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畝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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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6473
颗粒名称: 十畝之間
分类号: Z126
页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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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范處義對《詩經·國風·魏風·十畝之間》的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十畝之間刺時也言其國削小民無所居焉
  古者一夫皆受田百畝而五畝之宅牆下必有桑
  此先王之制也魏既為大國侵削民至無所居豈
  當責之先王之制詩人形容其迫小之甚故舉十
  畝為言若曰十畝之間居者相依為生且宅且桑
  至無所容所以思去故國而不可止也
  十畝之間兮桑者閑閑兮行與子還兮十畝之外兮
  桑者泄泄以世兮行與子逝兮
  閑閑人情解緩之貌泄泄人言雜沓之貌言十畝
  之内外土狹而民衆故桑者情態如此幾無所措
  手足矣故皆欲相率而同歸故曰還相率而同往
  故曰逝聖人存此詩蓋責以先王盛世建國親侯
  使小事大大比小有相侵伐命方伯連帥以治之
  誠如是則魏雖削小猶可存也是詩二章皆賦也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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