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鳴于九臯聲聞于野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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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6805
颗粒名称: 鶴鳴于九臯聲聞于野魚
分类号: Z126
页数: 2
页码: 十五至十七
摘要: 范處義對有關《詩經·變小雅·鴻雁之什·鶴鳴》研究之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鶴鳴于九臯聲聞于野魚潛在淵或在于渚樂彼之
  園爰有樹檀其下維蘀託它山之石可以為錯七落鶴
  鳴于九臯聲聞于天魚在于渚或潛在淵樂彼之園
  爰有樹檀其下維榖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是詩終篇皆取物為比詩人寓意甚微視他詩為
  特異又偶無大序故諸儒不勝其異說惟毛氏謂
  舉賢用滯可以治其國鄭氏謂教王求賢人未仕
  者毛鄭在衆說之先意必有師承今取毛鄭之說
  斷一篇之大義殆無餘藴諸儒例不之信獨何歟
  臯水中之澤也園山中之毓草木者也詩人於水
  取鶴與魚於山取檀也蘀也榖也石也以喻賢之
  小大皆當舉而用之謂賢之大者則雖身隐而名
  著如鶴之鳴于九臯深遠之地而上聞于天下聞
  于野而其小者則滯於下如魚之潛伏于淵渚此
  取澤中之物以為喻也賢之大者則能任重而致
  遠如檀有堅美之質可為輪輻之用而其小者則
  滯於下如蘀之穢雜亦可以糞其本如榖之惡木
  亦可以績其皮如石之粗厲亦可為錯以利器攻
  玉以成文此取園中之物以為喻也詩人誨王於
  賢之大而有望實如鶴如檀者則舉而置之高位
  如舜之選衆舉臯陶於賢之小而沈滯者則兼收
  並用如堯之野無遺賢則可以治其國矣所謂求
  賢於未仕者如此蓋毛鄭之意也詩人嘗以嘉魚
  喻賢者以伐檀喻君子則毛鄭之說不為無據一
  說謂詩傳之誨王當切於王身其大則王之言動
  其次則王之好惡也鶴之鳴也魚之潛也自以為
  處於高深人所不聞不見也然鶴之聲下則聞于
  野上則聞于天未免為人之所聞魚或由淵而出
  乎渚或由渚而入乎淵未免為人所見故以喻王
  之一言一動無隱而不形舉二物而言所以誨王
  當戒謹於所不睹恐懼於所不聞也園之有檀木
  之堅美可貴者也他山之石物之粗厲可賤者也
  然檀之下有蘀之穢雜有穀之惡木豈盡可貴乎
  石可用為錯以利器攻玉以成文豈盡可賤乎故
  以喻王之好惡取舍不可不謹舉二物而言所以
  誨王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也亦通似不若毛
  鄭終始於用賢之一說姑存之是詩二章皆比也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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