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萬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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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阳人物记二卷》
唯一号: 110730020220000095
人物姓名: 王萬
人物异名: 字:處一
文件路径: 1107/01/object/PDF/110713020200000024/001
起始页: 0019.pdf
性别:
籍贯: 浦陽

传略

王萬字處一其先出於會稽唐之中世始遷烏傷之 鳳林萬之祖起又自鳳林遷浦陽父約之遊淮間 萬因生長濠州家甚貧而厲志於學凡三舉始中嘉 定十六年進士第調和州教授遷浙西提舉司主管 文字未閱月遭父喪端平元年除主管尚書戶部架 閣文字轉國子學録明年添差通判揚州以母老辭 改鎮江萬自少忠伉有大志究心當世急務極知邊 防要害嘗為書歷吿重臣大官論沿邊事宜則謂長 淮千里中間無大山澤為限擊首尾應正如常山蛇 勢首當并兩淮惟一制閫之命是聽兩淮惟濠州居 中濠之東為盱眙為楚以逹鹽城淮流深廣敵所難 度濠之西為安豐為光以逹信陽淮流淺澀敵每掲 厲以涉之法當調揚州北軍三千人自淮東擣虚常 往來宿亳間使敵無意於東而我併力淮西淮西則 又惟合肥居江淮南北之中法當建制置司合肥而 以濠梁安豐光州為臂以黄岡為肘後緩急之助又必 令荆襄每候西兵東來輒尾之使淮襄之勢亦合而 後規模可立也論用兵則謂當以五千人為屯每屯 一將二長一大將一路又合一大將而并合於制置 為縂統淮東可精兵三萬光黄可二萬東西夾擊而 沿江制司會合肥兵共二萬以牽制其中行則結營 陣止則依城壘行則賫乾糧止則就食州縣論屯田 則謂當於新復州軍東則海邳所依者水之險西則 唐鄧所依者山之險畫此則無地無田不耕而歸附 新軍流落餘民亦有固志論守戍則謂戎司舊分地 戍守殿步兵戍真揚六合鎮江兵戍揚楚盱眙建康 馬司兵戍滁濠定遠都統司兵戍廬和安豐以至池 司兵戍舒蘄巢縣江司兵戍蘄黄浮光地勢皆順皆 以統制部之出外而皆常有帥臣居内以本軍財賦 葺營棚撫士卒備器械以故軍事常整辦遇警急則 帥臣親統重兵以行比乃有以建康馬帥而知黄州 者都統而知光州者以池司都統而在楚州以鎮江 都統而在應天者將不知兵兵不屬將往往以本軍 之財資他處之用以致營栅壞而莫修士卒貧而莫 給器械鈍而莫繕宜與盡還舊制其他敷陳皆類此 多者或累數千言文多不載三年授樞密院編修官 嘉熙元年兼權屯田郎官萬因輪對又言於上曰天 命去留原於君心陛下一一而思之凡惻然有觸於 心而不安者皆心之未能同乎天者也天不在天而 在陛下之心苟能天人合一永永勿替則天命在我 矣其言尤為精白未幾差知台州萬至郡惟疏食弊 衣終日坐公署事至立斷吏無所售多改業散去民 亦化之不復訟上下肅然丁歲祲萬盡力拯之民無 饑死者往往感之但言萬名莫不舉手加額曰吾父 母也才五月乞祠去三年遷屯田員外郎兼編修官 轉尚右郎官尋兼崇政殿說書四年擢監察御史首 論刑部尚書史宅之故相之子昔嘗弄權不當復玷 從班上命丞相再三諭旨迄不奉詔上不得已出宅 之知平江府史嵩之自江上董師入相氣象迫遽人 心傾摇衆莫敢言萬又首論之會議相之事已决疏 入除大理少卿萬即日還常熟寓舍拜太常少卿辭 差知寜國府辭召赴行在奏事出為福建提點刑獄 加直焕章閣四川宣諭司參議官皆辭俄乞休致詔 特轉朝奉郎守太常少卿致仕卒年四十八及嵩之 罷相人方交論其非上思萬先見親賜御札謂萬立 朝謇諤古之遺直為郡亷平古之遺愛特贈集英殿 修撰予錢五千緡田五百畝以贍給其家萬遇事敢 言衆知其人豪每咨問之當金初滅鄭清之欲謀乘 虚取河洛萬曰今朝廷勇於復境而怯於備邊莫若 移勇於怯為自治之規不然非萬所知也已而北兵 壓境三邊震動其言果驗理宗下罪已之詔命中書 舍人吳泳視草萬謂泳曰用兵固失矣亦豈可遽示 怯哉今邊民生意如髮宜振厲奮發以興感人心泳 如其言萬初與季衍遇衍勉萬從事朱熹之說久之 有得於時習之語謂學莫先於言顧行言是而行違 非言之偽也習未熟耳熟則言行一矣故終身言行 相顧發於設施論諫忠懇剴切無所顧忌初官不受 人薦生平不交權貴人絲毫不妄取或饋藥材甚豐 萬力却之至使人謝過萬不得已受一附子守台時 有故人來謁欲售錦裀贈之入白其母母曰不可此 固汝當得終官物也或以萬之介潔其母教之有素 云初諡議節惠後更忠惠所著書名時習編有易書 詩論語孟子中庸太極圖說及其他奏劄論天下事 者凡十卷子庭字德揚受知賈似道官終大理寺丞 贊曰人之欲猶夫疾也聖賢之書猶夫藥也以藥治 疾則疾瘳而體順以聖賢之書克欲則欲去而理明 自然之勢也世顧玩之以為辭章之助雖日誦五車 亦何補身心哉萬自聞季衍讀四書之一言潛思精 索反以自治故其律己則義利截然表裏不欺牧小 民則忠厚粹和不事威斷人自感服居言官則不畏 權奸擊之愈力言或弗行掛冠徑去嗚呼是可謂善 讀者矣當時賢士交口稱譽或謂其如白圭振鷺玉 尺氷壺或謂其振荒如朱熹先見如蘇洵呂獻可無 實功者能之乎嗚呼是足以貽不朽矣視彼抽秘思 騁妍辭而與庸人孺子同一澌盡者竟何為哉竟何 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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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阳人物记二卷

《浦阳人物记二卷》

《浦阳人物记》是明宋濂撰传记。是书凡五目,曰《忠义》,曰《孝友》,曰《政事》,曰《文学》,曰《贞节》。所纪共二十有九人,而以《进士题名》一篇附於后。《欧阳元序》,称其至公甚当,不以私意为予夺。盖濂本以文章名世,故所作皆具有史法。其书本成於元时,后人编辑濂集者,止采录其论赞,而全书则仍别行。此本为明弘治中历阳王珍所重刻。卷末有濂《自跋》,称始立稿,而廉侯景渊遽取刊布,牴牾者多。今补定五十馀处,视旧行为小胜。末题至正十三年。此《跋》濂集亦未收,盖濂元时所作,集多失载。今所传未刻稿皆至正时之遗文,可以互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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