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稽东部都尉治应设立在东瓯旧地,闽越所设只是东部都尉的属官东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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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瓯丛考》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1555
颗粒名称: 二、会稽东部都尉治应设立在东瓯旧地,闽越所设只是东部都尉的属官东候官
分类号: K289
页数: 6
页码: 115-120
摘要: 《会稽郡典录》载:“元鼎五年除东越,因以其地为治,并属于此,而立东部都尉,后徙章安。阳朔元年,又徙治鄞,或有寇害,复徙句章。”后人认为“因以其地为治”的“治”为“冶”之误。因为汉武帝灭东越后,即建立会稽郡东都都尉的尉治,当时会稽郡治吴, 西部都尉治钱唐。“因以其地为治”,即以东瓯旧地为会稽郡东部都尉治所。后迁徙章安,章安县是汉章帝章和元年(87)所立,西汉时章安叫回浦,系始元二年(前85)建置。回浦是指蜿蜒曲折的指灵江水系,因其迂回曲折东流入海而名回浦。并诏沿海各县屯兵戍守。洪文惠公谓回浦在西汉已置县,不应是时尚称曰乡。
关键词: 东瓯 研究 文化史

内容

《会稽郡典录》载:“元鼎五年(前112)除东越,因以其地为治,并属于此,而立东部都尉,后徙章安。阳朔元年,又徙治鄞,或有寇害,复徙句章。”后人认为“因以其地为治”的“治”为“冶”之误。笔者以为:“因以其地为治”的“治”字没错。因为汉武帝灭东越后,即建立会稽郡东都都尉的尉治,当时会稽郡治吴, 西部都尉治钱唐。“因以其地为治”,即以东瓯旧地为会稽郡东部都尉治所。
  因为东瓯旧地(今温岭大溪)即在会稽郡的东部,故为会稽郡东部都尉治所,并属于会稽郡。后迁徙章安,章安县是汉章帝章和元年(87)所立,西汉时章安叫回浦,系始元二年(前85)建置(据《嘉靖浙江通志》载于是年建置)。回浦是指蜿蜒曲折的指灵江水系,因其迂回曲折东流入海而名回浦。“阳朔元年,又徙治鄞”。
  阳朔元年(前24)恐为阳嘉元年(132)之误,因为阳嘉元年二月,台州“海贼曾旌等寇会稽。杀句章、鄞、%三县长,攻会稽东部都尉,诏沿海县各屯兵戍” (《后汉书·顺帝纪》)。台州曾旌聚众海上起事后,杀句章(今慈溪城山渡)、鄞、%三县长,攻东部都尉,朝廷震动,派兵镇压。并诏沿海各县屯兵戍守。会稽郡东部都尉由回浦迁鄞(今奉化),恐在此时。王国维认为“朱育所云阳朔元年,乃阳嘉元年之误也”。① 正因为今杭州湾的宁波与台州湾的章安均是会稽郡的东部,因此会稽东部都尉亦在此杭州湾口和台州湾口一带迁徙。无事在台州湾的回浦(章安),有事则鄞、句章一带流动迁徙。至于闽越的东冶(今福州)则在会稽郡南部,并非东部。因此会稽东部都尉不可能设在东冶。如设在东冶,就称会稽南部都尉了。这已经是东汉末年的事了。那《汉书·地理志上》记载“回浦,南部都尉治”是怎么回事呢? 《汉书·地理志上》关于“南部都尉治回浦”的记载,历代学者既有反对的, 也有认同的。持反对观点的有清代台州学者洪颐煊和王国维。
  洪颐煊在《台州札记》(台州府城正文堂刊本)卷一《会稽东部都尉》认为: “前志(即《汉书·地理志上》)都尉治注于回浦下,不在冶下,章安与回浦相连, 去冶绝远,当以《(晋)太康(地)记》所言为正。《三国志孙亮传》:‘太平二年,以会稽东部为临海郡。’《三国志孙休传》:‘永安三年,以会稽南部为建安郡。’东京屡见东部,而不闻南部,南部当是汉末所立。前志‘回浦下’称‘南部都尉治’,明是东部之伪。”洪颐煊以为,回浦和章安与“冶”,历史上并未产生过任何关系;并明确指出《汉书·地理志上》的“南部都尉”系为“东部都尉”之误。王国维观点与洪颐煊相同。他在《汉会稽东部都尉治所考》中认为:“《汉书·地理志(上)》,会稽郡钱唐下云‘西部都尉治’,回浦下云‘南部都尉治’。《太平御览》卷一百七十一引《汉志》‘南部’作‘东部’。古书所纪,亦但有会稽东部都尉,无南部都尉,则作东部者是也。”(载同上)王国维以为,虽然《汉书·地理志上》如此记载,但只要将“南部”作为“东部”即可。
