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铁面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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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台州理学南湖学派史》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0803
颗粒名称: 二、铁面御史
分类号: K820
页数: 3
页码: 83-85
摘要: 嘉定元年,杜范中进士(27岁),同榜进士有叔祖杜煜。南宋各级政府冗官很多,每科进士授予官职不多。朝廷对年老的杜煜授东阳县主簿,杜范未授官,一等五年。嘉定六年,杜范32岁出任金坛(今江苏)县尉。嘉定十五年,41岁任婺州(今金华)司法参军,9年时间从正九品升到正八品,一直任到49岁。宋理宗认为河南是大宋开国奠基之地,历代陵寝所在,不顾国家军力财力,决定出兵,宋理宗“诏求直言”,征求文臣武将意见。第二是不得杀士大夫及向皇帝上书报告情况的人。宋代政治体制,重视和保证御史发挥独立作用,成为“天子耳目”和“耳目法官”。所以南北两宋320年共有15位皇帝,除宋高宗赵构外,大都遵守开国皇帝誓词和监督作用。
关键词: 传记 历史人物 中国

内容

嘉定元年(1208),杜范中进士(27岁),同榜进士有叔祖杜煜。南宋各级政府冗官很多,每科进士授予官职不多。朝廷对年老的杜煜授东阳县主簿,杜范未授官,一等五年。嘉定六年,杜范32岁出任金坛(今江苏)县尉。嘉定十五年,41岁任婺州(今金华)司法参军,9年时间从正九品升到正八品,一直任到49岁。
  绍定三年(1230),杜范49岁调任户部,任掌管档案的架阁文字,仍是正八品。绍定六年,52岁任大理寺司直,从七品。次年,端平元年(1234),任军器监丞,掌兵器甲胄制造,为军器监的副职,正七品。杜范从端平二年任监察御史。
  绍定六年(1233)八月,宋、蒙联兵围攻金国蔡州。次年正月,即端平元年, 宋将孟珙与蒙军攻破蔡州(今河南汝南),金哀宗自缢,末帝完颜承麟死于乱军之中,一个多世纪的金国灭亡,“靖康之难”终于雪耻。大战结束,双方军队均从河南撤出,根据战前达成的协议,双方瓜分金国土地,但蒙古替代了金国,又形成疆场相望的形势。四月,两淮制置使赵范和京河制置使赵葵两兄弟,在右丞相郑清之支持下,向宋理宗提出“乘时抚定中原”,收复以三京(东京开封、西京洛阳、南京归德即商丘)为中心的河南大地。宋理宗认为河南是大宋开国奠基之地,历代陵寝所在,不顾国家军力财力,决定出兵,宋理宗“诏求直言”,征求文臣武将意见。
  宋代文献中留下十余位官员反对出兵的奏疏,他们并不反对收复中原,而是反对冒险急进。反对官员有真德秀、乔行简、吴潜、吴渊、杜范、杜杲等,提出加强国土防御措施。右丞相的郑清之兼任枢密使是个不懂军事,不会指挥军队,又一意要图立战功的庸才,大力支持赵范、赵葵。于六月十二日出兵汴京(今开封),七月五日收复“荆棘遗骸”的一座破城;接着进入空城洛阳,粮饷供应十分困难。蒙古的重兵设伏龙门,利用地形大败宋军,然后包围洛阳东南。
  宋军拼力突出重围,丧师3万之余,收复三京之役失败,史称“端平入洛”,引起宋蒙战争的全面大爆发,使南宋王朝过早地进入战争灾难。
  战败之后,宋理宗诏旨赵葵等7将领削1至3秩,将负责后勤粮草的京湖制置使史嵩之罢免,改任刑部尚书,但没有处理决策者郑清之。这时,杜范已任监察御史,首先向理宗上疏,指出主要责任在于郑清之“妄邀边功,用师河洛,兵民死者十数万,资粮器用悉委于敌”,使国库和民众数十年积蓄毁于一旦。入洛之师是宋军精锐部队,大败损失惨重,损伤南宋国力。杜范认为,这次战争使宋蒙两国失去河南缓冲地带,会出现“边境骚然,中外大困”局面。因郑清之当年参与史弥远废太子赵竑,迎立理宗的宫廷政变,立过大功,于是宋理宗命学士吴泳草撰“罪己诏”,把责任揽向自己。杜范以为,不对郑清之降罪,难以服天下人心,于是发起联合朝廷御史弹劾郑清之。但终因理宗庇护郑清之而不了了之,郑清之从此对杜范“愈忌之”。
