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坎若感下同伐檀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6479
颗粒名称: 坎坎若感下同伐檀兮
分类号: Z126
页数: 1
页码: 六至七
摘要: 范處義對有關《詩經·國風·魏風·伐檀》研究之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坎坎若感下同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漣力纒猗
  於宜下同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㕓直連兮不狩不獵胡瞻
  爾庭有縣玄下同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七丹兮坎坎伐
  輻福兮寘之河之側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穡胡
  取禾三百億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特兮彼君
  子兮不素食兮坎坎伐輪兮寘之河之漘唇兮河水
  清且淪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囷邱倫兮不狩不獵
  胡瞻爾庭有縣鶉兮彼君子兮不素飧素門兮
  坎坎伐木之聲也猗語辭也書斷斷猗無他技大
  學猗作兮檀木之良者可以為車之輪輻今乃伐
  而寘之無用之地河之干之側之漘皆水厓也河
  水雖清且成文大為漣小為淪徑為直要之檀不
  宜水不可用於河猶君子不得進仕俾之家食非
  所宜也一時在位皆貪鄙之人無功於國而受君
  之禄如未嘗稼穡而取禾未嘗狩獵而懸獸不知
  愧恥一夫之居曰㕓受田百畝三百㕓謂取三百
  夫之禾也十萬曰億圓廪曰囷皆言其多也貉子
  曰貆獸三歲曰特鶉䳺之屬也言禽獸之多也若
  君子之人義不空餐寧肯去彼而取此耶素餐素
  食素飱初無異義再三歎之且以協音韻耳是詩
  三章皆比而賦之也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阅读

相关人物

范處義
责任者
成德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