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桓公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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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春秋经传辨疑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9035
颗粒名称: 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桓公十八年
分类号: K225.04
页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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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童品所撰写的《春秋经传辨疑》中收录的一篇文章。
关键词: 中国史 古代史籍

内容

胡氏曰與者許可之詞曰與者罪在公也說與字亦泥假使言及而
  不言與罪不在公乎其釋齊詩其從如水之句言公於齊姜委曲承
  順若水從地無所不可蓋讀從爲平聲亦非詩之本㫖其曰夫不夫
  則婦不婦亦猶所謂父不父君不君臣不臣之意也其正三綱之意
  雖切未免偏於一也

知识出处

春秋经传辨疑一卷

《春秋经传辨疑一卷》

一卷,明童品著。前有成化戊戌年(1478年)的自序,后有弘治壬戌年(1502年)自作的跋。其书论《左传》所载事迹九十三条,凡遇三传异同,多主《左传》,而驳《公羊》、《谷梁》。但于宋师围曹一条,则疑《左传》所载不甚明了;于华元出奔于晋一条,亦疑《左传》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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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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