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岁时习俗话“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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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台州节俗概说》 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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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名称: 第二节 岁时习俗话“禁忌”
分类号: K892.18
页数: 7
页码: 33-39
摘要: 节日禁忌,就是节日期间禁止做某种事,如果违反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其实,禁忌之初衷源于节日,而节日形成之初衷并非后来称的“良辰吉日”,最初的节日都是非凶即恶、极不吉利之时,是人们必须进行消灾祈祷之日。消灾祈祷流传下来的特定行为规矩逐渐形成了禁忌。
关键词: 岁时节令 风俗习惯 中国

内容

节日禁忌,就是节日期间禁止做某种事,如果违反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其实,禁忌之初衷源于节日,而节日形成之初衷并非后来称的“良辰吉日”,最初的节日都是非凶即恶、极不吉利之时,是人们必须进行消灾祈祷之日。消灾祈祷流传下来的特定行为规矩逐渐形成了禁忌。
  我们可以从流传至今的“端午节”和“重阳节”遗传因子看出非凶即恶的节日。古人认为五月为恶月,成书于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写曰:“是月也,长日至,阴阳争,死生分。君子斋戒,处必揜身,欲静无躁,止声色,无或进,薄滋味, 无致和,退嗜欲,定心气,百官静,事无刑,以定晏阴之所成。”①由此可见,将五月视为素月、恶月,在先秦时期就已成共识。五月五日更是恶月中之恶日,故无论是悬艾叶、挂菖蒲剑,还是涂雄黄、贴五素图,在小孩手腕上缠丝线,追根刨底,都是为了辟邪,以更好地安然地度过五月;重阳节习俗中,登高的目的就是为了避疫,为求免灾消祸,而插茱萸、饮菊花酒更是为了预防瘟疫。
  过年亦然,据说“年”是一种凶恶的怪兽,每年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出来吃人,因为“年”凶猛异常,任何野兽都敌不过它,就是神仙也奈何不了它,只能让它残害百姓。为了躲避“年”,腊月三十晚上,人们天不黑早早关门,又不敢睡觉,便围炉夜坐,而使“年”不敢进门;初一也不敢出门,呆在家中,后来人们知道了“年”这种怪兽怕声响,才想出爆竹声恐吓驱逐之。
  过年又叫除夕,同样,“夕”也是一种专门吃人的妖怪,老百姓对它恨之入骨,后来一个叫七郎的人为民除害,杀了“夕”,正好是腊月三十,故人们就称这一天为“除夕”;无独有偶,就是小孩子们最憧憬的压岁钱,也跟凶神恶煞有关, 传说“岁”(也写成“祟”)也是一种专门吃小孩子的怪物,专等小人睡熟后出来伤人。后来一个小孩子无意中在睡觉时把铜钱压在枕头下,“岁”无法近身,这才知道铜钱能压“岁”,故纷纷在大年三十这天晚上为孩子准备压岁钱;再如贴对联,对联最早的形式是桃符,桃符的前身是桃梗和桃枝,自古以来,中国人就认为桃木有辟邪的作用,是用来镇宅接福的,即使后来深化成神荼、郁垒像,其用意也是为避免妖魔鬼怪的侵扰。