  郑清之是鄞县人,用人唯亲,党羽遍布京城和州县,两度为相,年老昏庸, 任用小人。杜范向理宗上疏论斥,要求将“不合时望”和“贪暴害民”的侍从、近臣、监司、郡守,作出考核决定任免。特别指出九江太守何炳年老昏庸误事,要求将其罢免。杜范奏札引起郑清之忌恨,故意阻搁理宗圣旨。杜范又上疏: “守臣之未罢其事小,台谏(指御史、言官)之言不行其事大。阻台谏之言犹可也,至于陛下之旨匿而不行,此岂励精亲政之时所宜有哉!”郑清之见杜范奏札中将其比作前任丞相史弥远专擅朝政篡夺皇政,十分恼怒,上疏要辞去丞相位,解职归田,向理宗要挟。
  《宋史·杜范传》说:“凡事抗言无隐。”杜范奏章中,有许多是针对皇帝的, 如“君相之私未去,则守教之颁徒为虚文”,“陛下之私有未去”,“阻抑直为弊政”,“外有好谏之名,内有拒谏之实,天下岂有虚可以盖实哉”。皇上“牵制尚多,言及贵近,或委曲回护,或彼此调停,罢官未久几而旋得美官”。说皇帝在私情面前不顾公法,如此下去“陛下能与二三大臣安居于天下乎?”“国家大政则相持而不决,司存细务则出意而即行;命令朝更而夕改,纪纲荡废而不存”, 等等。
  对于杜范言辞尖锐,不给面子揭老底的敢于顶撞皇帝,宋理宗没有发怒加罪,有的采纳,不采纳也“深然之”。觉得有理,但无法实施。
  探讨宋理宗与杜范的君臣关系,要从宋代政治体制的御史监察制度考证。宋代对文人是优待有加,根本原因是开国皇帝赵匡胤登基第三年,秘密刻一方石碑,树立在太庙夹室里,称为“誓碑”。门上加锁封闭,只能在新天子登基及每年一次太庙祭祖之后,由一个不识字的小太监跟随,打开门锁读碑文,除皇帝外,任何人不知碑文内容。直到“靖康之变”以后,汴京沦陷,打开宗庙夹室,人们才任意观览,上面誓词,有三行,第一是后周皇室子孙,犯罪不要加刑,即使是谋反罪,只能在监狱内处死,不得连累亲属。第二是不得杀士大夫及向皇帝上书报告情况的人。第三是子孙中如有人违反誓词, 上天必会诛杀。宋代御史监察制度具有独立监察权力,严格规定丞相不能参与荐举御史,《宋会要辑稿·职官》“宰执不当荐举”,“丞相用台官,则丞相过失无敢言者矣”。御史要执行回避制度,凡丞相亲属不许担任;御史之间也不许有亲属关系。这样,御史弹劾丞相没有顾忌。还有一个规章,御史要有刚直的素质和清正廉直、不畏强权的品格,同时允许御史“闻风弹劾”,既要详细写明奏状,又不必详究来源。并鼓励御史积极监察,规定每月必须上报课绩,任职十旬(百日)没有弹劾奏章要受处罚。宋代一句名言:“宋之立国,元气在台谏。”宋代政治体制,重视和保证御史发挥独立作用,成为“天子耳目”和“耳目法官”。所以南北两宋320年共有15位皇帝,除宋高宗赵构外,大都遵守开国皇帝誓词和监督作用。说明封建时代皇帝专制,决非今天人们理解皇帝可以为所欲为,任何一位皇帝,他的个性、言行都要被礼法、祖训、政治体制所限制改造。
  (引文见《宋史》卷407《杜范传》)

知识出处

台州理学南湖学派史

《台州理学南湖学派史》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地:2015.9

本书重新梳理与建构起源于南宋的“南湖学派”之学脉,对主要史料的研究、南湖学派的起源、历史发展、代表人物等进行了研究,内容包括:南湖学派概述、南湖学派人物传略、杜范评传、陶宗仪评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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