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言爵人於朝與衆共之刑人於市與衆棄之雖天子不得私故刑賞不言我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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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书集传或问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7704
颗粒名称: 龜山言爵人於朝與衆共之刑人於市與衆棄之雖天子不得私故刑賞不言我如何
分类号: K221.04
页数: 1
页码: 十九
摘要: 陳大猷撰寫《書集傳或問》答“龜山言爵人於朝與衆共之刑人於市與衆棄之雖天子不得私故刑賞不言我如何”。
关键词: 尚书 史料

内容

或問龜山言爵人於朝與衆共之刑人於市與衆棄之雖天子不得
  私故刑賞不言我如何曰刑賞當純乎天故不言我謂因朝市之
  迹遂不言我則與天又隔一逓後世爵人刑人未甞不如市朝豈
  盡合於天哉

知识出处

书集传或问二卷

《书集传或问二卷》

经学著作。南宋陈大猷撰。2卷。此书继《尚书集传》之后而作,仿朱熹《四书或问》之例,辨疑问难,阐明《尚书集传》取舍诸说的缘故。大旨主陆九渊、杨简心学,所引朱熹、蔡沈之说,往往持有异论。嘉熙二年(1238)与《尚书集传》同表进于朝。有宋、元刊本。《四库全书》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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