  因此说,节日最初是恶日。只是到了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渐移,人们发现这些怪物不再来危害自己了,也就以为自己的行为方式的确起到了作用,于是也就逐渐遗忘了最初的恐怖,逐渐转向了喜庆。然而,某些行为规矩却没有立即改变,而是以禁忌的形式流传了下来,有的甚至延续至今。台州过年禁忌主要有以下十五类: 一、三十夜(除夕)祭祀的九大碗,是不允许在生人(即活人)先吃的。小 孩子嘴馋,长辈说:“要让老太公先吃,不然下辈子要欠嘴(歪嘴)。”其实,祭祀是对先人的崇拜,因此在世的小辈要用最隆重的礼节,把最好的东西给先人先吃,只有先人吃剩下的,我们晚辈才可拿来打牙祭。而先吃祖宗的祭品,下辈子就会欠嘴,这就以禁忌的形式来确立对祖宗尊重的权威性。
  二、长工结账。在台州,有“廿五赶长工”之说,同时,东家会把一年的工钱与长工结清。临海《竹枝词》有:“腊月廿五送长工,猪肉馒头桌上供。桌角摆着长工钱,吃后赶回自家中。”年底结账,天经地义,即使今天,打工者有在年底向包工头讨要工资的习俗,从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劳资的主要案件集中在年底,这与我国的禁忌风俗是相吻合的。
  三、穷人躲债、富人不可讨债。是旧时过年禁忌中独特的习俗。对于穷人来说,这个年不好过,即要想方设法过个好年,又得时时提防债主前来索命, 故对于他们来说,过年又称“年关”,“关”可不是随便人都能过得去的。天台有廿四不能讨债的习俗。传说这是康熙五十八年(1719)知县戴兆佳定下的规矩。当年,戴知县每每视察乡下,在年底看到穷苦人家躲躲藏藏,甚至回不了家过年,想起年底讨债的习俗,为了能给当地老百姓过一天安稳年,他就下令规定在廿四这天不能讨债,后正月期间不能讨债相延成俗。理由可能是:既然不让过大年,就让过个安稳的小年吧。此俗至今仍存,如果在这一天进门讨债,弄不好最要好的朋友都会反目成仇。
  躲债过了大年三十,也就过了“关”,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生活。路上碰到, 债主只能提个醒,却不能催促。旧时禁忌认为,正月碰上讨债鬼,则一年不利, 一年赚不到钱。作为债主,想必也想到如果讨债造成负债人一年不利、赚不到钱,那债主的钱也要打水漂,不如让人家过个安稳的正月,等他赚到钱后再来催促。茅盾的《林家铺子》相当篇幅描述了林老板的学徒寿生在年底讨债及被追债的情景,最后在商会会长的斡旋下,与债主恒源钱庄订下了苛刻的条件: 正月十五前还清债,而且要从正月初五开市那天起,债主派人到林家铺子守提。恒源钱庄最终在正月初一到初四不追债,应该算是特殊年代下的苛刻条件了,但还是留出四天时间给林老板过年时间。这正是我国旧时的一幅风俗画,画出了年底收债还债的习俗,还有正月不准讨债的禁忌。
  四、新年第一餐要“大脚落地”。即早餐由男主人做饭。可能是新年第一天的原因,人们往往将初一看做是新的一年中年运好坏的兆示期,也是一年中第二章 台州的过年习俗 ·35· 禁忌最多的时间。据一些上了年纪的人说,新年第一餐要“大脚落地”,标志着全年年运会“稳”。究其因,是我国古代女人有缠小脚的习俗,既然是小脚,就走路不稳,古人迷信,认为第一餐由男人大脚掌舵,这一年会一帆风顺。当然, 其中透露出的是“轻女”的思想。也有认为男子属阳,春节来临,阳气渐足,只有吃了男子烧的第一餐,此年才会欣欣向荣。当然,这一禁忌的最初原因早已泯灭,但正月初一男人烧早餐的习俗,在我市许多地方还留存。
  五、新年第一餐忌吃荤。三门海游、亭旁一带吃白米饭或红枣粥;三门珠岙、高枧,临海汇溪、东塍、河头一带吃豆腐粥;温岭吃豆面羹;玉环吃长寿面; 黄岩乡间吃粉团或粽子;椒江吃粽子、汤圆或年糕;天台则吃五味粥。究其因, 原因在于:一是这一餐吃斋,其功用等于一年;其二则暗喻勤俭治家,不可铺张浪费。据《台州风俗》调查:“大年初一中餐不吃米饭,吃些米糕、面点和杂羹汤等。可以使一年都过得平和、顺畅,无口角之争。也有些地方习俗,这天不能喝稀汤。否则,将来出门都要遭雨淋。故民间称出门遇雨的人是‘正月初一吃汤的’。” 玉环、三门一些地方,初一早餐忌开火,吃三十夜也就是头一年留下的冷食,寓意为“连年有余”。
  正月初一“摆三界” 六、初一家畜家禽不准放出。因为这一天要请天地、摆三界,要“知净”(音,或神,意为神仙喜欢干净),也就是要保护庭院的干净,而家畜家禽不懂人性,制造垃圾,更会糟蹋了祭品, 是对神的大不敬。
