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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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見聞隨筆》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5289
颗粒名称: 附録
页数: 14
页码: 一二四-一四二

内容

清《四庫全書總目》卷五十四《見聞隨筆提要》 《見聞隨筆》二卷,國朝馮甦撰。甦有《滇考》, 已著録。是編首載李自成、張獻忠傳,次敘永明王竊號始末,次載何騰蛟、堵允錫、瞿式耜、張同敞、陳子壯、張家玉、陳邦彦、李元允、 李乾德、楊展、王祥、皮熊、楊畏知、沐天波、李定國十五人傳。葢時方開局修明史,總裁葉方藹以甦久宦雲南,詢以西南事實。因摭所記憶,述爲此編,以送史館。毛奇齡分纂《流寇傳》, 其大略悉取材於此。以視稗野之荒誕者,較爲確實,然亦不能一一詳備也九。
  民國甲寅重修《湧泉馮氏族譜·司寇公傳》 一 公諱甦,字孟成,又字再來,號蒿庵。
  生八月而孤,有異表,目重瞳。
  六歲能屬對,成童, 應郡邑試輒前列。
  明年赴督學試, 遂冠軍多士。在黌序, 益淬勵, 至丁酉、 戊戌聯捷兩闈, 釋褐永昌司理。
  永昌遠在徼外, 母戴太淑人年已逾艾, 不忍離, 欲棄官。
  太淑人曰 :「爾父九泉望爾者爲何我尚健, 與爾偕往。
  」乃之任。
  適征緬甸旋師, 更遇洊饑, 公力請發騰越積粟分賑之,全活無算。
  郡中子女向爲張獻忠黨孫、李諸賊驅掠,陷身彝洞者,公勸諭彝目,咸得縱歸。秩滿, 遷澂江貳守, 管府事。
  時吳三桂已封平西王, 開府于滇, 藩下將校牧馬各郡, 憊民甚,公斥之,無敢犯境。
  又藩符歲下諸郡市荳麥,給半價,倍其斗斛,又令輸至會府。
  公歎曰 :「民如是枯槁死矣。
  苟活民, 太守焉避譴 ?」竟禁革其橫行, 能聲愈著。
  晉守楚雄, 臺憲咸倚重之, 兼攝大理府及臨沅臬司諸篆。
  所至有惠政, 讞獄尤多平反, 遠近稱神。
  癸丑,逆藩謀寖露,公亟請終養,格于年例,乃潛屬侯淑人奉太淑人東歸。亡何難作,執公至省,并追太淑人暨家屬還。
  太淑人憤恨致疾,抵滇,越宿而逝。
  公一慟幾絶,勺水不進者數日。
  逆藩素重公才,欲致公,環甲以守,公從容誓死。時友人乘間語公曰 :「徒死不能爲朝廷滅賊, 復捐母櫬于異域, 于忠孝均無當。
  今粤藩雖與逆通, 然勢不相下, 盍留此身以權變于其間乎 ?」公悟,乃紿逆,願以妻孥質,往使粤。
  逆信之,既至,遂説粤藩以挈全粤以歸朝廷。
  上嘉其忠, 超遷廣東巡撫。
  公悉心運籌, 不數月, 疏凡幾十上, 皆封疆大計。
  陞刑部右侍郎,尋轉左侍郎。
  嘗侍經筵應制賦詩,稱善。
  在比部,務寬厚,凡有條奏,上皆嘉納。庚申,大兵入滇,逆臣授首,淑人携子奉太淑人櫬還。
  公亦陳情,奉旨歸葬,途會于蕪湖。
  辛酉,扶櫬抵里,合葬于贈公之墓。
  忠孝于此兩無憾矣,遂高臥不出,顔其堂曰「知還」, 亭曰「芳敘」。日以詩文自娱,或偕二三老友遨遊台、蕩間,與群從兄弟友愛如同懷,歲時則會敘于亭上。
  延名師以教誨子姪,位亦蒙其澤焉。
