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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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義烏人物記》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0696
颗粒名称: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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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楊璇傳取後漢書駱統傳取三國志駱賓王傳取唐史宗澤徐
  僑傳取宋史黃溍傳取元史其餘諸傳或采洪遵郡志或考劉
  同縣志或按朱子宋名臣言行錄呂祖謙十七史吳師道敬鄉
  錄鄭柏金華賢達傳更參之行狀碑銘譜圖記序諸先正文集
  以取其大槩而節爲小傳不敢妄改其舊傳或有詳略不同則
  取其長而姑置其短以備綜覈焉
  一忠義孝友人之大節故以爲先而政事次之文學又次之
  一郡縣有志卽古列國史也皆所以紀事行遠例當稱名今依史
  氏之例皆以名書唯子孫之於祖考以字書之
  一楊璇巳入宋濂浦陽人物記蓋浦陽未置縣時地〓烏傷璇自
  高祖茂始遷攷其所居處實浦陽地按洪遵以扶〓浦陽以扶
  之子喬琁隸烏傷何耶然必有所據焉爾觀其封烏傷新陽鄉
  侯及攷大明一統志亦書義烏人故載於此不以浦陽人物記
  而遂遺也
  一郡縣志缺畧者如葉由庚喻偘樓大年朱環金涓見宋潛溪文
  集及賢達傳明白可據今皆増入
  一傳中知所從來者則書曰自某郡來遷於義烏不知者伹書日
  縣人至於居在何鄉年壽多少傳世遠近可考者亦書
  一舊有名而無字者因之不知其事之詳而姓名不可闕者附諸
  傳中
  一贊文之作則於傳中所未備者藉是以發之豈敢以管見效史
  氏作品評耶
  一本傳所載與墓銘行狀不同厯官次第行事後先多紊亂難攷
  今擇其理優者載之
  一責人欲恕論人欲盡故是書去取不得不嚴今據諸史傳志行
  實昭著書傳可攷者旣以類輯之矣又或畧示微意於贊中其
  有載於他志而不入甚至無足稱者欲并不書恐貽後人脫畧
  之疑故自爲論之以俟博聞高見者定焉
  一入記者皆先賢達盡棺論定故也

知识出处

義烏人物記

《義烏人物記》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地:上海

本书从各种史书、传记、地方志、诸家文集中收集有关义乌名人的记述,并为他们写传记和史赞,所载自秦至明,共记录了四十七人,分为忠义、孝友、政事、文学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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