  七、初一不准扫地。有的还把扫帚藏起来,任垃圾堆积, 有时还故意吃甘蔗、花生、柑橘和瓜子之类,然后把果壳丢得满地都是,因为古人将垃圾视为财气,如果扫地倒垃圾,怕把财气扫走,把果皮丢满地,则表示堆金积玉,财气满屋。关于这个禁忌,还有这么一个传说:相传有个叫顾明的商人,出外做生意·36· 台州节俗概说 时常投货于彭泽湖作为祭祀。湖神念其恩德便将一位司营钱财的美女“如愿” 赐他为妻。回家后,凡他有求,都能得到满足。不久,顾明成为富豪,却对如愿日渐冷淡。某年大年初一,顾明逼迫如愿起早干活。如愿不从,他拿起棒槌追打如愿,如愿往柴火堆边的扫帚里一钻,再也没有出来,从此顾明家全部财宝也随之消失。因为如愿是躲在扫帚里的,又是正月初一消逝的,后人认为只有在这一天给如愿好好地休息,才能使如愿再次降临自家。
  八、初一忌倒水。包括脸盆水。老百姓把水、土看作财气,如果倒水,生怕把财气倒掉。家中的井水不能汲用。相传正月初一是井神井妈梳妆打扮的日子,人间一年,神仙一日,初一是早晨,是井妈照镜打扮之时,而井里的水面, 就是井妈的镜子,如果搅动了水面,井妈则无镜可照,必然生气,在这一年不会施恩于这家人。当然,现在人可能不知道当年水井对于一家人甚至一村人的重要性,也就不会在意这个禁忌。
  九、小孩子不准哭。初一这一天,所有人不准说不吉利的话,否则唯恐会带来一年的不利。
  十、不动刀,不动针线,不劳作,不经商。不动刀,不动针线是怕这一年遭凶祸;不劳作,不经商,是怕这一年要辛苦一整年了,谁不想在本年安闲地过日子;果壳等脏物不能丢在地上;小病不上医院,据说正月初一看医生会招致一年晦气;不许骂人,不许打架,即使平日有仇恨的这一天也要和睦相处等禁忌; 脏水不能倒在地上,而是用桶盛起来;如果小孩子不小心打碎了盆碗,要说“落地开花,岁岁平安”等吉利话。
  十一、晚上不准点灯,不准发出声音,要早早睡觉。如果有老鼠的叫音, 不准喧哗驱赶。因为初一晚上是老鼠嫁囡的日子,如果惊动了老鼠,这一年会鼠害成灾,不得安宁。
  十二、正月初一妇女不准出门拜年或回娘家,这是民间旧俗“轻女”的表现,据说新年第一天一出门便碰到女人,则要马上打“泼勒消”,并马上回家,自认今年晦气。特别是碰到尼姑、寡妇———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 就曾说“碰到尼姑,逢赌必输”,正是民俗的写实。
  十三、初一忌死人。这是一条很滑稽的禁忌,哪一天死人,不是我们在生人说了算。民间认为,初一死人,则整年家里晦气,这一年会不吉利,因此凡这天有家人亡故的,必须紧闭大门,不声张不外出,俗称“乌里康(意为藏在家第二章 台州的过年习俗 ·37· 中)”,深知此俗的邻舍则不闻不问,等初四(也有等过上八,甚至过十四的)才可以出殡。这段时间里,死者家里大门紧闭,家属不跟任何人来往,只是每天在家烧香拜忏,以求今年平稳度过,亲戚邻舍也装作不知道。
  但如果家人有在年里腊月廿九甚至三十亡故的,则不能停放家中过夜,也不挑日子,当天就出殡,俗称“长夜拔”,即当天就把死者下葬不能留在家中过夜之意。
  与此禁忌相关的,家中有去世的家属,在做“七七”期间,不得参加所有的祭祀活动,按此计算在旧历十月后家人去世的,不能参加当年的如谢年、正月初一的“请三界”等活动,这透道地(院子)的当年谢年等仪式亦取消。如果是连死几个丈夫的寡妇,甚至一生都不让参加这些祭祀,鲁迅先生《祝福》中的祥林嫂,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十四、初一至初六,因为分别是鸡、狗、猪、羊、牛、马的生日,故不能杀戮, 如违之,则这一年相应的家畜家禽不利生长。
  十五、正月十三诸事不宜。正月十三是一年中的第一个“杨公忌”日,老百姓最好呆在家中休息一天,笔者认为这是以禁忌形式确定农民的休息日,如果这天干活则颗粒无收———须知,庄稼无收,对农民来说是怎样的打击? 正月总的禁忌可概括为:不讨不借少劳作。不讨包括不讨债,不能催还往年被借的一切东西;不借指不向人家借东西,包括粮食,再穷也得等挺过正月再说;少劳作不是指不劳动,不去关注农作物的生长,而是指尽量减少加工性的劳动,如舂米、磨粉等。旧时富裕人家有“二月二开谷仓”的习俗,因为正月里没人借粮食,而正月忌舂米,只有等过了二月二后,贫困人家才思量借粮度日,而自家也可以舂米了。正月初一的禁忌,所体现出来的思想主要在于, 一要和睦相处,不准动粗,万事得忍;二是体现了人们那种朴素的“一年之计在元旦”、“保佑一年无忧、合家欢乐”的感情———只要新年第一天好,今年什么都好。禁忌是人类最古老的无形法律,远比神的观念和任何宗教信仰的产生都要早。在法制并不健全的时代,它要比法律更加权威,它的权威一方面借助于鬼神和祖先的权威,一方面必须有破坏禁忌后的代价。