  季叔巽五公年高,適于鄉,則月奉果饌之資,推而殺之二,以及内外親莫不有恩相及。
  重建小宗祠之妥先靈,葺先世兩棹楔以光閭里。
  具筆札,遴書人繕成醒園。
  公修宗譜,以垂永久。
  延恩寺爲吾家祈禱之處,捐積俸三百金以建法堂,雖卜宅郡城,而居鄉之日恆多,親宗黨也。生平著作,在家有《語石園集》、《帖括擬存》; 在官有《滇考》、《見聞隨筆》、《劫灰録》、 《南中集》、《 南枝集》、《 粤東奏議》、《 撫粤日記》, 又纂修《 滇志》。
  歸里有《 知還堂稿》、《 三台文獻》、《舃吟》、《家傳》、《雜稿》。
  康熙癸亥,更應郡守鮑公聘,纂修《台志》。
  其著述之富如此三 。捐舘,族人祔公于小宗祠。
  民國《台州府志·馮甦傳》 一 馮甦,字再來,號蒿庵,臨海人。
  (尤侗撰《傳》)明河東運使學易曾孫也。
  生數月而孤,母戴育之。
  幼奇慧, 目有重瞳。
  (邵長衡撰《 墓表》)年十三, 應僮子試輒冠軍。
  順治十四年舉於鄉, 明年成進士。
  (尤《傳》)十八年除永昌推官, 會歲飢, 請於督撫, 發騰越積餉分振之, 全活無算。
  郡遭賊, 民子女多陷夷島, 甦出金賂夷目, 得縱歸。(《 墓表》)郡報施甸、 鳳溪二司增賦數千石, 甦力言不可,得中止。
  西藩開釁水西,誣同知羅某通寇,沈獄久,甦雪其寃。
  陞澂江知府,藩下放馬擾民,購豆麥半給其價,而斗斛加倍,多至破産,甦詣省請罷去。(《 康熙志》)調守楚雄, 兼攝大理、雲南、臨沅諸道及按察司篆,所至有聲。
  未幾而逆藩之變作。
  先是,甦策吳三桂必反,以終養請,格於例,不果,乃遣家屬奉母歸。
  三桂偵知之,追執回,母驚恚卒。
  拘甦僞都督署,防守甚嚴。
  旣而知粤藩尙之信雖變,與三桂通,然勢不相下, 方議遣使往。
  甦請以妻子爲質, 往使粤, 三桂不疑, 遣之。
  甦至粤, 共謀歸國, 間道達蠟書, 上嘉其忠悃, 詔優敘, 廷議陞廣東布政使, 特命遷巡撫。
  撫廣十餘月, 前後條上軍民利便積八十餘疏,多見施行。
  内陞刑部右侍郎,(《墓表》)逾年轉左侍郎,讞獄多所平反。
  上嘗清理刑獄,語大學士李霨、杜立德、馮溥曰 :「馮甦品望才情,遠出魏象樞之右。
  」命侍經筵。
  十八年殿試,讀卷乾清宮,應制賦詩,甦首就進呈,上更稱善,傳示公卿交閲。
  侍講施閏章贈詩,有「受詔近傳新句好,親承天寵與深論」之句。
  二十年,大兵進滇,請勅行。
  間將軍、督撫查發甦母櫬、 眷屬, 抗疏陳情,歸, 遂不出。
  甦六歲能文,長益篤學,凡天文、輿地、河渠、樂律以及詩、古文辭,靡不究。
  解組歸,日以詩文自娱,著有《滇考》、《見聞隨筆》、《劫灰録》、《撫粤日記》、《奏議》、《語石園稿》、《南中集》、《 知還堂稿》。
  在滇時, 嘗修省郡各志。
  歸田後, 又纂有《 台州府志》。
  弟篆,字孟水,號赤文,幼喪父,奉母色養兼至。
  鼎革後,賦役繁重,宗族竄伏異地,篆爲清理招來之。
  省兄粤東,制府器其才,檄署潮陽丞,尋改肇慶通判。
  著有《嶺南草》。(《 康熙志》)甦子永年。
  永年,字譽仲,一字硯貞,號松巖,附貢生。
  以分理高寶諸隄功,保河務同知,入爲戶部福建司員外郎。
  嚴御群掾,遷工部都水司郎中,督理京畿街道,五城四舍,多礙渠路, 豪右曲庇之。永年申誡保甲,人不敢犯。尋提督琉璃窰廠,清理預支、壓欠諸弊,顧終以諸工破冒,不能裁抑爲憾。
