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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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6579
颗粒名称: 墓門
分类号: Z126
页数: 1
页码: 六至七
摘要: 范處義對《詩經·國風·陳風·墓門》的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墓門刺陳佗也陳佗無良師傅以至於不義惡加於
  萬民焉
  案春秋在氏傳魯桓公五年陳侯鮑卒謂陳桓公
  也於是陳亂文公子佗殺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
  而亂作國人分散佗桓公之弟也桓公卒而佗立
  明年為蔡人所殺佗當桓疾病殺大子而以己代
  之可謂不義陳由是亂國人至於分散所謂惡加
  於民也詩人刺之以佗之不義由於無良師傅蓋
  以恕待之謂其資質可與為善可與為不善視師
  傅之賢否如何耳序詩者不以為君直言陳陀蓋
  得春秋不稱爵書蔡人殺陳佗之旨與書衛州吁
  鄭忽同也使詩序不經聖人之手孰敢竊春秋之
  法書三君之名哉
  墓門有棘斧以斯所宜之夫也不良國人知之知而不
  已誰昔然矣墓門有梅有鴞萃徂醉止夫也不良歌以
  訊之訊予不顧顛倒思予
  佗無良師傅非可以責佗父兄當任其咎也無賢
  父兄則無良師傅使佗之父兄能知古人教世子
  之道則佗其庶幾矣棘也梅也皆有實之可食喻
  佗可與為善也不幸生於墓門則非其地喻其無
  賢父兄也斯離析也鴞惡鳥也棘與梅既生非其
  地則或為斧斤之斯析或為惡鳥之棲萃則不足
  為美矣喻其無良師傅與之相處遂戕其性而染
  其惡也故詩人於首章原其所自則曰師傅之不
  良國人且知之佗之父兄豈不知之而不能去之
  乎此向者誰使之然哉蓋責其父兄也於卒章要
  其所終則曰師傅之不良予既歌以訊告於佗矣
  苟不顧予之訊以至顛倒而後思予之言亦何及
  哉蓋責佗也佗之惡亦甚矣而詩人待佗為甚恕
  既追咎於師傅又冀佗之悔悟忠厚之至也是詩
  二章皆比而賦之也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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