  深究禁忌的目的,应该是用来教育下一辈怎样做一个道德合格、行为规范、符合儒家礼仪的“人”,虽说很多内容不符事实,甚至荒诞可笑,但所禁忌起到的社会道德教化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清《临海县志稿》记录了这样二个故·38· 台州节俗概说 事:“雍正间,有金华李木匠侨居台之兴善门,素不孝,詈其母为剥皮。一日晨起盥面,自照见头上有黑旗,心颇悸,将至巾子山避之。未及山半,霹雳一声, 人与皮异处矣。又大汾李某不养厥母,饮食辄私其妻,一夕暴雷挈某跪庭中, 母为搏颡求免,雷遂息,厥后承顺异常。”①这则是典型的虐待亲人的禁忌,如不孝敬两老、不善待妻子,要遭天谴,要遭报应的。它是在无形中教导我们要怎样做一个孝子,如果犯了禁忌,那要付出生命代价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上世纪中叶的“破四旧”以来,禁忌作为“封建迷信”,基本上已被剔除出人们的行为规范之外。然而,一些有着自身发展需要的禁忌仍然顽强地生存着,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其特殊的作用。如目前受保护的“名木古树”,据笔者所知,在20世纪50年代的“全民大炼钢”时期, 相当多的上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古树都毁于一旦,为什么能有许多树木躲过此劫?那就是因为农村有“风水树”之说,一旦破坏了风水树,轻则破坏者遭殃, 重则全村受害,有谁敢冒这个风险?不但是与自己过不去,而是与全族全村人过不去。现在,许多禁忌多已遗忘或破除,回首往事,留给我们的是太多的回忆和思索。

附注

① (明)曾才汉等编纂,温岭市地方志办公室整理,《太平古志三种》,中华书局1997年10月第1 版,第560页。 ②玉环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纂,《玉环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3月第1版,第628页。 ① 《吕氏春秋》卷五。 ① 何奏簧纂、丁伋点校,《民国临海县志》,中国文史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575页。

知识出处

台州节俗概说

《台州节俗概说》

出版地:2014.6

《台州文献丛书》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文化工程,既是专门收录台州先贤著作的大型丛书,也是研究台州的地方文献丛书,具有抢救大量濒临消亡的珍贵文献,充分发挥地方文化典籍“存史、资政、释义、育人”的巨大作用。它按照“古今、人文”的体例,分古籍整理和文化研究两大部分。古籍整理。主要收录民国以前台州籍或久居台州在学术上或在政治上享有盛名的名家著作。按制作形式分为:点校整理、影印、电子版的文献数据库。按内容分为方志、丛书、集三个大类别。 文化研究。通过总体规划,重点投入,系统开发,建立符合人文科学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批有重大学术影响和较好社会效益的学术成果。按内容分为台州文化专题研究、台州历代名人与名著研究、台州文化遗产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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