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宅之説何紛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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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书集传或问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7900
颗粒名称: 三宅之説何紛紛也
分类号: K221.04
页数: 2
页码: 二十八至二十九
摘要: 陳大猷撰寫《書集傳或問》答“三宅之説何紛紛也”。
关键词: 尚书 史料

内容

或問三宅之説何紛紛也曰蘇氏以為乃事乃牧乃準一篇之中所
  謂三宅者參差不齊然大要不出是三者此言極當但蘇説事牧
  準則未安也曰首章王左右常伯常任準人諸説不同孔説何如
  孔曰常所掌事謂三公常所任事謂六卿準人平法謂士官與綴衣虎賁皆左右近臣宜得其人曰孔説大槩得
  矣但以準人為士官則是士師之屬恐非在王左右亦非職之尊
  者也曰蘇説如何蘇曰王左右有牧民之長曰常伯有任事之公卿曰常任有守法之有司曰準人曰蘇
  既以常任為公卿矣然公卿之上王之左右豈復有所謂牧民之
  長乎曰林夏釋蘇説曰州各有伯伯即州牧也當時芮伯彤伯皆
  以公卿兼牧是常伯亦王左右也曰芮伯彤伯誠為州伯矣然既
  入為王朝之六卿則所職者卿之事經中初無兼領州伯之據其
  為東西二伯者乃召公畢公而非芮伯彤伯也安得因一伯字遂
  轉以為常伯乎至於以準人為守法之有司亦未稳夫守法有司
  職之微者也安得稱三宅又安得在王左右乎曰孔以常任為六
  卿而又以準人為士官唐孔氏準人為獄官而子乃更六卿為衆
  卿而準人則以為司㓂之屬又何也曰此書後面專以獄事為言
  則知準人為軍法之官明矣但孔既以常任為六卿則司㓂已在
  其中故遷準人為士官以避其重出耳然士官乃司宼之屬職之
  小者也以為三事則未安唐孔氏改為獄官是也然於上文六卿
  又未免有重故子於此大槩祖二孔之説而損益之庶不礙耳曰
  王説如何王曰常伯庶官之長所謂在位者也常任任事之臣所謂在職者也準人非伯非任而君取之以為準平者也
  曰王説大槩鶻突不明以常伯為庶官之長則是六卿也然常任
  又以為任事之人未知於六卿之外所指何官以君所準者為人
  亦難以定其為何職也孫氏常伯常任同王説準人則同孔説葉
  氏以常伯為六卿以常任為小宰之𩔖固不待論矣準人則以為
  師氏之𩔖蓋其意與王氏同然君之所準固在公卿乃捨之何歟
  張氏以準為公孤蓋亦推王氏之意耳然公孤職之至尊乃言於
  三宅之末則不倫矣陳氏常伯常任同蘇氏而準人與孔氏同此
  其大率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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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集传或问二卷

《书集传或问二卷》

经学著作。南宋陈大猷撰。2卷。此书继《尚书集传》之后而作,仿朱熹《四书或问》之例,辨疑问难,阐明《尚书集传》取舍诸说的缘故。大旨主陆九渊、杨简心学,所引朱熹、蔡沈之说,往往持有异论。嘉熙二年(1238)与《尚书集传》同表进于朝。有宋、元刊本。《四库全书》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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