姓,周文王后,以邑为氏。望出博陵郡、汝南郡、安阳县。邵宏明,唐宣宗大大中年间(847~859)自福建闽清县迁来县城(今鹿城区),为永嘉邵姓各支始迁祖。其孙邵复古于唐僖宗乾符二年(875)入赘邵园村余氏而居。邵惇(邵宏明后裔),南宋高宗绍兴年间(1131~1162)自平阳县万隆里迁来东村。邵姓自唐迁入永嘉,历1100余年,到1990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8个。
麻春秋时有楚国大夫食采于麻邑,其后子孙以邑名为氏,望出上谷郡。麻垣,唐时自福建长溪赤岸迁来县城(今鹿城区)麻行,为永嘉麻姓各支始迁祖。后裔麻钟于北宋仁宗年间(1023~1063)迁居麻埠。麻姓自唐迁入永嘉,历1000余年,县内聚族而居行政村15个。
第四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63年8月,建立永嘉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11月,成立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文化大革命”初期机构瘫痪,1973年2月恢复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办公室。办公室与妇幼保健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随后各社队、县属各单位(包括较大企事业单位)均建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78年10月,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单独办公,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名,各公社也于1979年8月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均有兼管人员,全县形成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网络。1980年10月起,计划生育工作全部由县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四项节育人员培养发证、四项节育手术后遗症鉴定与处理仍由妇幼保健所负责,直到1986年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建立,四项手术合格证仍由县妇幼保健所发放管理。此后,机构逐步完善,到1990年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设有办公室、信访科、统计科、县计划生育协会,有行政干部14人,职工1人。区、乡、镇、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有专职计划生育干部67人(包括招聘17人),农村不脱产计划生育员899人。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是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下的事业单位,它的任务是为全县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供应避孕药具、制作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工作、培训业务人员。到1990年,配备医师11名、护士3名,药具药剂管理和化验人员4名,后勤工作人员7名。指导站能做输卵管、输精管结扎等各种避孕绝育手术和节育环X光透视检查等,并且能够处理一般的节育手术后遗症,有床位64张。
第二节 节育措施
建国初至50年代中期,节育者大多采取安全期、延长哺乳期、中草药单方等方法避孕,成功率很低。嗣后,县内逐步推广使用避孕套、节育环等避孕工具,但由于使用烦琐,难以普遍推广使用。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初,增加长效口服避孕药、长效避孕针。1962年11月,县人民医院派出医务人员16人在城镇居委会、机关、学校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宣讲人口理论,培训节育技术人员,并进行节育手术试点。是年,全县第一批男子输精管结扎55例获得成功。次年4月,县委、县人委召开会议,号召多子女干部带头进行男性结扎手术,已结扎干部在会上现身说法,促使与会干部24人结扎。接着,县计划生育指导小组组织工作团到罗浮、永临、岩头等地,以图片展览、文艺演出、广播等形式,宣传节育避孕科学知识,同时在县、区中心医院开展节育指导门诊并施行节育手术。当年男子结扎31人,妇女结扎24人,放置节育环364人。1979年,全县79000对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措施51000对,节育率达64.56%。1982年10月,首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普遍推广“一胎上环、二胎结扎”节育措施,党员干部带头,机关、工厂、农村逐步推广,共有2812人实行节育。
1983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65年的33.01‰降至15.85‰。此后,各级党政组织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走向制度化,建立人口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二胎审批和公开化制度、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定期孕情检查和节育环透视检查制度等等,节育措施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1990年,全县已婚育龄妇女139713人,采取节育措施127982人,节育率达91.60%,人口自然增长降至5.87‰。
第三节 晚婚晚育与少生优育
晚婚晚育,初无明确界限,群众亦不习惯。197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晚婚晚育”要求。1979年,中共浙江省委明确指出“农村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以上结婚,城市更晚些为好”。翌年,按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为晚婚晚育,妇女24周岁以后生育为晚育。是年,全面推行晚婚晚育,初婚人数为3653对,晚婚3061对,晚婚率为83.79%,由于晚婚率提高,晚育率也相对提高;但1983年以后,晚婚晚育工作有所松弛。1986年,结婚4559对夫妇,符合晚婚晚育条件2243对,晚婚率降至49.20%。此后,晚婚率有所提高。1990年,结婚5375对夫妇,符合晚婚晚育条件3034对,晚婚晚育率提高到56.45%。
1980年2月,在提倡晚婚晚育同时,根据上级政策规定,贯彻“一对夫妇最好只生一个孩子”的要求。当年,全县有172对夫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育龄妇女一孩数达10812,一孩率达12.17%。同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开信》发表后,“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得到普遍推行。1990年,有4328对夫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育龄妇女一孩数31500人,一孩率22.55%。
1980年开始,严格控制生育计划外二胎和多胎生育,并注意宣传、落实优生法规。按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有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人结婚,建立实行婚前体检制度,做好孕妇保健和产妇护理,加强新生儿保健、喂养,幼儿早期教育,儿童健康检查,优生优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人数逐年增加,1980~1990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22529人。
第四节 政策措施
1982年以后,根据《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草案,修订草案,试行规定),结合永嘉县实际,形成三方面政策措施。
生育政策
规定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但有7种特殊情况可生育第二胎。即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婚后五年不孕,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夫妻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为初婚或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一方为初婚或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满五年以上只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此外,对农民、渔民、少数民族作补充照顾。
技术政策
规定生一个孩子的妇女上节育环,生两个孩子的夫妇必须一方施行结扎手术,计划外怀孕对象要施行补救措施。因手术关系经鉴定机构确诊为并发症或后遗症者,政府给予免费治疗,凡施行手术后,须由配偶护理,护理期间工资照发,如因条件限制需往外地医院就医,车船费、住宿费、护理费均由指定部门在计划生育经费中开支。凡施行绝育手术后,因意外事故造成孩子死亡者,政府给予免费施行输精管或输卵管吻合手术。
奖惩政策
凡有生育能力妇女,终身只愿生一个孩子,并采取措施保证不再生育,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可优先入托、入园、就诊、招工。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独生子女,由单位每月奖给儿童保健费6元,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农民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公益金中支出,并在审批宅基地、分配承包田、自留山(地、田)、口粮分配、征购、提留诸方面,享受二个孩子待遇;对施行绝育手术者,由县、乡(镇)各给予500元奖励,作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金。对晚婚晚育的夫妇、干部职工结婚后,晚婚晚育者除国家规定婚假外,再增加12天;实行晚育的在分娩时除规定产假外,再增加15天;申请只愿生育一个孩子,又落实节育措施的产假再延长20天。1982年开始,对超计划生育、破坏计划生育、造谣惑众者处以经济罚款、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节 实施成效
计划生育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有较大幅度下降。人口出生率1975年32.11‰,1990年降至10.14%,人口自然增长率1975年27.12‰,1990年降至5.87%。1980~1990年11年间,计划生育率1980年为49.62%,1990年升至90.59%,节育率1980年为74.23%,1990年升至91.60%。11年间,出生婴儿胎次发生显著变化:一胎率1980年为32.09%,1990年升至69.58%;多胎率1980年为38.21%,1990年降到0.94%,多胎数显著减少。人口再生产向少生优育方向发展,出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好势头。1981~1990年间,少生9万余人,相当于1990年12月碧莲、岩坦两区11个乡镇总人口。但超生、逃生、早育及重男轻女等现象,在农村中仍然存在,计划生育工作仍然相当艰巨。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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