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後也處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嘯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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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6128
颗粒名称: 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後也處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嘯也歌
分类号: Z126
页数: 2
页码: 十二至十三
摘要: 范處義對有關《詩經·國風·召南·江有汜》研究之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水決復入曰汜水岐曰渚沱江之别者江沱猶江
  漢序言江沱之間猶言江漢之域也詩人因江沱
  以起興謂嫡之必有媵猶江之必有汜必有渚必
  有沱水雖有大小其流必相通也以用也與相與
  也過過從也嫡之始嫁也不以禮遇媵旣不知所
  以用之又不能相與不復過從已而被文王之化
  媵雖當勞苦之事而能勤而無怨嫡遂悔悟相遇
  以禮變悲嘯為咏歌雖曰由無怨致然非貴賤皆
  被其化何能兩盡其道如此是詩三章皆興而賦
  之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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