  持赞同观点的是清初学者全祖望他撰写过《浙东分地录》、《浙西分地录》、《百粤分地录》、《汉会稽三都尉分部录》等专论,专门分析过两汉之际的东瓯与闽越关系以及历史建置和沿革等问题。这在一般史学家中并不多见。其观点有不同凡响之处,但四篇专论中其所记十多个年号居然全部记错,这与他作为清初的浙东史学掌门人的身份有点不相称。在四篇专论中,要数《汉会稽三都尉分部录》写的最有创新,录出共赏: 汉会稽三都尉分部,不甚了了。自吴《会稽典录》以下,异同纷出。鄱阳洪文惠公(即洪适)虽辨之,然尚未核也。作《汉会稽三都尉分部录》。
  前汉会稽之境,西部治钱唐,东部治鄞。而东部不见于班《志》,幸《宋·志》见之。两越既平,增置回浦、冶二县,而以南部治回浦。东汉既分郡,画江为界,则置西部于太末,而东部治章安,南部治侯官,本自划然。
  李宗谔《图经》谓文帝时都尉治山阴,元狩中始移钱唐。然则汉初只一都尉治山阴,其后分为东、西部,乃移山阴之治于钱唐。而以山阴隶鄞为东部,足以补班《志》之遗。若《通典》谓前汉西部已在婺女(既太末),则大误也。独回浦、冶二县,最为旧《史》所混乱。班《志》于冶县云:“本闽越地。” 以见回浦县为瓯越地也。《晋太康记》:“章安县本鄞县南之回浦乡,汉章帝立。”今由象山以至台州之临海一带,正值鄞之南土,是前汉之回浦,而东汉改名为章安者。洪文惠公谓回浦在西汉已置县,不应是时尚称曰乡。
  不知分合升降各有时。时盖省县入鄞而为乡,章帝又置为县耳。盖前汉时立二县,原以统两越遗民。回浦在鄞南,以统瓯越;冶又在回浦之南,以统闽越,而南部治回浦以临之。自司马彪误以章安为冶,而张勃遂以东汉之临海(即章安)、侯官二尉,皆冶所分。沈约、刘昭疑不能决,《通典》竟以勃言为据,夫使章安即冶,而自章安以至侯官,皆冶所分,则前汉之回浦, 所莅何土?不仅如六朝空荒诸县,有土无民也。故文惠以为《续志》有阙文,当云:“章安故回浦,侯官故冶。”则于地理之沿革得之矣(按:今会稽第十四县,曰东部侯国,乃误文。盖原文是“东侯官”三字。见沈《志》,东侯官之名始见此)。《吴地记》云:“汉以东瓯为回浦,光武名章安。”此可以证章安之为回浦也。《晋志》云:“东冶,后汉改为侯官。”此可以证侯官之为冶也。《图经》既知章安本是回浦,而谓前汉之东部已治冶,则亦因沈约《志》中以章安为东部,故有此讹。文惠又疑前汉回浦恐非南部。不知东部在鄞,则南部当在回浦,至东汉画江为界,而后东部徙章安耳。《太平寰宇记》于临海则谓本回浦,而后汉改为章安,是已。于永嘉,又谓本冶,而后汉改为章安,何其自相背戾乎?是皆由《续志》、沈《志》而误也。然愚考《会稽典录》引朱育云:“元鼎五年除东越,因以其地为冶,并属会稽,而立东部,后徙章安。阳朔元年又徙治鄞,又徙句章。”则其误在司马彪之前矣,夫东部之治鄞,当在回浦未辟之先,既误以回浦为冶,又误以回浦之南部为东部,而东部之鄞,反自冶徙,真无稽也。至今奉化、象山之间,有乡名回浦,盖汉之旧也。何物毛生,妄争以为萧山之西境,则益诞妄之尤。