  因奏記於堂, 縷陳舊日陋例四條, 分司以不便於己, 相率大譁。
  及兩河事敗, 法司會勘, 分司誣永年曾納渠魁餽, 訊無左驗。
  事旣白, 有以需時勸留者, 笑謝之。
  宗伯許汝霖餞以詩,有「十載賢勞成底用,一時公論竟誰憑」之句。
  永年遇事慷慨,然不爲厓岸, 雖接賤卒, 無倨傲態。
  著有《 松巖存稿》。(《 康熙志》) 篆子尹年、望年,俱有文才。(《 三台詩録·傳》)尹年,字伊仲,號雙厓,詩筆清華,爲文蒼古俊逸,書法似董其昌。知府張聯元聘修郡志,總兵吳開延入幕府,爲司箋奏。以歲貢終。( 洪蒙煊《臨海續志稿》)著有《遂多草》十卷。(《 臨海著録考》)
  民國《臨海縣志·馮甦傳》 一 馮甦,字再來,號蒿庵,明陝西運使學易曾孫也。
  祖元鼎,性至孝,有文名,三十而卒,著有《 缶鳴編》。
  伯父繩祖, 與其父繼祖, 少奉母陳教, 皆力學能詩文。
  已而繼祖卒, 繩祖撫其遺孤甚篤,善事母,慷慨好詩文,工米南宮書法。
  不得志,縱飲長歌,年四十一卒。
  著有《窺園草》、《蛙鳴草》、《琴山雜詠》。
  繼祖,字起甫,著有《寒吟録》,以甦貴,贈侍郎。
  甦幼奇慧,目有重瞳,六歲能屬文,長益篤學。(《 府志》)以明季諸生中順治丁酉舉人、戊戌進士,除永昌推官。
  會歲飢,語於督撫,發騰越積餉分振之,全活無算。
  郡遭賊,子女陷入夷岙者,甦出金賂夷目,得縱歸。
  (邵長衡撰《墓表》)復請停施甸二、鳳溪二司加賦之議。
  時逆藩開釁水西,誣同知羅某通賊, 沈獄久, 甦雪其冤。
  陞澂江知府, 藩下放馬擾民, 購豆麥半給其價, 而斗斛加倍, 民病之。
  甦詣省啟曰 :「民爲邦本, 公西南大藩, 忍朘削以釀亂乎 ?」竟止。(《 府志》)調守楚雄, 兼攝大理、 雲南及臨沅道按察司諸篆。(《 墓表》)景東府三人被殺, 盜不獲,窮究,知爲逆藩固山陳理,竟置重辟。
  (趙士麟撰《傳》)未幾而逆藩之變作。
  先是, 甦策吳三桂必反, 以終養請, 格於例, 不果, 乃遣家屬奉母歸。
  三桂偵知之, 執回。
  (《 墓表》)以甦爲僞廣東巡撫,(《 逆臣吳三桂傳》)母驚恚卒。(《 墓表》)甦念母死無所顧慮,(《 府志》)通款於簡親王軍。
  康熙十六年六月,尚之信奏 :「馮甦不忘國恩,協謀歸正。
  」遂授甦爲廣東巡撫。(《 吳三桂傳》)撫廣十餘月,前後條上軍民利便積八十餘疏,多見施行。(《 墓表》)以傅宏烈奏, 授甦刑部侍郎, 令來京候補。
  十七年十二月爲右侍郎, 十八年轉左,(《 吳三桂傳》)讞獄多所平反。
  上嘗清理刑獄,語大學士李霨、杜立德、馮溥曰 :「馮甦品望才情,遠出魏象樞之右」。命侍經筵。
  十八年殿試, 讀卷乾清宮, 應制賦詩, 甦首就進呈, 上更稱善, 傳示公卿。
  施侍講閏章贈詩,有「受詔近傳新句好,親承天寵與深論」之句。
  二十年,大兵進滇,召問機宜。
  因請勅行,間將軍、督撫查發甦母櫬、眷屬,抗疏陳情,歸。
  甦優於智略, 而著述尤富, 凡天文、 輿地、 河渠、 樂律以及詩、 古文辭, 靡不究。
  解歸田後, 顔其堂曰「知還」,亭曰「芳敘」,日與友人觴詠其中。
  著有《滇考》、《 見聞隨筆》、《 劫灰録》、《撫粤日記》、《奏議》、《語石園稿》、《南中集》、《知還堂稿》。
  在滇時,嘗修省、郡各志。
  退休林下,又纂有《台州府志》,復爲《台考》一卷。
