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臺民始附也文王受命而民樂其冇靈德以及鳥獸昆蟲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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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7203
颗粒名称: 靈臺民始附也文王受命而民樂其冇靈德以及鳥獸昆蟲焉
分类号: Z126
页数: 2
页码: 一至二
摘要: 范處義對有關《詩經·正大雅·文王之什·靈臺》研究之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文王得民久矣此言民始附文王得天久矣此乂
  言受命何也蓋前日萬邦之方下民之王得民之
  心也至是趨其力役故謂之始附前日虞芮質厥
  成而諸侯歸是天命也至是民樂其德而自附亦
  天命也故文王之篇與靈臺皆謂之受命也孟子
  曰文王以民力為臺為沼而民歡樂之謂其臺曰
  靈臺謂其沼曰靈沼樂其有麋鹿魚鼈古之人與
  民偕樂故能樂也又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
  者往焉雉兎者往焉與民同之民以為小不亦宜
  乎孟子所謂方七十里其中徑十里有餘耳疑即
  此詩所謂靈囿也文王有靈德而臺曰靈臺囿曰
  靈囿沼曰靈沼孟子以為民謂之靈豈無其義然
  語齊梁之君則曰與民偕樂與民同之雖若姑以
  淺近言之然謂民則以為靈君則與之同曰靈曰
  同二字固自有深意惜乎梁齊之君不復有問故
  孟子亦未暇究其說耳是說也與泰誓中庸之言
  合泰誓曰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亶聦
  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蓋謂人與萬物同受天
  地之靈而人為之最元后與民同受天地之靈而
  元后為之最故元后與天地同稱父母謂與天地
  同其功也中庸曰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則能
  盡人之性盡物之性可以贊天地之化育與天地
  參文王與始附之民園囿之物同此一靈文王有
  元后之聦明故其靈德足以及民與物是與天地
  同其功也文王之所謂靈即中庸所謂至誠也文
  王有靈德盡已之性也與民樂之盡人之性也以
  及鳥獸昆蟲盡物之性也夫以文王之為君經始
  靈臺則庶民子來在靈囿則麀鹿攸伏白鳥翯翯
  在靈沼則於牣魚躍作樂於辟廱則鼉鼓逢逢而
  應誠之所格民物感動捷於影響非贊天地之化
  育與天地參不足以盡之說者或以靈為如神靈
  之所為或以為靈之言善也曰神曰善蓋亦近之
  以文王動化感格之妙可以謂之神矣以文王與
  民物同其樂可以謂之善矣亦與泰誓中庸之旨
  無異不若孟子謂而民懽樂之謂其臺沼曰靈與
  序詩者所謂而民樂其有靈德尤為脗合也說王
  制者曰昆明也明蟲者得陽而生得隂而藏說祭
  統者曰昆蟲温生寒死蓋指凡能蟄之蟲言之也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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