  欲取《前志》、《续志》、《晋太康志》、《宋志》、《吴录》、《吴地记》、《太平寰宇记》、《隶释》等书,尽抹杀之,减去二千年来会稽之一县,以成其乡里之私, 盖不必置喙者。① 全祖望在该文中回答了三个问题: 第一,汉会稽三都尉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全祖望认为西汉会稽之境,西部都尉治钱唐,东部都尉治鄞(周琦按:其实东部都尉最早治句章),虽然东部不见载于班固的《汉书·地理志》,但《宋书·州郡志》对“会稽东部都尉”有所记载。东汉时会稽郡以钱塘江为界,分出吴郡。钱塘江以西为吴郡,以东为会稽郡,郡治由原治吴(苏州)移治山阴(绍兴)。会稽西部都尉治由钱唐,而移于太末(衢州龙游县);东部都尉则由鄞移治章安,三国时南部都尉治候官。这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
  第二,东部都尉原治鄞,鄞南即回浦,因此南部都尉治回浦。全祖望认为西汉时曾设回浦、冶二县,以统东瓯闽越之遗民。南宋洪适曾以为西汉时的回浦不一定是南部都尉治所。但洪适不知当时东部都尉在鄞,而南部都尉治则应在回浦,“盖前汉时立二县,原以统两越遗民。回浦在鄞南,以统瓯越,冶又在回浦之南,以统闽越。而南部治回浦以临之”。至东汉会稽、吴郡以江分界后,东部都尉才迁往章安。这说明《汉书·地理志上》所载“回浦,南部都尉治” 是符合西汉会稽实际的。
  第三,回浦章安与“冶”无关。洪适曾认为回浦在西汉时已经设县,此时不应再称为乡。全祖望分析:西汉时回浦虽已设县,但政区“分合升降各有时”。
  东汉光武帝在光复之初,全国裁撤四百多个县,回浦亦在裁撤之中,“时盖省县入鄞而为乡,章帝又置为县耳”。到汉章帝时将回浦乡升格为章安县。这在历代众多史学家中是独具慧眼的。
  前以提及,由以西晋司马彪为首的历代史学家,均将“章安”与“故冶”混为一谈。司马彪在《后汉书·郡国志·会稽郡》中称“章安,故冶,闽越地,光武更名”。就是这条记载,引发了“冶在闽中”、“冶在浙南”长达一千五百余年,至今尚无结论的历史纷争。而全祖望认为回浦、章安与“冶”无关,自司马彪误以章安为“冶”后,晋代张勃的《吴录》遂以为东汉之章安、侯官二尉,均从冶县所分。
  当时的史学家沈约、刘昭等人还“疑不能决”,而唐代杜佑的《通典》即以张勃所言为据。即使是章安为冶地,那自章安至侯官皆属冶地,但西汉所立之回浦县,其县域在哪里,总不能像六朝所立的“空荒诸县,有土无民也”。因此洪适认为《后汉书·郡国志·会稽郡》“章安”条下有阙文,应为“章安故回浦,侯官故冶”。这样就文通意顺了。《后汉书·郡国志·会稽郡》中还有误文,即“东部侯国”条乃误文,应为“东侯官”三字。这见于沈约《宋书·州郡志》,此外,东侯官之名始见于此。
  综上所述,全祖望除认同《汉书·地理之上》所载“回浦,南部都尉治”的观点可以商榷外,其他观点都是正确的。
  严耕望先生的遗作《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时期)》第三章《郡尉》第三节《郡尉官属》中曾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元狩三年(前120),昆邪王降,复增属国,置都尉、丞、侯、千人。”并引证《居延汉简考证》所列出的边郡都尉的职官表:“都尉—侯官—侯长—隧长”严耕望先生认为:边郡职官自都尉以下,凡有侯官、侯长、隧长三级。其所居之地,则大者曰城、曰鄣,小者曰隧。
  其理之者,则鄣有鄣尉,隧有隧长。
  从《三国志·吴书·孙策传》和《虞翻传》、《王朗传》、《贺齐传》的记载可以看出,在东汉建安元年(196)前,会稽郡原只有东部、西部都尉,从建安元年起, 就有南部都尉之名了。事见载于《三国志·吴书·贺齐传》: 建安元年,孙策临郡,察齐孝廉。时王朗奔东冶,侯官长商升为朗起兵。策遣永宁长韩晏领南部都尉,将兵讨升,以齐为永宁长。晏为升所败,齐又代晏领都尉事。升畏齐威名,遣使乞盟。齐因告喻,为陈祸福,升遂送上印绶,出舍求降。贼帅张雅、詹强等不原升降,反共杀升,雅称无上将军,强称会稽太守。贼盛兵少,未足以讨,齐住军息兵。雅与女婿何雄争势两乖,齐令越人因事交构,遂致疑隙,阻兵相图。齐乃进讨,一战大破雅,强党震惧,率众出降。侯官既平,而建安、汉兴、南平复乱,齐进兵建安,立都尉府,是岁(建安)八年也。
