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朱元龍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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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義烏人物記》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0716
颗粒名称: 宋朱元龍傳
分类号: K827
页数: 2
页码: 九-十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朱元龙是南宋官员,曾跟随徐侨学习,嘉定十六年进士及第。他曾任饶州司理参军、德兴县令等职,平反了许多冤案。他因治理成绩升为处州缙云县令,后又被提拔为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他拒绝了权贵的权利要求,并指出举荐信不可通过权势取得。他在处理宗室圩田之讼时果断做出决定。
关键词: 义乌 古代 朱元龙

内容

朱元龍字景雲縣人從徐僑學登嘉定十六年進士第厯平陽靑陽
  尉調饒州司理參軍德興令誣其民董氏五兄弟前死縣卒具獄上
  力辨其非辜其兄弟得不死後皆爲名進士他所平反者甚眾嘉熙
  元年以處州縉雲縣令治最擢幹辦行在諸司糧料院輪對論三邊
  形勢理宗嘉納語近臣曰朱元龍好臺諫官除宗正寺主簿陞宗正
  丞兼權左司郎官京局官或挾權貴勢求舉牘輒斥之曰舉牘可以
  勢取耶中官有求封節者力持不可宰臣傳上旨令攺擬對曰吾職
  可罷擬筆不可改也宗室有圩田之訟舉朝無敢可否元龍毅然決
  之嵗旱宰執勸上幸明慶寺禮佛元龍曰稽首號泥佛蘇軾且不爲
  可以天子而爲之乎時方括兩淮浮鹽致書執政以謂朝廷行商賈
  之事廟堂踵諸閫之規使史氏書曰括浮鹽自今始不可又辨督府
  殺富民王倫之冤而活其子兩上封事言自宮禁朝廷以及百官萬
  民皆可痛哭流涕於是史嵩之入相疾其直言遂以斥去差知衢吉
  二州皆旋予祠改知台州以憂不上旣而鄭清之再入相素惡其剛
  直遂以朝奉大夫致化家居十年乃卒有遺藁十卷及讀騷集子幼
  學用蔭入仕終臨安府觀察推官從子杰繼取進士治郡有能聲卒
  官將作少監
  贊曰徐僑承朱子之緖傳聖賢之學倡道烏傷及門之士多著賢
  行若康植朱元龍者而發於政事之間尤光明俊偉王柏銘植墓
  稱其操尚之堅風力之勁有得於僑之遺則噫獨植而己哉

知识出处

義烏人物記

《義烏人物記》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地:上海

本书从各种史书、传记、地方志、诸家文集中收集有关义乌名人的记述,并为他们写传记和史赞,所载自秦至明,共记录了四十七人,分为忠义、孝友、政事、文学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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