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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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6433
颗粒名称: 南山
分类号: Z126
页数: 1
页码: 六至七
摘要: 范處義對《詩經·國風·齊風·南山》的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南山刺襄公也鳥獸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惡作
  詩而去之
  詩人嘗以魚鳥喻衛宣公則以雄狐喻襄公不為
  過也襄公鳥獸之行是以鳥獸自為也君不可惡
  也而新臺敝笱皆言惡國不可去也而北風南山
  皆言去此變風之直指其事不暇詭辭以明其過
  之大也
  南山崔崔子雖雄狐綏綏魯道有蕩齊子由歸既曰歸
  止曷又懷止
  南山以喻齊雄狐以喻襄公詩人謂南山本崔崔
  然高大人所瞻仰以雄狐綏綏然行其間反為人
  之所惡不足仰矣魯道指魯國齊子指文姜有蕩
  謂蕩然無法制也惟其蕩然無法制是以文姜既
  歸為魯之夫人又得以懷二心於齊也綏綏獨行
  求匹之貌說見有狐是詩止言雄狐則非匹行明
  矣
  葛屨五兩亮冠緌如誰雙止魯道有蕩齊子庸止既曰
  庸止曷又從止
  葛屨以喻文姜冠緌以喻襄公冠屨有尊卑之象
  襄公兄也文姜為公之妹襄公君也文姜為魯夫
  人皆有尊卑之可言然葛屨必以兩冠緌必以雙
  各有其配惟其稱也今襄公與文姜是冠屨莫辨
  是以文姜既用以嫁魯又得以從襄公於齊也
  藝麻如之何衡横從足容其畝取七喻妻如之何必告父
  母既曰告止曷又鞠居六止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
  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極止
  藝麻以喻取妻畝以喻父母析薪以喻取妻斧以
  喻媒氏藝麻者必横從治其畝猶取妻者必告於
  父母也既已告父母而成禮矣又何為合其醜於
  齊也析薪者非賴斧而不能猶取妻者必賴於媒
  氏也既已賴媒氏而得妻矣又何為極其惡於齊
  也後二章併譏魯而深咎文姜與襄公以藝麻析
  薪為言魯安所逃其責而窮醜極惡則文姜與襄
  公任其咎也鞠者合其皮而成毬傳曰捖革為鞠
  言其合也是詩四章皆比而賦之也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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