  此处可以说明四个问题: 第一,闽越地不是建安元年设置侯官县,而是建安元年已有侯官县。上已说明侯官本是东部都尉的属官,《宋书·州郡志》称为“东侯官”,这是会稽郡东部都尉下属的东部都尉侯官,因简称“东侯官”,又称“侯官”,与东部都尉分城而治。“侯官长”应是侯官县长之名。清代台州学者洪颐煊《读书丛录》(《续修四库全书》本)卷七《东部侯官》亦云:“会稽郡东部侯国,钱氏(大昕)《(廿四史) 考异》:‘按《宋书·州郡志》:侯官,前汉无;后汉曰东侯官,属会稽。’此东部侯国,当即东部侯官之伪。颐煊案:《三国志·虞翻传》:翻追随营护至东部侯官,侯官长闭城不受。东部侯官,会稽(郡)东部侯官城也。张掖属国上郡、龟兹属国皆有侯官城,省称东侯官。”如此,则建安元年(196)已经存在侯官县。
  第二,会稽南部都尉应建置于建安元年。《贺齐传》和《王朗传》载:建安元年,孙策始平会稽郡,会稽太守王朗兵败浮海至东冶,侯官长商升闭门不纳, 全赖虞翻劝说,商升方肯接纳,并为王朗起兵。孙策遂命永宁长韩晏为会稽郡南部都尉,将兵讨伐商升。南部都尉之名始见于此。这说明南部都尉始见于建安元年。
  第三,会稽南部都尉府建成于建安八年。《贺齐传》又载:会稽郡南部都尉韩晏将兵讨伐商升,不久被商升所败。孙策又命贺齐为永宁长兼领南部都尉,继续讨伐商升。商升闻贺齐威名,“遂送印绶,出舍求降”,贼帅张雅、詹强等不满商升降吴,共同击杀商升。后贺齐乘贼帅内讧,乘机出兵,一举灭之。
  侯官平定后,建安、南平、汉兴等县复乱,贺齐又进兵建安,立南部都尉府,是年已是建安八年(202)。三国吴太平二年(257),会稽东部都尉地设临海郡,此为东瓯分治后之首郡。吴永安三年(260),以会稽南部都尉地设建安郡,此为浙闽分治之始。吴宝鼎元年(266),又以会稽郡西部都尉为东阳郡(治今金华)。
  会稽郡东、南、西三部都尉终于完成了自己的边戎使命,进入一个以管理民生为主的新的历史时期。
  第四,两越分治后实施郡县制的时间相差不多。东瓯国从建元三年(前138)撤国迁民,到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灭东越,“迁民虚地”,再到始元二年(前85)建置回浦县,已有53年,至东瓯国本部(今温岭大溪)于永和三年(138) 建立永宁县,整整花了276年时间。而闽越自元封元年(前110)国除被强制“迁民虚地”,到建安元年(196,有的记载为此年,其实是年已立侯官县,见《三国志·贺齐传》)。建立侯官县,整整花了306年时间。同样是“迁民虚地”,东瓯与闽越有着本质的不同。一是东瓯汉王朝的拥护者,而闽越则是汉王朝的叛逆者。二是东瓯“迁民虚地”是经汉武帝批准,主动迁往江淮。而闽越则是作为叛逆者,灭国后被强制“迁民虚地”。三是东瓯“迁民虚地”是主动迁徙,所以不愿迁徙的遗民,选择余地比较大;而闽越则是被强制“迁民虚地”,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几乎无选择余地。因此闽越地设县的时间要略长于东瓯地, 这也是很正常的。

附注

① 王国维:《汉会稽东部都尉治所考》,载《观堂集林》卷十二,中华书局,2004年。 ① 《鲒&亭集》卷三十五,《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662—663页。

知识出处

东瓯丛考

《东瓯丛考》

本书分五卷,内容包括东瓯史脉考、东瓯分治考、东瓯宗教考、东瓯儒学考、东瓯风物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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