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孝宗皇帝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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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溪稿》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2670
颗粒名称: 上孝宗皇帝書
分类号: I269.6
页数: 2
页码: 一-二
摘要: 该文讲述了臣子为救父兄之罪而请求纳官赎罪的故事,表达了人伦之情和忠君爱国的思想。文章强调了家庭关系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无父之子不可以受君之爵食君之禄”的观点。文章还提到了汉代缇萦上书救父的典故,呼吁皇帝怜悯其情而特赦父兄之罪。
关键词: 臣子 父兄 纳官赎罪

内容

臣聞言動之過而非故爲之此士君子之所不免而王法之所宜宥
  也父兄之難而不能以死救此天地之所不容而王法之所宜誅也
  宜宥而不獲宥宜誅而不及誅是雖匹夫之幸不幸猶螻蟻之自生
  自死於天地之間固無損於造化之功也然一夫之不獲尙足爲至
  治之累自昔聖人在上蓋甚憂之凡下民之微有一不平而義激乎
  其中莫不使之朝聞而暮達不啻如家人之相與以情通焉嗚呼父
  子兄弟之際天下之至情也以不獲宥爲不幸而自幸其不及誅揆
  之常情猶不能以自安況夫至情所在渾然一體無所間斷庸可以
  幸不幸爲區別坐視而弗之救畏一死之輕而廢大義之重不一仰
  叩天閽以庶幾一悟而甘自投於不孝之域也耶臣婺之永康人世
  修儒業而未有顯者於是臣父縱臣之兄與臣宦學於外以從四方
  之士游而求光其先業焉中間郡縣旱暵相仍聖意軫念赤子無以
  爲生也降詔捐爵勸諭富室出粟以賑之臣父慨然動心令臣首出
  應命旣而朝廷雖特授臣以一官臣不佞自少稍有立志不忍假父
  之資以食君之祿于兹三年矣去年之冬獲從羣士貢于禮部未能
  以遂其志而仇人怨家所競不滿百錢至誣臣之兄以叛逆誣臣之
  父以殺人叛逆天下之大懟也殺人天下之元惡也非至棘寺終不
  能以自明一門父子旣械繫而極囹圄之苦獄告具而無纖芥之實
  卒從吏議以累歲酒後戲言而重臣兄之罪搜抉微文以家人共犯
  而坐臣父之罪夫酒後果有一二戲言而豈有異意此所謂言動之
  過而非故爲之者也深山窮谷之中蓽門圭竇之下一時之戲言固
  不宜盡律以文法而醉酒飽德有士君子之行亦非所以及於閭閻
  之細民也今以深山窮谷蓽門圭竇之戲言而至上瀆九重之尊則
  幾於失朝廷之體矣且仇怨告訐之情累歲不可知之事所不應治
  也有司今獨受而窮究之則幾於長告訐之風矣子實有罪則子受
  之固也搜抉微文以致其父則忠厚之意亦少損矣昔漢女緹縈上
  書自乞爲官婢以贖父罪猶足以感動文帝之聽臣不佞亦嘗聞義
  矣父兄不幸誤入於罪而有司一致之以法則上以失朝廷之體下
  以長告訐之風而損忠厚之意所關如此其大也乃不能乘是略出
  一言以動天聽寧不愧死於一女子乎臣重念士之求仕於時也亦
  將以行其志云爾今日閨門踐履之基卽異日朝廷設施之驗也平
  居父兄落難乃庸懦顧惜不能自出死力而哀救之是無父也天下
  豈有無父之子可以受君之爵食君之祿而立乎人之本朝哉臣愿
  納此一官以贖父兄之罪而甘以末技自鬻於場屋之間毋寧冒此
  一官以爲無父之子而無所容於聖明之世儻陛下哀矜其意而特
  從其請則臣區區之志願足矣子弟之大義庶乎其無負矣然豈惟
  一門父子之私恩而已哉苟以爲國家自有定法雖子不能以及其
  父遂置之而不問是非陛下之聖明有虧於漢之文帝實臣之不肖
  有愧於一女子而不足以盡感動之誠也則臣於此惟有先乎父兄
  而死爾復何所憾哉干冒天威罪當誅戮

知识出处

雲溪稿

《雲溪稿》

宋孝宗朝,永康吕氏皓上書,納官贖父罪,且言「無使聖世男子,不及漢一女子緹縈」。上聞而壯之。父兄生繫大理獄者,皆得釋。是時吕皓孝義之聲聞天下,書具載《雲溪稿》中。雲溪,皓别號也。皓有《遁思遺稿》六卷,《事監韻語》三卷,見《直齋書録解題》。是書從《太平吕氏文集》録出,標題「雲溪稿」,爲明十二世從孫璠所校正。合族後裔重修,卷數雖符,編次多紊,非《遁思遺稿》之舊。余稍加釐訂付梓。季樵胡宗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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