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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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7085
颗粒名称: 采緑
分类号: Z126
页数: 2
页码: 十二至十四
摘要: 范處義對有關《詩經·變小雅·魚藻之什·采緑》研究之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采緑刺怨曠也幽王之時多怨曠者也序言刺怨
  曠謂幽王之時征役之繁使民怨曠故
  刺之耳他詩爲怨曠而作亦多矣皆明言刺其君
  或明言刺時此詩獨不言豈此詩作於當時不敢
  斥幽王歟說者遂生穿鑿謂婦人不當怨曠不能
  如汝墳之勉以正殷其靁之勸以義故刺之殊不
  知彼文王之時此幽王之時責婦人以文王之化
  而不刺幽王無以化之其可乎
  終朝采緑不盈一匊弓六予髪曲局薄言歸沐
  自旦至食時為終朝緑王芻也兩手曰匊髮卷曰
  局采易得之菜終朝不能盈匊心不在焉思其夫
  故也婦人以夫久役不歸不事膏沐故髮曲而卷
  不暇卹也俟其歸始當沐耳凡詩有薄言皆未足
  之意謂沐而又沐也與卒章意同
  終朝采藍盧談不盈一襜尺占五日為期六日不詹占
  藍可染青亦易得之物也衣蔽前曰襜終朝采之
  不盈一襜以思故也詹與瞻同五日所期之日也
  期逝不至故至六日猶不得見也
  之子于狩尺救言韔勅亮其弓之子于釣弔言綸之繩
  之子指其夫婦人思而不得見因念及夫在家時
  往狩我則為納弓於韔往釣我則為治綸為繩言
  其樂而相助也
  其釣維何維魴防及鱮叙維魴及鱮薄言觀者
  婦人既思及漁獵因謂使其夫且歸復為魚釣之
  樂所得何物當有魴鱮之美而大果得此魚則當
  觀之又觀言樂而無已也是詩四章上二章興也
  下二章賦也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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