淸議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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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漁石集》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5696
颗粒名称: 淸議篇
分类号: I269.6
页数: 2
页码: 十五-十六
摘要: 《淸议篇》是唐龙撰、胡凤丹校梓的一篇杂著。
关键词: 古典文学 明代 杂著

内容

漕運錢穀之府乃露積于舟而持之者又動盩約束故奸利
  易滋獄訟煩興而不息焉特置理刑主事以掌其案厥職事
  矣其他不領於漕運若吏之掊尅有詞民之爭鬭有詞商之
  逋債有詞則一聽犯於有司而主事不與焉此不易之制也
  邇年理刑者不惟於漕運之牒而聽斷焉諸例所不與者一
  切傍侵兼受廣捕逮密羅織繁案牘日獘獘然越俎代庖官
  之僭也十羊九牧民之殘也淸議咸不直之而〓〓訿訿騰
  於道路達於京師減職禠銜者凡幾人於是當代者咸懼其
  來來者欲去去者欲速若不可一日居也嘉靖戊子春獲拜
  董漕之命都下士夫語以是故而憂之少宰中峯曰而今理
  刑者乃李子尚絅志明行潔達於政體毋用爲憂四月涉淮
  之境上問之父老曰賢哉理刑問之齊民曰賢哉理刑旣而
  夷考之吏之詞至辭民之詞至辭曰自有主者若商人争猥
  瑣之利益弗屑以淆其政乃喜曰辨治哉慎度哉於是盡檢
  漕運諸刑牘次第授之則曰是乃攸司敢不審克之姦則詰
  蠧則翦貪則繫侵漁則割正一〓以常刑而無所於貸令斯
  昭昭然至於疑者辨其誣寃者伸其理困者疏其滯哀矜惻
  怛又若不可以已繁辭不連於庭私謁不跡於戸政有常經
  民弗擾矣由是淸議秩然以定渢渢然興焉然則豈有不可
  居之官哉居之不善斯不善爾居之善斯善爾李子方得代
  父老齊民赴予留之而不可得也乃著淸議篇以彰之且欲
  其慎之終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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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石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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