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酒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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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歷代制度詳說》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1822
颗粒名称: 卷六 酒禁制度
分类号: D69
页数: 2
页码: 一-二
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酒在古代中国的历史演变和酒禁政策的变化,包括周公的酒誥、汉文帝的酒酺禁酒、桑弘羊的榷酒之利等。
关键词: 古代制度 历史演变

内容

禹惡防酒而好善言孟子離婁古有醴酪禹時儀狄作酒禹飲而甘之
  遂疏儀狄絶防酒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國者通鑒外紀周成王以商餘
  民封康叔作酒誥厥或誥曰羣飲汝勿佚盡執拘以歸于周予其殺
  又惟商之迪諸臣惟工乃湎於酒勿庸殺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
  不用我教辭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時同於殺王曰封汝典聽朕
  毖勿辯乃司民湎於酒書酒誥周禮萍氏掌幾酒謹酒鄭氏釋之謂幾者苛察沽買過
  多及非時者謹者使民節用而無彛也漢文帝後元年詔曰以口量地其於古猶有
  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百姓之從事於末以害農者蕃
  師古日末謂工商之業也蕃亦多也扶元反爲酒醪以靡谷者多師古曰醪汁滓酒也靡散也醪來高反靡音
  縻六畜之食焉者眾與細大之義吾未能得其中師古曰中竹仲反其與丞
  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之本紀景帝中元三年夏旱禁酤酒本紀
  武帝時桑弘羊爲御史大夫興榷酤之利始元中征文學賢良問以
  治亂皆對請罷郡國鹽鐵酒榷均輸務本抑末無與天下爭利然後
  教化可興御史大夫弘羊以謂此乃所以安邊境制四夷國家大業
  不可廢也孝武天漢三年初榷酤酒孝元時賈捐之上書曰昔
  孝文時天下人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今天下人賦數百造鹽鐵
  榷酒之科以佐用度猶不能足而人困矣王莽時魯匡言名山大澤
  鹽鐵錢布五均賒貸斡在縣官惟酒酤獨未斡請法古令官作酒而
  人愈病陳文帝天嘉中虞荔等以國用不足奏請榷沽從之隋
  文帝開皇三年罷酒坊與百姓共之唐廣德中勅天下州各量定
  沽酒戶隨月納稅除此外不問官私一切禁斷大歷中量定三等逐
  月稅錢並充布絹進奉建中間制禁人沽酒官制店沽取助軍費唐書
  國家承李唐舊制酒皆有榷大祖乾德四年以京城民酤釀者規
  利頗多命有司計其麯蘗之用定其價直仍官給與升量之器太
  宗淳化五年詔征天下酒榷先遣使者監管嵗取其利以資國用自
  今募民掌之減常價十之二使其易辦勿復遣吏與其間是嵗又罷
  之但賣麯收其值先是官吏爲擾州縣苦之故有是詔真宗咸平
  六年遣朝官乘傳諸州郡增榷沽之課景德元年罷之又景德元
  年下詔榷酤之法素有定規宜令計司立爲定式自今中外不得妄
  議增課以圖恩奨仁宗天聖元年太常博士王軫上言諸處酒務
  先系買撲每嵗課利多有不登望復許百姓買撲三司詳定如所奏
  詳説
  酒之爲禁自古至今大略有三變若論始者周公命康叔撫封侯衛
  作酒誥一篇其刑之重至於盡執拘以歸於周予其殺此是最初禁
  酒恐人沈湎浸漬傷德敗性不過導迪彛常防閑私欲之意至於周
  官之禁酒禹之惡防酒皆是此意及其再變如漢文帝爲酒酺景帝
  以嵗旱禁民沽酒此是第二節這一節比上面古人恐民傷德敗性
  已自不同恐有用爲無用之物耗米谷民食不足此是其再變比之
  酒誥所謂非惟不敢亦不暇已無此意然而猶有敦本抑末之心及
  至三變自桑洪羊建榷酒之利與往昔大相反不過榷其利佐武帝
  用兵興宮室之侈靡意不在於防民之得失多設利網爲罔利之具
  延及隋唐皆如此到得第三節與前面甚相反前面二者雖有優劣
  然大率惟恐人飲酒到後來惟恐人不飲酒設心大不同不過私家
  不得擅利公家卻自専其利到得榷酒又變多設侈靡誘百姓納
  之於有過之地如桑洪羊當時不過榷酒利以歸縣官到後世比之
  洪羊又別自王荊公開利門置斂散青苗法一時新進苛刻之徒布
  在州縣青苗固收利息於散青苗之時官司又多張酒肆廣爲聲樂
  眩耀人之耳目今俗謂之設法蓋自此始直欲納民於有過之地又
  是桑洪羊榷酒之上大抵論榷沽之變不過五節自桑洪羊既開利
  孔之後雖有賢君良臣多是因循不能變然而當賢君良臣不得巳
  之中於此亦未嘗無一個省節示此意於天下且以宋朝論之今則
  人不防前代本末只讀太祖故事徒見當時如犯酒至一石即死便
  以爲太祖行刑之酷初不曾去考前代不知祖宗寛仁之意何則太
  祖所承者五代五代之時如王章之徒捉酒涓滴處死自涓滴至於
  一石其法甚寛自不知本末者看之惟知祖宗之法重自上面看來
  方知仁厚之至與五代大不相似自後列聖相承漸漸蠲減所以後
  來酒禁都無死刑正如孔子所謂爲之兆也不特酒一事如此人若
  不曾看五代事便看本朝多道太祖尚嚴殊不知祖宗不嗜殺人綠
  前代立法之重到此已是蠲減然而不可驟減減之必以其漸此又
  論治體之所當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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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制度詳說

《歷代制度詳說》

本书叙述古今制度沿革,内分科目、学校、赋役、漕运、盐法、酒禁、钱币、荒政、田制、屯田、兵制、马政、考绩、宗室、祀事等门,每门又分制度、详说两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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