  弟篆, 字孟水, 號赤文。
  幼喪父, 奉母色養兼至。
  鼎革後, 賦役繁重, 宗族竄伏異地, 篆爲清理招來之。
  省兄粤東, 制府器其才, 檄署潮陽縣丞, 尋改肇慶通判。
  著有《 嶺雲草》三 。
  (《 府志》)甦子永年。永年,字譽仲,一字硯貞,號松巖,附貢生。以分理河務功,題授河務同知, 改戶部福建司員外郎。
  嚴御群掾,遷工部都水司郎中。
  尋命督理京畿街道,申誡保甲,復肆舍之礙渠路才。
  又奉命提督琉璃廠,句稽彈駁,清理預支、壓欠積弊,分司以不便於己,相率大譁。
  及兩河事敗,法司會勘,分司誣永年曾納渠魁餽,訊無左驗。
  事得白,有勸留輦下者, 笑謝之。
  許宗伯汝霖餞以詩云 :「十載賢勞成底用, 一時公論竟誰憑 ?」著有《 松巖存稿》。
  (節《府志》, 馮氏《詩内集》作《拙宦吟》、《 白雲庵稿》)篆子尹年、 望年, 俱有文才。(《 三台詩録· 小傳》)尹年, 字伊仲, 號雙崖, 詩筆清華, 爲文蒼古俊逸,書法似董其昌。
  張太守聯元聘修郡志,總兵吳開延入幕府,爲司箋奏。
  以歲貢終。
  (洪蒙煊《 續志稿》)著有《遂多草》十卷。(《 臨海著録考》)
  清毛奇齡《西河集》卷二十三《箋》十六《馮甦》 王師下浙東時,台州馮甦爲亂兵所殺,視同時見殺有未絶脰者,魂憑之甦,因名甦,字更生,别字再來。丁酉戊戌聨中式,今見守永昌焉。
  清阮元《兩浙輶軒録》附刻馮甦小傳一 馮甦,字再來,號蒿庵,臨海人,順治戊戌進士。由永昌推官歷官至廣東巡撫,晉刑部左侍郎,著《蒿庵詩鈔》。
  杜臻《墓誌》略曰 :「康熙己未殿試,少司寇充讀卷官,竣事,上賜茶乾清宮,命與少宰張繡紫、少司馬孫怍庭等各賦詩。少司寇詩先就,有『還看景運息戈鋋』之句,上諭『鋋』字稍生,少司寇伏奏云 :『因杜有「戈鋋明雪色」語,後人相沿押用』。上復論險韻排律用之不妨,律詩似宜他擇。即面奏改云『定有鄒枚供視草,還看房魏畫淩煙』。上首肯稱善二 。既出,同官盛傳誦。施侍講愚山有句云 :『受詔近傳新句好,親承天寵與深論』。葢指此也。諸錦曰 :『馮公守澂江,會滇藩構逆,公力抗不屈,被縶,後以計紿逆,至廣, 用蠟書挈全粤地歸朝』。帝嘉其忠,授粤東開府。王師入滇,多用其策,逆氛以靖」。
  清康熙皇帝勅諭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馮甦一 茲命爾巡撫廣東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管糧餉鹽法,駐劄廣州府,專理該管地方,舉劾文職賢否、 糧餉刑民一切民事。
  爾宜宣布德意, 撫安人民, 約束衙門員役, 使之恪遵法紀, 毋致作弊生事, 擾亂兵民, 操練兵馬, 修濬城池, 設立水寨, 詢訪民瘼, 禁戢奸頑。
  其掌印都司、 行掌印都司、 屯局都司、 僉書、 衛守備、 守禦、 所千總、 衛千總、 經管錢糧, 仍照舊聽爾統轄。
  所屬地方應徵應免錢糧,皆照戶部題過新定經制遵行曉諭,仍細加體察。
  如有司各官朦朧重收,借端科派,參奏處治,嚴飭所屬,察解逃人。
  如遇地方寇賊生發,即會同總督、提督、總兵官計議,統率將領戮力剿滅,務盡根株。
  禁止奸民,不許出海勾引,預加哨探,嚴行堵禦, 毋致一賊登岸。
  廣設方略,撫順剿逆。
  倘已降掠,仍即剿捕。
