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泰下同祖大師皇父整我六師以脩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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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7403
颗粒名称: 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泰下同祖大師皇父整我六師以脩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國
分类号: Z126
页数: 2
页码: 二十五至二十六
摘要: 范處義對有關《詩經·變大雅·蕩之什·常武》研究之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赫赫明明大宣王命將之光顯也宣王所命之卿
  士論其世則以南仲為大祖官則大師字則皇父
  也皇父既為文王時名臣南仲之後宣王復命為
  將可謂光顯矣至幽王時猶為卿士十月之交所
  謂皇父卿士是也皇父在宣王時雖已為三公未
  有顯過故詩人美之至幽王不自為政皇父乃專
  權竊命為一時羣小之宗詩人刺之不一而足何
  一人之身先知後愚由上之人御得其道與失其
  道之異也豈不為後世之永鑒哉皇父為將既能
  整治六軍以脩戎政又能敬其事戒其徒使不為
  侵暴以惠此南國之人可謂有將之才不忝乃祖
  矣豈非宣王善御以致之歟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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