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父甫下同刺宣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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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6807
颗粒名称: 祈父甫下同刺宣王也
分类号: Z126
页数: 2
页码: 十七至十八
摘要: 范處義對有關《詩經·變小雅·鴻雁之什·祈父》研究之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宣王即位二相輔之有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復
  歸宗周至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績說者謂
  至是始衰是詩為刺宣王首篇乃爪牙之士怨司
  馬軍政之不脩致我於憂恤夫以宿衛之士而從
  征役使不得養其父母豈非王政之闕歟二相即
  周公召公謂之共和者是也共和之政凡十有四
  年召公人皆知為召穆公虎獨周公不著其名或
  謂史記周宣王時有樊穆仲韋昭曰穆仲仲山甫
  之諡周語稱樊仲山甫諫宣王韋昭曰食采於樊
  疑周公即仲山甫也仲者姬姓之次子也山甫其
  字也穆者其諡也樊者其封邑也漢杜欽乃謂仲
  山甫為異姓之臣彼蓋以仲為姓不知仲為次子
  之說也二公皆諡曰穆亦共和之意山甫豈後嘗
  封於樊歟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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