  凡地方利弊,有可蘇息民命, 振飭維新者,逐件條奏,請旨施行。
  地方備儲之計如常平社倉等事,責令有司力行修舉。
  福建地方海道相通, 若賊勢蔓延, 亦要會同應援, 協力共濟。
  境內迯丁荒糧, 責成道府轉行有司, 從實察核, 造册開報應蠲豁者, 奏請蠲豁。
  一面曉諭招徠, 勸課農種, 嚴禁濫徵侵佔,使民人樂業,毋容有司將見存人戶概派包賠,以致重累黎民。
  所屬司道以下各官果有真心任事,廉能著效者,即據實舉薦。
  如粉飾欺僞,貪酷殃民,庸懦溺職者,不時參奏。
  副將以下武職,聽爾節制,併各衛所漢土官兵,亦聽節制,防守地方,剿禦賊寇,提調兵馬,舉劾武職賢否。
  一切軍務,俱會同總督、提督酌行。
  如有武官騷擾地方,攪害良民,縱兵搶掠及隱匿賊情不報等事, 聽爾會同總督、 提督糾參, 從重治罪。
  爾仍聽總督節制。
  勅中開載未盡事宜, 聽爾詳酌施行。
  年終將行過事蹟及兵餉錢糧造册送部察考。
  爾受茲委任, 須持廉秉公, 殫心竭力, 以副委任。
  如怠玩廢弛, 貪黷乖張, 貽悞地方, 責有所歸。爾其慎之 故諭。
  康熙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注

【校勘記 】 一 本文録自馮甦《 馮再來雜文》, 清鈔本, 書法精湛。 此勅書爲康熙皇帝任命馮甦爲廣東巡撫之委任書, 對於瞭解馮甦身處順逆大節關頭及其後來堅決辭榮還鄉之舉, 均有重要之意義。【校勘記 】 一此譜纂修於宣統庚戌到民國甲寅,即一九一〇至一九一四年間。 二案 :「殺」字不可解,疑有譌誤,謹志備考。 三案馮甦著述有刊刻和未刊刻者,據民國甲寅重修《湧泉馮氏族譜·内集詩·蒿庵公》注云 :「諱甦,戊戌進士,刑部左侍郎。有《語石園詩》、《 滇考》、《 南中集》、《 見聞隨筆》、《 知還堂稿》 梓行」。則其他數種尚未梓行者也。【校勘記 】 一據民國喻長霖纂《台州府志》卷一百十《人物傳》十一《馮甦》點校。【校勘記 】 一清嘉靖刻本《兩浙輶軒録》卷一《阻閘次韻》詩下有馮甦小傳,今據録。 二馮甦於乾清宮與皇帝論詩一節,《 三台詩録》亦記之,文字略同。唯「杜」作「杜甫」,意更明確也。謹附記以備考。【校勘記 】 一據民國何奏簧纂《臨海縣志》卷之二十《人物·宦業·馮甦》點校。 二施甸原作「施旬」,當係形近而譌,據民國《台州府志·馮甦傳》改。 三 嶺雲草《 台州府志· 馮甦傳》 作「嶺南草」。

知识出处

見聞隨筆

《見聞隨筆》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見聞隨筆》二卷問世以後,以其所記史料珍貴,多爲此前野史筆記所未載,而爲此後正史所取材, 故流傳雖然不甚廣, 而學者評價較高, 見重士林,《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稱是書「首載李自成、張獻忠傳,次敘永明王竊號始末,次載何騰蛟、堵允錫、瞿式耜、張同敞、陳子壯、 張家玉、 陳邦彦、 李元允、 李乾德、 楊展、 王祥、 皮熊、 楊畏知、 沐天波、 李定國十五人傳」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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