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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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竹涧文集十二卷(文集八卷奏议四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3664
颗粒名称: 雜說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一至三
摘要: 潘希曾所撰写的《竹涧文集》的一篇杂说。
关键词: 古典文学 作品集

内容

七九皆奇數而九加多故九為老陽七為少陽而卦之陽爻稱九六
  八皆偶數而八加多故六為老隂八為少隂而卦之隂爻稱六或
  者不得其說以為聖人扶陽而抑隂殊不知天地生成之數始於
  一終於十自兩儀生四象觀之太陽居一而含九少隂居二而含
  八少陽居三而含七太隂居四而含六此理數自然之妙非人為
  也或曰何不直以一二三四為隂陽老少乎曰六七八九成數也
  今周易乃費直易程子因之作傳如乾坤卦爻辭下附以彖象文言
  猶不失四聖之序如各卦辭下附以彖象各爻辭下附以小象錯
  亂殊甚田何易十二篇乃孔氏之舊顔師古謂上下經及十翼呂
  伯恭定為經二卷傳十卷其序上經一下經二上彖傳一下彖傳
  二上象傳三下象傳四上繫辭傳五下繫辭傳六文言傳七說卦
  傳八序卦傳九雜卦傳十是為古易朱子所為作本義者也世儒
  復析本義以附程傳何也
  天下事貴思不貴疑然亦有當疑者乾之九四或躍在淵无咎子曰
  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龍陽物也坤之上六不言隂與陽戰而曰龍戰于野聖人扶陽抑隂
  之意也王介甫謂隂盛於陽故與陽俱稱龍謬矣
  訟凶德也不慎於始不得已而訟貴能止也不能止而求終焉雖勝
  猶凶也子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絶訟之道也
  彖傳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程子謂謙則尊光自處雖卑而不可踰
  朱子謂謙則居尊者德愈光居卑者人亦莫能過據小象卑以自
  牧及繫辭謙尊而光觀之程說得夫子本意
  六十四卦惟謙内三爻俱吉外三爻俱利可以崇德可以濟事可以
  存位故君子謙之為貴
  重坤純隂十月之卦也十月非無陽也陽甚微也故程子曰十月謂之陽月恐疑其無陽也蓋陽雖剥於九月實漸盡於十月之小雪
  雖復於十一月已自小雪漸長積三十日而成一陽也邵子詩云
  冬至子之半天心無改移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生時陽非冬至頓
  生也冬至而一陽之生方成也
  一陽來復於五隂之下曰復往而為臨為泰為大壯為夫以五陽夬
  一隂夬盡為乾則陽極而隂生矣一隂上遇五陽曰姤往而為遯
  為否為觀為剥以五隂剥一陽剥盡為坤則隂極而陽生矣陽生
  則復矣隂生則姤矣一歲十二月往來於乾坤十二爻矣
  蒙以養正培其本然之善也童牛之牿禁其惡于未發也蒙與童教
  所先也
  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大學曰自明曰明明德蓋本諸此
  明夷之為卦也内離外坤離明也坤順也晦也文王内文明而外柔
  順箕子晦其明德不違乎其時也是以免於難也然而文王演易
  箕子敘疇當明夷之時而開文明之運者天道也
  節之九五得中故曰甘節甘者味之中也上六過極故曰苦節苦者
  炎上之味也
  古書疑字不宜輕改曲禮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
  吳氏纂言改禽作走殊非蓋禽獸乃飛走之通稱如易田有禽書
  外作禽荒皆通稱也周禮大宗伯以禽作六摯孤執皮帛卿執羔
  大夫執鴈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則羔亦可曰禽也考工記天
  下之大獸五脂者膏者臝者羽者鱗者則羽亦可曰獸也
  仲春鷹化為鳩天地之仁心見矣其秋也鳩化為鷹天地之義氣形
  矣先王使鳥獸魚鼈咸若仁也田獵以禮義也
  見父之執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不問不敢對無與於
  事親也而非愛敬其親者不能也故弟子知此禮其不孝者鮮矣
  鄰有喪舂不相非厚於州相周黨相救也而哀死之情易相感也
  故鄰里存此禮其不恤者鮮矣
  有無其禮而善處者以義起也將軍文子之喪既除喪而后越人來
  弔主人深衣練冠待于廟垂涕洟是已有有其禮而弗拘者可與
  權也童子汪踦能執干戈以衛社稷魯人欲勿殤是已有過為之
  禮以譏人者非足恭也公儀仲子舍適孫而立庶子其喪也檀弓
  免焉司寇惠子廢適立庶其喪也子游牡麻絰焉是已抑交游牡
  麻絰非禮也子游曰禮也者豈以將以正禮為禮乎
  成人有其兄死而不為衰者聞子臯將為成宰遂為衰楊綰拜相而
  郭子儀減聲樂黎幹省騶從夫有諸已者其動人不難也
  月令之書可以考先王順時之政而不可泥也如春行慶賜秋始行
  戮之類道其常耳非謂事幾當速者亦必俟時也如仲冬齋戒掩
  身以待隂陽之所定即周易先王以至日閉關也如孟春行夏令
  則雨水不時等事亦猶洪範之敘咎徵也柳子厚謂其苟以配五
  行而施政令離聖人之道又謂風雨變異特瞽史之語何其泥哉
  是書雖出於呂不韋乃假手諸儒所為要之未純在擇焉爾矣
  詩一發五豝朱傳云豝牡豕也據爾雅牝豝恐牡字誤豕牡曰豭春
  秋傳盍歸吾艾豭是以豭去其勢曰豶易豶豕之牙是已
  漢高起於楚沛我朝興於金陵非自南而北耶金元之承運非自北
  而南耶王莽李林甫輩非北人耶陸贄張九齡范仲淹歐陽修輩
  非南人耶王子明據其本朝事言且知立賢無方所言未為害理
  邵堯夫天津聞鵑之說蓋前知一時氣數特因物而發耳愚者遂
  執以為通論所謂癡人前不可說夢也

知识出处

竹涧文集十二卷(文集八卷奏议四卷)

《竹涧文集十二卷(文集八卷奏议四卷)》

明代诗文别集。潘希曾(字仲鲁)著。此集是潘希曾的儿子潘徽请求黄省曾于嘉靖二十年(1541)校刻而成。有《竹涧文集》8卷,其中诗4卷,杂文4卷,又《竹涧奏议》4卷,共计12卷。另有附录1卷,墓志、小传之类。集前有东郡苏祐、江阴张衮序。今存此刻本。《四库全书》也以此刻本为底本收录,并在《提要》中说:“核其卷数,与《千顷堂书目》所载相符,盖犹旧本也。”程文德曾撰潘希曾传说:“公仪状秀伟,言辞辨正。平生读书,精思力究,发为文章,隽腴古雅,诗尤清婉,卓然名家。”其诗文评价显然过誉。今观其集,四库馆臣所言较为允当:“集中章奏,语皆剀切真挚,不为粉饰而深中事理,不愧其名。其平时虽不以文章著,而直抒胸臆,沛然有余,亦其刚正之气有不可掩遏者欤。又希曾治河,绩最著,小传称其别有治河录,今已不传。然集中条议修筑诸疏,措置规模,犹见一二,是尤切于实用之文,足以资后来考证者矣。”(《四库全书总目》卷171)可见其文文学价值不高。其诗有些情韵,但也很难说是“卓然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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