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舉河道郡縣官員疏嘉靖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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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竹涧文集十二卷(文集八卷奏议四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3755
颗粒名称: 薦舉河道郡縣官員疏嘉靖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十一至十二
摘要: 潘希曾所撰写的《竹涧文集》中所收录的一篇文章。
关键词: 古典文学 作品集

内容

題為薦舉河道郡縣官員事臣奉命治河一應河道事務督行山東
  河南直隸各該府州縣官從宜區處賴以集事中間賢能官員臣不
  敢蔽除管工同知等官李仁等另具旌舉外訪得兖州府知府劉夢
  詩愷悌得民牧之體明敏堪繁劇之任東昌府知府王杲用財省而
  宜于民守已嚴而達于政開封府知府劉漳政平易而近民性明達
  而有守淮安府知府葛木刑清而政兼舉守慎而民相安揚州府知
  府陶儼居官不携家累恤民尤重夫差大名府知府樂頀歷練而政
  疏通公平而民懷服皆作郡之賢能者也滋陽縣知縣谷鸞寛嚴之
  政適宜勤慎之行不苟山陽縣知縣姜潤身秉清節而民甚宜更劇
  邑而才始展江都縣知縣劉良卿器偉而操履端才長而廢墜舉長
  垣縣知縣王懋風紀素著賢聲遷調益諳政體沛縣知縣平世祥理
  疲弊之邑得張弛之宜豐縣知縣高禄撫墊溺之民脩平易之政皆
  作縣之賢能者也以上各官俱堪薦舉乞勑吏部查訪如果臣言不
  謬將各官甄録量為陞擢則賢能有勸矣緣係薦舉河道郡縣官員
  事理未敢擅便為此具本順差承差郭喬親齎謹題請旨

知识出处

竹涧文集十二卷(文集八卷奏议四卷)

《竹涧文集十二卷(文集八卷奏议四卷)》

明代诗文别集。潘希曾(字仲鲁)著。此集是潘希曾的儿子潘徽请求黄省曾于嘉靖二十年(1541)校刻而成。有《竹涧文集》8卷,其中诗4卷,杂文4卷,又《竹涧奏议》4卷,共计12卷。另有附录1卷,墓志、小传之类。集前有东郡苏祐、江阴张衮序。今存此刻本。《四库全书》也以此刻本为底本收录,并在《提要》中说:“核其卷数,与《千顷堂书目》所载相符,盖犹旧本也。”程文德曾撰潘希曾传说:“公仪状秀伟,言辞辨正。平生读书,精思力究,发为文章,隽腴古雅,诗尤清婉,卓然名家。”其诗文评价显然过誉。今观其集,四库馆臣所言较为允当:“集中章奏,语皆剀切真挚,不为粉饰而深中事理,不愧其名。其平时虽不以文章著,而直抒胸臆,沛然有余,亦其刚正之气有不可掩遏者欤。又希曾治河,绩最著,小传称其别有治河录,今已不传。然集中条议修筑诸疏,措置规模,犹见一二,是尤切于实用之文,足以资后来考证者矣。”(《四库全书总目》卷171)可见其文文学价值不高。其诗有些情韵,但也很难说是“卓然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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